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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一个好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她的一个好朋友碰到了一点麻烦事,问问我有什么建议?事情很简单:她的朋友每天开车送孩子上学,小区有3个孩子和她女儿在一个学校上学,考虑到都是双职工的孩子,于是她主动承担了每天义务接送4个孩子上学的任务。 在感谢声中平安度过了半年多,可最近在一次接孩子放学的过程中,后车窗没有完全关闭,一个调皮的男孩在行驶过程中将手伸出车外,结果意外发生了。最初治疗时,大家都没有预料到后果的严重性,经历了2次手术,孩子的手虽然一天天康复,但赔偿问题随之而来。 我真的给不出什么建议,这样的接送方式不可能有任何书面协议,我知道问了只会让她伤心,还不如不问。朋友的朋友觉得自己很委屈,孩子受伤不是车祸造成的,自己在前面开车不可能时时顾及后面的情况,自己没有收过一分钱,却要莫名其妙承担赔偿。家里人抱怨她多管闲事,同事有人说她活该,我理解身处在这样一种舆论氛围中的无助。 我想起了著名的“双跳灯”,我开始为这群好心人未来可能遇到的麻烦担忧。所有活动的初衷也许都是好的,可能出现的意外都会被忽视,我们可以要求自己把车开得慢点慢点再慢点,可任何保护措施都不可能完全杜绝车祸的意外发生。我想到了高考出租车全部爆满后,有个善良的私家车司机愿意免费为接送学生参加高考,可他也许没有想到万一出了车祸,万一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错过了考试时间,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出租车可以找公司,可如果是善良的好心人免费做了这件好事,责任又该如何承担呢? 作为一个记者,也许我应该在报纸上弘扬和鼓励更多的人奉献自己的爱心,可每次写下这样的稿子,我都在思考奉献爱心的方式和可能带来的问题,别害了好心人。但我知道我所思考的问题不可能穷尽,于是我常常问自己:“好人还能做伐?”
【2007-6-2】| 作者:郭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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