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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8日 - 日志  
  当投诉人恳求不登报时 2007-8-8
   “王记者,他们说如果你们不登报,可以帮我解决问题,你还是帮帮我吧,我只想解决问题。”
    这两天做了几个夏令投诉,有好几个投诉者在我们介入采访后都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这常常让我的情绪陷入进退两难中。
    一个白领网上1万3千元卖了台手提电脑,结果买方是个骗子,白领委托一家知名快递企业送到外地。本来对方留的是一个不详的地址,可不料骗子却自己上门自提取走了电脑,而快递也没有可以用于破案的信息留下。白领认为快递擅自允许对方自提是造成自己损失原因之一。但是快递公司坚持认为自己一点责任没有,双方僵持了两个月。
    我介入采访后,快递公司的态度很好,但是希望不要报道。白领男反复给我打过好几个电话,称上海的客服人员跟他交涉,如果不报道,可以对他进行赔偿,开始是2000元,后来升至8000元。小白领恳求我,8000元也达到他的索赔价位,他希望我们不要报道了或着隐去企业的名字,这样他的问题就解决了。
    我知道,作为一个普通维权者,这个白领请了律师,花了很多时间精力,这样的方案应该对他来说是难得的。一刹那,我心里也一软,也想就这样帮助他一下吧。
    可是,领导称,这样不可以。我仔细想想,也是。
    我们的热线沟通,是本着为读者解决问题的而设立的,但是我们希望双方的纠纷解决得相对公平合理。假设我们不报道为读者解决了问题,这样丧失了另外一个公平,就是公民的知情权。
    媒体是国有资产,负责舆论监督,任何到了媒体平台的事情应该是公开、透明的,我们这里不是法院,来打官司时有人管,要撤诉时就没人管。到了我们这里的事情,就应该走新闻流程,公民有权知道媒体所接触的内容,尤其是涉及公众生活的内容。
    其实这件纠纷孰是孰非,我们也无法认定,我们只是就双方争议的内容作一讨论,让双方阐述各自的观点,对一些服务欠缺提出建议。既然公司觉得没错,就没必要为了堵媒体的嘴,“违心”地赔偿给客户,我也不希望媒体成为投诉双方的工具,我们只是一个沟通平台,只不过在这个平台上讲话,法官和评审团是晚报的40万读者。
    后来这件事情,我们还是公开报道了。小白领虽然有点失望,但是我说服他,“牺牲你一个,幸福千万家”,他的经历也许会促进整个快递行业反省自提服务环节,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小白领“毅然”接受了。
    做投诉多了,就会碰到各式各样的求情,其实我觉得很多被投诉部门有时有点反映过度,或者说缺乏危机处理意识。
    有的投诉是本来应该给客户解决的问题,一直没解决,或是一些分不清责任的问题,但客户觉得没被充分重视或对方服务态度拖沓,一气之下被投诉到媒体这里。
    虽然被媒体盯上不是什么好事,但若单位开明一点,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调查清楚,该承认就承认,该改正就改正,该道歉就道歉,也是一种“新广告”,告诉大众,我是一个知错改错负责任的公司,大众的印象分说不定还会高一点。
   
  作者:王凤梅 评论(2)  阅读(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