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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艳照门:艺无定法 人有共欲 【原创 | 评论 | 2008年2月20日 |  李佳杰

 

   早就听闻现今网上流行视频裸聊,急煞了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们。殊不知陈冠希这一举倒是为净化网络出了一把力——至少那些想要尝鲜的人先得掂掂自己的分量,我的脸蛋有陈冠希的标致吗?我的身材有阿娇的性感吗?如果没有,那还是回家看艳照去吧。当然,不带PS的,别把自己当藏羚羊。

    虽是玩笑,却再次验证了艺人和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差异,然而很多人对此习以为常,在他们面前艺人应当是清心寡欲的圣贤,是无懈可击的完人。不管这是艺人有意制造的假象,还是粉丝天真的幻想,当这一切折射在社会秩序的天平上,我们看到是艺人和普通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严重的失衡。
    至今,我还不明白陈冠希到底做错了什么?他需要承担什么?他的公开露面又能挽回什么?相信这一连串的问题会有很多版本的答案,而每一个答案都足以引发一次伦理大讨论。
    而唯一无需争辩的是即便陈冠希应该受到谴责,但也应先建立在对肇事者的问罪之上,而我们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些什么。

    有人将“艳照门”事件比作现实版的《死亡笔记》,按照影片的逻辑,作为“有罪之人”的陈冠希理应得到奇拿(killer)的惩罚,暂且不论这个逻辑是否合乎常理,就算是在电影中,奇拿的背后还有一个追捕他的警方和尼亚。而在“艳照门”事件中,我们却忽略了一个最为重要的角色——维护社会秩序的正义力量,而把这归因无限放大在陈冠希一人的身上。

    媒体希望陈冠希能早日现身,往好听的说是希望尽快解决问题,而实际的潜台词是“就等着看好戏了”。从法理角度来看,陈冠希没有必要给媒体和公众一个解释,他唯一该履行的公民义务是配合警方调查。而如今警方都没有强制要求陈冠希到案,公众又有何权利要求陈冠希露面?即便说是因为陈冠希的照片污染了你的视线,因此你需要他的道歉,那么给你看照片的人是否也该向你说声SORRY呢?或许事实恰巧相反,可能你还欠着人家一顿饭吧,至少要收集起完整版本的照片和视频不是件容易的事。

    因此“艳照门”事件真正要风平浪静不是取决于陈冠希何日返港,而是取决于媒体何时找到其他明星的猛料可报,公众何时有了新的谈资。

    朋友向我感叹,娱乐圈真混乱啊!我指指她手中的八卦周刊说,“你照样不是迷你的某某某,天天看娱乐新闻嘛!”她嘿嘿傻笑。

    几千年前,古人就发明了度量衡来统一物品价值的计算单位,但时至科技发达的今日,人们都未能发明一样玩意来统一人的价值理念,尽管于丹的循循善诱,已经把孔孟之道诠释得如此沁人心脾,但终究那还是书本上的东西。

    面对“艳照”,有人义愤填膺,有人冷眼旁观,更有人跪地崇拜。陈冠希是风流男人的标准,阿娇上公益晚会是“笑贫不笑娼”的典范,极尽冷嘲热讽,却又把人的本我之心剖析得如此深刻。

    陈冠希迟迟不露面,有媒体担心他代言的牛仔裤品牌会问他讨要千万元的违约金,也有媒体怒斥如此缺失艺德的明星没有资格在娱乐圈混下去……这倒是低估了小陈同学的能力和娱乐圈一切皆有可能的游戏法则。

    艺无定法,人有共欲。相信假以时日,当陈冠希带着他的个人回忆录《那些女孩教我的事》重新杀回江湖的时候,当他以某数码摄像机或数码照相机的代言人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时候,他一定还是所有娱乐媒体的头条。

    这不是笑谈,一切皆有可能。


【标签】艳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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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艺无定法 人有共欲
此劲料在网上最为风盛的标题是“如何教育女儿”=。=
图区最猛的标题是:后续艺人之X照点击。
评论版区最亮的是:论艺人的七宗罪之首。
其实,任一事件重点应放在媒体的舆论导向。
然则,楼主所言的一切皆有可能便真是必有可能。

顾文佳评论于【2008年2月20日 18:46】
re: 论艳照门:艺无定法 人有共欲
既然身为公众人物,就应当起到表率的作用,就应当承担起引导正确社会价值观、道德观的责任。明星的确是人,但是社会在给你戴上耀眼光环,让你在人群中万分瞩目的时候,那个光环也同样是套在你头上的紧箍咒——时刻提醒着你,在你从大众身上大把大把攫取名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明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当的。

作为娱乐明星,本来就是娱乐大众的。“艳照门”从本质上来讲,是一个娱乐事件,本身就已经娱乐了千万大众。窥私也好,泄愤也好,幸灾乐祸也好,这一事件确确实实地满足了这些每个人内心最本质的渴求。

而这一事件的主角——陈冠希和若干女星——错就错在没有好好的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大众不管你是多么普通的一个人,只要你言行一致,那自然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但当你退去光鲜靓丽的外衣,把自己最丑陋的一面赤裸裸的曝光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大众揭穿了你伪善的假面具以后,自然而然就愤怒了——自己崇拜的完美偶像原来是这样的不堪入目,还我钱来——骗子!

陈冠希作为公认的罪魁祸首,自然是有错的。他不但遍地插花,还要忠实“记录”。在这一部部自导自演、令人叹为观止的记录片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中国人的道德底线被无情蹂躏和肆意践踏。

纸终究是包不了火的,冥冥中一切皆有报应。贪图一时的享乐,终将还一世的孽债。

用一句话来形容现今的陈冠希:自作自受!

AyIn-G.评论于【2008年2月21日 11:53】
re: 论艳照门:艺无定法 人有共欲
恋人之间的私人爱好,如果他们是两情相悦,不危害别人,不传播出去污染别人视线,似乎也谈不上多大的罪。法律是保护隐私权的。但此事传播出去了,陈冠希逃之夭夭,不承担保护曾经爱过的女人的责任,作为男人实在有点过不去,不够厚道,不够男人。我想,这是人们骂他的原因吧。
王涓娟评论于【2008年2月21日 13:58】
re: 论艳照门:艺无定法 人有共欲
二楼说:明星的确是人,但是社会给你戴上耀眼光环——拜托,谁让你们硬塞上来的,我们还不要呢!
wangqin1评论于【2008年2月22日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