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闻现今网上流行视频裸聊,急煞了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们。殊不知陈冠希这一举倒是为净化网络出了一把力——至少那些想要尝鲜的人先得掂掂自己的分量,我的脸蛋有陈冠希的标致吗?我的身材有阿娇的性感吗?如果没有,那还是回家看艳照去吧。当然,不带PS的,别把自己当藏羚羊。
虽是玩笑,却再次验证了艺人和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差异,然而很多人对此习以为常,在他们面前艺人应当是清心寡欲的圣贤,是无懈可击的完人。不管这是艺人有意制造的假象,还是粉丝天真的幻想,当这一切折射在社会秩序的天平上,我们看到是艺人和普通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严重的失衡。
至今,我还不明白陈冠希到底做错了什么?他需要承担什么?他的公开露面又能挽回什么?相信这一连串的问题会有很多版本的答案,而每一个答案都足以引发一次伦理大讨论。
而唯一无需争辩的是即便陈冠希应该受到谴责,但也应先建立在对肇事者的问罪之上,而我们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些什么。
有人将“艳照门”事件比作现实版的《死亡笔记》,按照影片的逻辑,作为“有罪之人”的陈冠希理应得到奇拿(killer)的惩罚,暂且不论这个逻辑是否合乎常理,就算是在电影中,奇拿的背后还有一个追捕他的警方和尼亚。而在“艳照门”事件中,我们却忽略了一个最为重要的角色——维护社会秩序的正义力量,而把这归因无限放大在陈冠希一人的身上。
媒体希望陈冠希能早日现身,往好听的说是希望尽快解决问题,而实际的潜台词是“就等着看好戏了”。从法理角度来看,陈冠希没有必要给媒体和公众一个解释,他唯一该履行的公民义务是配合警方调查。而如今警方都没有强制要求陈冠希到案,公众又有何权利要求陈冠希露面?即便说是因为陈冠希的照片污染了你的视线,因此你需要他的道歉,那么给你看照片的人是否也该向你说声SORRY呢?或许事实恰巧相反,可能你还欠着人家一顿饭吧,至少要收集起完整版本的照片和视频不是件容易的事。
因此“艳照门”事件真正要风平浪静不是取决于陈冠希何日返港,而是取决于媒体何时找到其他明星的猛料可报,公众何时有了新的谈资。
朋友向我感叹,娱乐圈真混乱啊!我指指她手中的八卦周刊说,“你照样不是迷你的某某某,天天看娱乐新闻嘛!”她嘿嘿傻笑。
几千年前,古人就发明了度量衡来统一物品价值的计算单位,但时至科技发达的今日,人们都未能发明一样玩意来统一人的价值理念,尽管于丹的循循善诱,已经把孔孟之道诠释得如此沁人心脾,但终究那还是书本上的东西。
面对“艳照”,有人义愤填膺,有人冷眼旁观,更有人跪地崇拜。陈冠希是风流男人的标准,阿娇上公益晚会是“笑贫不笑娼”的典范,极尽冷嘲热讽,却又把人的本我之心剖析得如此深刻。
陈冠希迟迟不露面,有媒体担心他代言的牛仔裤品牌会问他讨要千万元的违约金,也有媒体怒斥如此缺失艺德的明星没有资格在娱乐圈混下去……这倒是低估了小陈同学的能力和娱乐圈一切皆有可能的游戏法则。
艺无定法,人有共欲。相信假以时日,当陈冠希带着他的个人回忆录《那些女孩教我的事》重新杀回江湖的时候,当他以某数码摄像机或数码照相机的代言人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时候,他一定还是所有娱乐媒体的头条。
这不是笑谈,一切皆有可能。
【2008-2-20】| 作者:李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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