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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记娱己

从今天起我答应认真写博,但请原谅我的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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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2008 - 日志  
美国郎君能懂朝鲜阿妹的心吗?

        昨晚,对于纽约爱乐而言,平壤的音乐厅更像一个戏剧舞台,它考验的并不是乐手的实力而是演技。
        这一点上,大块头的吹奏乐手明显占了优势,即使怀着几分紧张,却还是把管乐部表现得饱满有力,尤其是在德沃夏克《第九交响曲》和《一个美国人在巴黎》两首作品中,管乐部的表现支撑住了整个乐团。与此相对比,底气不足的弦乐部却在《第九交响曲》中出现了多次错误,这在一个成熟的乐团中是较少见的。由此可见,乐手在平壤音乐厅的舞台上所承受的压力和紧张程度。
       还好,他们面前有一个身经百战的指挥——马泽尔。很多昨天第一次看马泽尔指挥的人,会认为他一定是个口才卓越的人物,懂得用朝鲜语去套近乎,甚至用“一个美国人在平壤”的比喻去渲染气氛,而事实上,他却是一个极少愿意抛头露面,站在公众面前说话的人。他从8岁开始登台演出,一生除了音乐相伴之外,只有堆满他床头的哲学书籍。相比那些游走在音乐舞台上的政客们,他显然要纯粹的多,至少他不是一个具有政治韬略和才能的人。因而在这次开始亚洲巡演之初,他就选择了沉默。但昨晚我才明白,一个纯粹者是可以从一端走向另一端的。我相信就昨晚马泽尔的表现,摘得一顶“外交家”的帽子也并非夸大其词。
   
       乐团行政总监扎林·梅塔在接受采访时,总是强调这只是一次音乐交流,不带任何的政治色彩。这样的回答无疑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在这一点上,他和他哥哥祖宾·梅塔倒是极为相似,是个脾气急躁、性格强势的老人,他们都会直接打断你的问题,说“NO,NO,NO,next question!”或者是“yes,yes!that's all”
        在大剧院演出期间,中国记者问扎林·梅塔能否透露平壤之行的曲目和乐团的准备情况,他立刻摆摆手,“It's shanghai,not Pyongyang,I don't think it's necessary to answer the question.”

       看到纽爱的平壤音乐会节目单后,第一反应就是央视春晚,四平八稳,高歌主旋律。撇开美国国歌这种仪式性的曲目以外,德沃夏克的《第九交响曲》(自新大陆)是一个非常应景的曲目,该作品的第二乐章后曾被填词改编成了风靡甚广的《恋故乡》,在美国可谓家喻户晓,意境类似于《龙的传人》,而传唱程度则和《常回家看看》有的一拼。德沃夏克写这作品的时候是在美国纽约,而他所怀念的是故乡捷克,如今纽约爱乐把这部作品搬上平壤的音乐厅演奏,是否在暗喻些什么呢?谁又是谁的新大陆呢?尤其是看到一些国际报道说,现场有不少观众被感动得潸然泪下,那么这种感动是来自于“思乡”吗?
         而对于《一个美国人在巴黎》,不用评说,马泽尔已经以“一个美国人在平壤”来做了最好的演绎。充满爵士味的《一个美国人在巴黎》应该算是纽约爱乐最拿手的曲目,就如中国人演绎《梁祝》一样,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马泽尔是一个美籍法国人,出生在巴黎,成长在纽约,这首作品于他说,本就有许多情景相融之处,那么“一个美国人在平壤”这句话的背后,是否也同样意味着什么呢?
       
        最后忍不住地还是要说,纽约爱乐版的《阿里郎》应该是我听到过的最难听的一个版本,直到后半部乐句的处理才有了一些变化,虽然这话有些刻薄,但只能说明美国人对亚洲文化的理解还是少之甚少。就像他们无法读懂梁祝的故事,把“阿里郎”仅仅当作是对朝鲜风景的讴歌,而实质上,“阿里郎”的爱情传说才是最动人心弦的。
   
        传说中的“阿里郎”翻译成中文就是“我的郎君”,呼唤了几辈子“阿里郎”的朝鲜人现在终于盼来了她们的美国“郎君”,虽然新婚蜜月免不了一番耳鬓厮磨,不过美国郎君能否读懂朝鲜阿妹的心,还有段日子可熬了。不过,近水楼台先得月,改明儿我们也派一只民族乐团跑去平壤一番吹拉弹唱,我就不信朝鲜妹妹不被逗得心花怒发,集体私奔!


2008-2-27】| 作者:李佳杰 评论(1)  阅读(220)
长得像汤唯也能成新闻!?

