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某公司的客户在晨报的帮助下找到了该公司提供的一件产品,皆大欢喜。在采访时,从该公司下属一部门得知最近丢失这件产品的人不少,于是打算写个提醒,一旦丢失该产品应该如何补救。需要说明的是该产品对他们的客户而言也许将改变一生的命运,所以格外引人关注。 在网上找了半天查不到相关信息,于是打电话给该公司的公关部,一个中年女人冷冰冰地说:“丢了就丢了,客户自己总归会想办法解决的。你们报纸不要登,免得引起恐慌。所有的信息以宣传稿为准,我们不涉及的,你们就不要提了。”我很严肃地告诉她,我是记者,不是打字机,二传手,我要有自己的思考,而且现在确实是读者也就是你们的客户碰到的实际问题,你需要给一个明确的答复。而且这是你的份内事,因为你收取了客户的服务费。更何况这些补救措施是应当公开的内容,不涉及任何贵公司和国家的机密,现在连市政府都政务公开了,你们有啥不能说的?更有什么理由说不?不说才会引起恐慌,只有说了才能让客户知晓解决的方法。公关部的人理都不理,不断重复地就那几句话,知道这些人也没权,于是找来他们老板的手机,亲自打电话问,心想老板的水平总要高一些吧。 傍晚,好不容易找到了该公司的老板,真是有什么样的老板就有什么样的兵。老板给了一个我看不懂的逻辑答案,请教高人教我一下。“丢的人总归是少数,你们一报道就引起恐慌了。”“谁有毛病花钱买了东西故意扔掉,给自己添麻烦啊?报道为什么会引起恐慌?你给个解释。”“少数人的事你们报纸登什么登?”“你们的产品给人用了几十年,谁不知道用法啊?正因为碰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所以才需要报纸解释。你们给我们的材料800年前都登过了,每年都登,是人都知道了。你们脑子有限,想不到意外情况,我都替你们想好了,让你们解释一下,怎么就叫恐慌了。”这领导被我问得没水平,最后说了一句:“我们就不能说。”这不是接受采访啊,这简直是耍无赖啊! 为何给我扣上这顶“引起社会恐慌”的大帽子,咨询了多人后,大家的逻辑水平都达不到该公司各位高人的水平,都没有想通。按照新闻晨报人的思考水平,唯一能想到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怕公布以后本来准备放弃的客户回头来找你们了,你们这些习惯了喝茶看报的职员拿一样的钱,却要多干活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PS: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文中的公司、客户、公关部、产品等均为特定含义的代名词,因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代名词的真正名词只能隐去,在此次向所有看的人表示歉意,恕我没有尽到记者最基本的职业责任。
【2007-6-5】| 作者:郭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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