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终于道歉了,所以好戏又来了。
看到某门户网站上的问卷调查,纳闷了半天。 题目是“你是否接受陈冠希的道歉?” 奇怪了,陈冠希为什么要向我道歉啊?我接不接受他的道歉又有什么关系呢? 实在无法理解该网站编辑的逻辑——是她觉得自己比艳照门的女主角受到的伤害还要大,还是陈冠希真成了过街老鼠要人人喊打了?难道陈冠希不向她道歉,她就要去法院告他吗?
根据陈冠希个人声明中的原话,陈冠希的道歉对象是被此次事件牵连的女性及其家人以及所有香港人。似乎不包括我们。
有人说陈冠希应该向公众道歉,那么这个公众的概念又如何界定? 是香港市民?看过照片的人?全中国人民?全世界人民?还是所有认识陈冠希的人?
恕我愚钝,把问题交给各位看官,你们说我该不该接受陈冠希的道歉?
如果最终讨论的结果是陈冠希必须向公众道歉,那么帕丽斯·希尔顿是否该向我们道歉?小甜甜布兰妮是否该向我们道歉?迈克尔·杰克逊是否该向我们道歉? 他们不道歉怎么办?封杀他们?逼他们退出娱乐圈? 可我看希尔顿逛豫园时,上海媒体和市民还是很友好的嘛! 布兰妮的专辑在中国也还是卖得很火的嘛! 杰克逊的“太空舞步”学的人还是蛮多的嘛!
我又没方向了,如果下次我有机会采访他们的时候,是不是第一句话就是“你应该向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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