周末,在网上看到一篇发自《江南都市报》的报道,题目是《女运动员酷似汤唯走红网络》,大意是一位叫罗迪的射箭运动员因为长相和汤唯有几分相似,所以她把自己的照片传到网上之后,立刻有人评论她是“小汤唯”。而目前罗迪表示,自己被人喊小汤唯很开心,但她不会进娱乐圈,而其父亲则带有鄙视性地表示“娱乐明星出名没什么光彩的”。

该篇文章后被我们的手机报也转载在周六的短信中。

抱着好奇的心理在反复看了该报道之后,我还是没能明白记者的“中心思想”是什么。不过,通篇有一句话很有亮点,就是引用了女运动员父亲的点评——我家的女儿要比汤唯优秀。“我不希望她因为像一个娱乐明星出名,这没什么光彩的。我更希望她在赛场上争金夺银,赢得大家的关注,为国争光。”

以此推测,这位记者想告诉我们的信息有两点:第一,汤唯的长相本该独一无二,有人长得像她很了不起;第二,运动员要比娱乐明星更有价值。
首先佩服这位记者发掘新闻的能力,在“照片门”事件以陈冠希的道歉暂告收场之后,他能很快调转枪头,瞄准一个非明星而长得像明星的人物。如果说陈冠希事件是“灭门”惨案的话,那么酷似汤唯的人造新闻该算作是“造星”运动吧。娱乐圈的新陈代谢可见一斑,而这一切单凭娱记的一支笔。

每位女星的成名历程都非一言可概之,毕竟“潜规则”这个玩意儿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本的,除美色之外,它还需要胆识和智慧。而通过这篇报道,我又发现一点,成名还有更方便的捷径,那就是长的得像汤唯,注意!如果你觉得自己长得比较像麦当娜的话,你也得给整成汤唯这模样,因为老美不会捧你的——但走红程度我无法保证,因为目前我也无法确认这位叫罗迪的女孩到底有多红,据那位记者说她很红很红。

另外,通过这篇报道所提出的“运动员才能为国争光,娱乐明星没什么光彩”的论断,我发现了两个经济学定律:
第一,黄金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它的加工形状。比如,奥运会的金牌要比奥斯卡的“小金人”值钱,尽管小金人的分量比金牌重很多。
第二,服饰品牌的档次取决于加工式样。比如,奥运会赛场上的运动服要比奥斯卡红地毯上的晚礼服更贵重,尽管国际影星们为了那镁光灯前的惊鸿一瞥所花费的银两足够让你倾家荡产。

孔子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来考量他学生的才能,以此类推,会射箭的罗迪比汤唯优秀倒是有据可依的。不过,孔先生却把“六乐”排在了六艺的第二位,可见懂音乐还是先于会射箭的一项基本才能,而且古代的娱乐圈门槛可高着呢,至少你得精通六种不同类型音乐才能把你算个新人,倒不是你长得像南郭先生就能混出个名的。因此,罗迪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一个好年代,当然首先的首先还是应该感谢她遇上了一个具有颠覆传统意识的伯乐。

夜已深,辗转难眠,决定为自己也谋个出路。题目暂定《周董酷似某娱记 被批长相没创意》。


2008-2-25】| 作者:李佳杰 评论(2)  阅读(457)
levis是否该接受顾客退货?

如果说“照片门”的曝光是件很荒谬的事,那么陈冠希的道歉仍然是件荒谬的事。如今,所有相关的不相关的人都把自己当作了“照片门”的主角,争着嚷着要陈冠希向他道歉不算,还要再矫情一把,“我们是否就这样原谅他了呢?”

我看陈冠希不用担心被人追杀了,还是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今天在论坛上看到一个帖子,荒谬的很有意思。
某义愤填膺的网友称他已经翻出了自己买过的Levis牛仔裤,准备去Levis的专卖店要求退货,并号召所有购买过由陈冠希代言产品的人都去退货。
他的理由是,陈冠希已经向我们道歉了,因此他就该承担他应付的责任,“如果早知道他是这种人,打死我也不会去买这个品牌的裤子,好恶心。”

该网友还上升到了法律高度,认为Levis请一个表里不一的人代言产品,实质是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因而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依照该网友的逻辑,突然发现满城尽是受害者。因为有不计其数的人看过陈冠希拍的电影、听过他的歌,看过他照片的杂志,最要命的是我还写过有关他的报道~~~~~如果陈冠希的一句道歉能作为理赔依据的话,粗算一下,单精神损失费就该够我养老了吧。

在这场娱乐狂欢而引发的集体亢奋面前,我们再一次看到了法律的苍白和维护社会秩序力量的缺位。

严格地说,艳照门不是娱乐事件,还是一件很严肃的法律事件。
而我们仍然荒谬地狂欢着,为落井之石溅起的水花而鼓掌雀跃。


2008-2-22】| 作者:李佳杰 评论(1)  阅读(264)
二论艳照门:陈冠希是向谁道歉?

陈冠希终于道歉了,所以好戏又来了。

看到某门户网站上的问卷调查,纳闷了半天。
题目是“你是否接受陈冠希的道歉?”
奇怪了,陈冠希为什么要向我道歉啊?我接不接受他的道歉又有什么关系呢?
实在无法理解该网站编辑的逻辑——是她觉得自己比艳照门的女主角受到的伤害还要大,还是陈冠希真成了过街老鼠要人人喊打了?难道陈冠希不向她道歉,她就要去法院告他吗?

