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的部务会前,有半小时的空闲,写稿太匆忙,于是上网看帖子。
晃到西祠“记者的家”,读了东北同行张英书的那篇流泪写下的《我爱你——“城晚”,可你却不再爱我了》http://www.xici.net/b6775/d46188057.htm,也读了新闻战线兄弟姐妹们的跟帖,感觉除了气愤,还有悲凉。
报社亦社会一组成部分,我不认得这位有两岁女儿的女记者,也没拜读过她写的小欣月系列(等下上网搜搜看),对她的专业能力、人际关系等等,自然不能点评。
如果她是因踩了“高压线”、没完成工作定额、与同事或领导缺乏沟通以至于人际关系恶化——这些我拍脑袋能想出来的“合理”理由被解聘的,我无话可说。人才流动嘛,上岗下岗很正常。
然而据说,她不被续聘,仅仅因为她的先生在这家报社的竞争对手那里做记者或编辑。
我非常地不理解!
劳动法,或者说是新闻从业相关条例上有这一条么?
在此之前,只知道夫妻俩好像不能在同一个部门做事,以避嫌。
上周去财大听讲座,集团一把手尹总在台上提到,他夫人是在文新集团工作的。如果讲媒体竞争,文新与解放应该算得上是同城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吧?
放眼各报社,“夫妻档”比比皆是。可能这一行业更强调理想主义,所以才会有许多志同道合、比翼齐飞型的爱情和婚姻吧?
有点跑题,还是回到张英书事件本身吧。
作为新闻界的普通一员,我当然没权力,对另一个地区的另一份报纸的决策者们,指指点点或者说把唾沫星喷到他们脸上去。然而,我有我的权利,如果有一份虚拟的请愿书,我会在上面签名,建议这些决策者们收回成论,珍爱他们手下这位据说很敬业的记者。
如果他们无所谓,即使自家报社可能因此事,会无辜地被冠以“无良媒体”的恶名(报纸本身是无辜的,也无辜地在网上扬了名),那么,能不能,请他们拿出一个更放得到台面上的理由呢?!
最后,问候张英书记者,希望她先生是个体贴坚强的男人,希望她婆婆很快康复,希望她很快在一家开明、识才善用的新媒体里继续采写好新闻!


【2006-12-10】| 作者:叶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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