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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很多维权者认为可以讨到说法的途径,但打官司是另一门学问,绝非你以为是冤枉的,你就可以赢。 前两天,曾向报社投诉的市民陈江南给我打电话,沮丧地告诉我,他的官司二审输了。这位年轻的外企经理困惑极了,法律真的是为真相说话的么。 陈江南住在浦东证大家园3X号5楼,去年10月5日,他和妻子外出时家中发生漏水。回家后,他赶紧跟楼下的邻居道歉,并积极帮助维修、赔偿。2楼和4楼都解决好了,惟独3楼姓姚的一家很“搞”。3楼人家受损害的是一间10平米的小房间,起初开口要10万赔偿。后来几经协商,双方谈妥,陈江南负责维修好房间,同时赔偿物品损失3000元。 陈江南和邻居拿着协议到居委会签字,因中间有修改,于是由邻居重新输入打印,打印出来看看草稿上修改的部分都改过来后,陈江南签了字。可是回家后,陈江南的妻子发现了问题,谈好的3000元怎么变成了30000万?陈江南心里一惊,赶紧找邻居说这个协议你私自改了,不算,不料邻居说,就是这样的,还拒绝拿出草稿。陈江南又赶紧到居委会和派出所说明情况,他以为自己有这么多证人,姚某不能乱来的。 不料,姚某竟然拿着这个协议先把他告上了法庭。陈江南很窝火,想想此前为协调这个问题时,姚某一家到他家闹,他打了几次110,害得怀孕的妻子不得安宁,成为被告后,妻子夜夜难眠,小夫妻俩也生出很多口角。 陈江南找了律师,并找了物业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为他做证。可是,法院一审判决他全输。理由是,物业和居委会的人都没有直接参与两人协商过程,所以证明力不足。 一审后,陈江南夫妇看到晚报说法版上登过类似像他这样案子,有人被篡改借条多加0,后通过测谎法等法院做出了公正裁决,他们故致电我们这里,咨询有关事宜。 几次电话接触中,我知道了陈江南是从外地来沪的大学生,交大研究生毕业后,现在外企担任部门经理,他和妻子一直遵循勤奋做事,规矩做人的准则,在上海买了房车,刚刚生了小宝宝,不料却碰到了这样的事情。他承认自己太粗心,但是不能眼看着坏人就这样得逞,居然还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他和妻子都很想不通。 说实话,我很理解他们的心情,我个人相信他们是受害者,一个家里刚添了孩子的人,怎么会有闲功夫没事找事呢?但是我在写稿时,还是遵从法院判决,以他的案例提醒市民签署合同时千万要当心,落笔谨慎。 从来没打过官司的陈江南告诉我,他一定要上诉,他相信法律一定回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我支持他的决定,但是凭借多年法制新闻采访的经验,我知道他的二审很难改判。果然,他的上诉是维持原判。 陈江南告诉我,拿到这个判决书后,他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他觉得一片灰暗,真的没有地方可以说理了?!“你说我以后怎么相信法律。” “……”我无语。我不知道怎么安慰这个一直在社会上规矩做人的白领,因偶然不慎签署了并非自己本意的合同,就要一直扮演替罪羊。 从事法制报道多年,我深知证据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其实很多老百姓还不清楚,法律打的是证据,而不是你的陈述。有时,我也很困惑,法律怎么会这么死板,有的事情看起来那么明显,为什么还要证据?而有的证据根本就很难弄,谁能天天拿着录音笔,扛着摄像机呢?可这就是法律有情和无情的地方。你是冤枉的,有证据,法律一定会支持你,但是你证据不足,就无法胜诉。 现在每当有人来投诉时,投诉方与被投诉方沟通失败后,投诉方经常会说,我要去法院打官司,我都告诉他,你一定要保存好证据,你一定要多搜集证据,并默默祝福他在很久以后拿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我从来不怀疑我们建设法治化社会的能力和信心,陈江南的案子也许就像一位法学家说的,是维护大的“形式正义”情况下的一个“个体牺牲”,这是为了维护更多的合同可以严格履行。 30000万买个教训,贵了点,但是意味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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