根据陈冠希个人声明中的原话,陈冠希的道歉对象是被此次事件牵连的女性及其家人以及所有香港人。似乎不包括我们。

有人说陈冠希应该向公众道歉,那么这个公众的概念又如何界定?
是香港市民?看过照片的人?全中国人民?全世界人民?还是所有认识陈冠希的人?

恕我愚钝,把问题交给各位看官,你们说我该不该接受陈冠希的道歉?

如果最终讨论的结果是陈冠希必须向公众道歉,那么帕丽斯·希尔顿是否该向我们道歉?小甜甜布兰妮是否该向我们道歉?迈克尔·杰克逊是否该向我们道歉?
他们不道歉怎么办?封杀他们?逼他们退出娱乐圈?
可我看希尔顿逛豫园时,上海媒体和市民还是很友好的嘛!
布兰妮的专辑在中国也还是卖得很火的嘛!
杰克逊的“太空舞步”学的人还是蛮多的嘛!

我又没方向了,如果下次我有机会采访他们的时候,是不是第一句话就是“你应该向我道歉”!?



2008-2-22】| 作者:李佳杰 评论(1)  阅读(358)
论艳照门:艺无定法 人有共欲

 

   早就听闻现今网上流行视频裸聊,急煞了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们。殊不知陈冠希这一举倒是为净化网络出了一把力——至少那些想要尝鲜的人先得掂掂自己的分量,我的脸蛋有陈冠希的标致吗?我的身材有阿娇的性感吗?如果没有,那还是回家看艳照去吧。当然,不带PS的,别把自己当藏羚羊。

    虽是玩笑,却再次验证了艺人和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差异,然而很多人对此习以为常,在他们面前艺人应当是清心寡欲的圣贤,是无懈可击的完人。不管这是艺人有意制造的假象,还是粉丝天真的幻想,当这一切折射在社会秩序的天平上,我们看到是艺人和普通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严重的失衡。
    至今,我还不明白陈冠希到底做错了什么?他需要承担什么?他的公开露面又能挽回什么?相信这一连串的问题会有很多版本的答案,而每一个答案都足以引发一次伦理大讨论。
    而唯一无需争辩的是即便陈冠希应该受到谴责,但也应先建立在对肇事者的问罪之上,而我们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些什么。

    有人将“艳照门”事件比作现实版的《死亡笔记》,按照影片的逻辑,作为“有罪之人”的陈冠希理应得到奇拿(killer)的惩罚,暂且不论这个逻辑是否合乎常理,就算是在电影中,奇拿的背后还有一个追捕他的警方和尼亚。而在“艳照门”事件中,我们却忽略了一个最为重要的角色——维护社会秩序的正义力量,而把这归因无限放大在陈冠希一人的身上。

    媒体希望陈冠希能早日现身,往好听的说是希望尽快解决问题,而实际的潜台词是“就等着看好戏了”。从法理角度来看,陈冠希没有必要给媒体和公众一个解释,他唯一该履行的公民义务是配合警方调查。而如今警方都没有强制要求陈冠希到案,公众又有何权利要求陈冠希露面?即便说是因为陈冠希的照片污染了你的视线,因此你需要他的道歉,那么给你看照片的人是否也该向你说声SORRY呢?或许事实恰巧相反,可能你还欠着人家一顿饭吧,至少要收集起完整版本的照片和视频不是件容易的事。

    因此“艳照门”事件真正要风平浪静不是取决于陈冠希何日返港,而是取决于媒体何时找到其他明星的猛料可报,公众何时有了新的谈资。

    朋友向我感叹,娱乐圈真混乱啊!我指指她手中的八卦周刊说,“你照样不是迷你的某某某,天天看娱乐新闻嘛!”她嘿嘿傻笑。

    几千年前,古人就发明了度量衡来统一物品价值的计算单位,但时至科技发达的今日,人们都未能发明一样玩意来统一人的价值理念,尽管于丹的循循善诱,已经把孔孟之道诠释得如此沁人心脾,但终究那还是书本上的东西。

    面对“艳照”,有人义愤填膺,有人冷眼旁观,更有人跪地崇拜。陈冠希是风流男人的标准,阿娇上公益晚会是“笑贫不笑娼”的典范,极尽冷嘲热讽,却又把人的本我之心剖析得如此深刻。

    陈冠希迟迟不露面,有媒体担心他代言的牛仔裤品牌会问他讨要千万元的违约金,也有媒体怒斥如此缺失艺德的明星没有资格在娱乐圈混下去……这倒是低估了小陈同学的能力和娱乐圈一切皆有可能的游戏法则。

    艺无定法,人有共欲。相信假以时日,当陈冠希带着他的个人回忆录《那些女孩教我的事》重新杀回江湖的时候,当他以某数码摄像机或数码照相机的代言人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时候,他一定还是所有娱乐媒体的头条。

    这不是笑谈,一切皆有可能。


2008-2-20】| 作者:李佳杰 评论(4)  阅读(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