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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一些家住得很远的农民打官司,崇明法院特在一些离法院较远的镇设立的人民法庭,这样附近的老百姓就可以方便打官司了。上周四去采访时,是第一个人民法庭的揭牌仪式,同时正好有第一起案子在这里开庭。 案子很惨。77岁的王老太的儿子给另一家邻居装灯时,梯子倒了,她的儿子坠地,后医治无效身亡。她们讨不到说法,就跟邻居打官司,要求索赔26万。 那天揭牌仪式上来了很多领导及媒体。王老太的儿媳和孙女也来了,脸晒得黑黑的农妇面对一群媒体,有点懵。一名电视台记者采访她,你觉得现在打官司与以前有什么不同?王老太的儿媳嗫嚅着说:方便了。记者又问:方便在哪里?农妇答不出来。旁边有人启发她,路程近了,节省时间了。农妇讲不清楚,这段拍摄没搞好,记者只得要求她再来一遍。
这时,这名农妇面对满屋的媒体,突然大哭起来。
我一下子意识到,对于一个因意外事故失去丈夫的妇女,我们的问题跟她来这里的目的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我看到给我们的新闻材料里,作为第一个受益人,王老太是对法院的便民工作充满了赞誉的。可我实际看到的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在亲人的掺扶下来到时,哭得满脸都是泪水,她此刻心理需要的是法律的帮助和正义的判决。
所以,我没上前去采访农妇一家,我无法对这样悲伤的人问关于路程和时间的问题。此时无论法庭远近,只要能找到公平,千里万里她们都会去。
我知道,法院此举,确实起到了便民的作用,但是比方便更重要的是,公平。
我离开时,镇政府那间小小的法庭里由法官主持着开庭仪式,没有空调的房间里,人们神情严肃,所有的纷争都将在这间小小的法庭里理出一个结果来。
在回程的路上,我默默地祝福着这家人,能够从法院找到最后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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