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向来是出贴合百姓的好文章的。
昨天看到报道《工作博客:别把日记变“日秀”》,好文章啊。光有“博客、秀”这些时髦的字眼就吸引人们眼球了,赶紧仔细阅读。文章一开始由“徐静蕾的博客点击率一个劲地往上蹿”引发下文,说不少企业对此眼红不已。然后枚举了大量企业开设工作博客的个案,反面个案,来说明你企业眼红人家明星是不对的。明星曝露一些隐私,要损也是损自己的形象,员工博客就不可以,一损就是损公司形象,那么来点歌功颂德的吧?又会被怀疑是虚假广告,既要有真情,又不能像作秀。否则读者会审美疲劳,作者真是体恤我们。也替我们为市面上的工作博客定下了很高的期望值。不难想象作者也是深受工作博客的捆饶,哀其不兴,怒其不争。
好文章啊。好文章的成功不在于带给我们思考,而在于带给我们行动。于是上网追寻作者搜罗而去,顺便也把文章中提到的工作那些工作博客也搜了一下,增长了一下他们的点击率。在此替他们谢谢孙记者。
后看到孙记者“对晨报某记者愤怒的对号入座以及在其博客上的聚众骂街,我只能说:“无语”……”一文。个人感觉,标题取那么长也是满有水平的,看来不是“无语”是有点呓语。
开头说“ 昨天,本人写了一篇关于“工作博客方兴未艾”的报道”。
注释:方兴未艾:
【解释】:事物正在发展,尚未达到止境。
【出处】:宋·陈亮《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天下非有豪猾不可制之奸,虏人非有方兴未艾之势,而何必用此哉!”
【拼音】:fāng xìng wèi ài
【近义词】:方滋未艾、方兴未已
【反义词】:日暮途穷、穷途末路
问,孙记者究竟要说工作博客“方兴未艾”?还是“穷途末路”呢?到底是鼓励,还是驳斥呢?这不是愚弄我么。
当然文章的重点已不在此。讨论的范畴也被扩大到〈新民晚报〉需不需要〈新闻晚报〉这个后辈作秀来炒作自己。
嘿嘿,有意思。
作者也用“搞笑”来形容此事。并且说“我实在无言以对。因为,无论说什么,只能反而显得自己小器、愚蠢和滑稽了。”然而就在作者写完这句话打了一个回车换行以后,作者就忘记了,又继续说:“ 在此,十分痛心的我只想申明一点”,后面洋洋洒洒好几段。
一看该博网名,乃花眼也。
原来报上说的头头是道的时候,在博上就要跟自己唱唱反调,撒撒小脾气。原来在众多博客遍地开花的时候,当人们产生审美疲劳的时候,舆论就要把人们的眼光扭向“审丑”。无论事件的真相怎样,事件的初衷怎样,一场纷扬的口舌之争已经开始。幸好,在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的概念家族中,“审丑”已然是一个成员。幸好,对我们百姓来说,审丑现象也早已稀松平常。
互相吹捧已不在是观众想看,大家就互相唏嘘吧。谁都不会失了人气。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