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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承认我们没有责任,我才能接受你的采访。”最近,接连2个采访碰到如此诡异的要求,我就弄不明白了我又不是法官,有没有责任和我说有啥用,更何况有些事情有没有责任并不重要。 一个学生在学校课间发生了意外,按理说抢救孩子,寻找出事原因,改进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恐怕应是当务之急,可某些老师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经过我们了解,学校肯定是没有责任的。你要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等我们调查好了再告诉你。”我就弄不明白了,这人逻辑是怎么学的,详细经过都没了解好怎么就说自己没责任了呢?逻辑上怎么说得通呢? 最近看电视新闻,有个小区的自来水管因为老化漏洞不断,一直漏水,结果物业、业委会、自来水公司相互寻找责任方,结果找了半天,发现没有人应该对这个事情负责,于是换管的事就耽误了。这一耽误,自来水就白白流掉了,你说这“水资源浪费”的名号谁担待得起?如果我们先放下责任的区分,先把管子换上,水不漏了再来谈责任,是不是办事的方式更合理一些呢,效果是不是更高呢? 暴雨路面积水,一些居民请基层单位能够采取措施清除积水,于是听到的回答:“这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一直很好奇,这事确实不是你们的责任,可在你们的辖区毕竟发生了道路积水的状况,小区居民无法正常进出,难道你们就不能下一线帮忙排除一下积水,不能调动一些水泵帮忙抽水?难道说你们这样做了,就会从没责任变成有责任了? 想起来一件很多年前的事,那时候住在老房子,邻居家外面搭了一间小房子,下雨天玻璃碎了,屋顶漏水,老人独自居住,家里没人会修。打电话到房管所报修,师傅来了一看说这是违章建筑要拆除,按理说这不在他的修理范围内。没想到师傅还是帮老人家换了新玻璃,老人平安度过了暴雨多发的夏季。试想想,要是那时候房管所现在追究一下到底是谁的责任,那老人估计就要遭殃了。 很多时候,我们媒体的报道也不是要追究谁的责任,一些单位不要一接到记者的电话,就以为要兴师问罪一样,把免责的话说一堆,真正的事情倒不办。
【2007-9-9】| 作者:郭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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