啰嗦两句:
从中学写作文开始,我就有一个很明显的倾向,即喜欢读记事性强的记叙文、报告文学和散文,喜欢大段大段的铺陈排比。对于那些言简意赅的小品文、惜墨如金的议论文,当然也心向往之,但是笔杆子太软,一直写不来。
这条“短腿”,一直郎当到今日。每次写记者手记,我都视如畏途,对于写出来的东东,很脸红,很惭愧。
一度,真想破罐破摔,爱啥啥吧,反正,只是个半瓶子醋的文字匠。但每每读到精辟的评论或是理论文章、哲理散文,感受到那份文字的美,我的心又愚愚欲动,很想在号称活到老学到老的今天,再把自己文字里的水分挤出一些些来,再凝练一点,再缜密一点。
话说昨日,听几位老法师都提到一篇评论:关于东航“返航门”的《新华时评》,称言之有物,犀利到位。我于是东寻西觅地找来原文拜读,今天又上网down下来,转贴在这里。还请列位博友原谅我这种小学生的作派。
附:“返航门”事件,晨报的跟进很及时。我的同事周凯对此也撰写了评论《飞行员“罢飞”,乘客为何被漠视》,刊登在4月3日的“晨报视点”。(http://www.jfdaily.com/gb/jfxww/yaowen/pinglun/userobject1ai1995075.html)
新华网上海4月6日电(新华社记者)3月31日,东方航空飞云南省内的18个航班飞抵目的地后不降落又折返回来,导致航班大面积延误,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对此,东航方面一再解释为“天气原因”。而旅客坚称“返航事件”跟天气无关。公众公司当以消费者利益为重,如出了问题,却欲掩人耳目,蒙混天下,那是绝对行不通的。
日前,东方航空公司终于发表声明,称“返航若为人为原因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向公众致歉。然而,此时距离“返航事件”已过去近一周时间。而“返航事件”若是“人为原因”造成,公司管理者应负什么责任?
东航云南航班大面积返航事发之初,东航方面表示,进入春季云南大风天气频繁,风切变、低空扰流等恶劣飞行气象条件给航空安全运行带来影响,航班是因天气原因不符合降落标准而返航。
然而,旅客反映当日上航、国航等航空公司的航班均能正常起降,唯独东航航班不能降落,并且,云南省内6个城市在同一天不具备降落条件,实属异常。气象资料也显示,当日云南并未出现不适航的天气。东航给出“天气原因”的解释难以服人。
此时,众多媒体关于飞行员“无视旅客利益驾机讨待遇”的报道已广泛传播,公众纷纷指责此举是无视旅客的生命安全,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东航对此仍未予以明确回应。
隐瞒真相,以“天气原因”搪塞旅客,只会加剧公众对公司的指责。作为服务型企业,尤其是航空运输这种动辄牵涉数百人生命安危的企业,最关键的是安全和信誉度。旅客是基于对公司在安全保障、服务方面的信任才选择乘坐这家航空公司的飞机的,如果公司面对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掩盖真相、回避事实,失去的不仅仅是部分旅客,而是公众的信任。
国家民航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航空公司的监督管理。直至事发的第六天,舆论对事件已是沸反盈天,才出面称“如发现故意延误航班等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责成有关方面视情依法依纪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严肃处理责任人是一方面,而赔偿受损旅客是另一方面。不管是天气原因,还是航空公司内部原因,都应当给旅客一个明确的说法。东航“返航事件”的责任方理应对受损旅客进行赔偿,而目前旅客的赔偿问题却成迷魂阵。一直等到30余名受损旅客拟以“商业欺诈”提起诉讼索赔之后,东航才声明向旅客致歉,这实在令人遗憾。
在资讯发达的信息社会,在千千万万双眼睛注视下,纸包不住火,真相是掩盖不了的。公众公司唯有尽快以确凿的证据给公众一个诚信、明确的答复,敢于担当责任,才能换回公众的原谅和信任。东航如何以消费者利益为重,人们将拭目以待。
【2008-4-8】| 作者:叶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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