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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看到事发地政府传给报社的一份说明函。内容让人大跌眼镜,更让知情人愤慨。
#首先,马陆镇的工作人员,连基本事实都没搞清楚,居然称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都及时赶到了现场。
基本事实: 文字稿件、照片、视频、目击者旁证都有力说明,两名骑摩托男子是倒栽在满是竖立钢筋的深坑内。 说明函称: 是不熟悉路况的外来务工人员,因刹车不及跌落河中。
坠坑还是坠桥落水,事实一目了然。 请问,堂堂一个镇政府,连最基本的事实都没有搞清楚,怎么好意思说,自己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还将“落水者”救起送往医院? 如果这些工作人员真的来了,就算“稍稍”迟到片刻,那也不至于将落水和坠坑这样一个肉眼可以轻易看清的事实搞错吧?
#其次,当地救援人员反应速度到底如何,简单比较一下就知道:
当地救援部门比《新闻晚报》记者更早接到消息,却比记者晚到现场。 更夸张的是,记者是驱车从市中心赶到郊区嘉定,中间问路还耽误了些许时间,那么,就在当地的救援部门到底在忙些什么?难道因为昨天是圣诞节?
#最后,也是最让我气愤不已的,便是有些人借口“和谐”“稳定”逃避责任。
从业2年多来,我一直提醒自己:得饶人处且饶人。毕竟,新闻是全社会的公器。 一直来,我也这样实践着,一般批评性稿件,尽量让多方都表达自己的声音,稿件也尽可能的平和处理。
但这次,看到两名外地青年,先是因为施工方原因,无辜摔倒在“梅花坑”;紧接着,由于相关职能部门的怠慢,在寒风中忍受巨痛,等待了40余分钟后,救援人员才赶到现场。 这一幕,不是我一双眼睛看到的。是现场数十名围观群众,数十双眼睛亲眼见证的。
在现场,不断有人骂我,“你是怎么搞新闻的,这么久才赶到?” 但更多的声音是在骂那些迟钝的救援人员。
如果此时,当地政府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主动承认错误,挽回社会影响。相信,也不会有这篇博客。
但是,可恶的函里居然这样说:“值此新年之际,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负面效果,不进一步造成当地居民的困扰,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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