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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德国之声电台网报道:“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从前被中国政府禁止的报刊杂志,例如《花花公子》或英国的《太阳报》都将获准出售……”,见此不得不感叹还是首都人民有福气啊,借着奥运的光,连多年来禁止的三版女郎都有幸看到了,我们这些非奥运区域的同志只能干咽唾沫了。 不过该篇报道最后带了一句,却是让人不爽:“但是奥运会一结束,这些报刊杂志将重新被禁止。”照这么计算,奥运最多一个月,首都人民也就能看一期的《花花公子》了,不过三版女郎倒能看上30位了。但该报道没提到,这些杂志届时将在哪出售?难道北京各报摊都能卖?购买是否还要身份证(未成年人肯定不能看吧)。
另同是这篇报道中称:“奥运期间,穿睡衣上街者将被罚款。” 不知道凭什么法律来罚?怎么样的算是睡衣?
【2008-1-3】| 作者:唐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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