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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0月29日 - 日志  
  家乐福旁遇义士 2007-10-29
        上周六去曲阳家乐福买点东西,走到玉田路即将到超市的狭窄小道上,突然感觉衣服口袋有点挪动,下意识知道是遇贼了,正准备回头,突然听到一声暴喝:“你干什么!”
        回头一看,两个新疆小偷被推了一把,两个人叠在一起向后仰,差点倒在地上。一个穿深蓝色毛衣戴眼镜的青年恶狠狠盯着他们,僵持了大约2秒,两个小偷回头没入人群。蓝毛衣对我说:“他们偷你东西!”说完头也不回快速向前方超市入口走去。
         此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这大概是公安的便衣?但人赃并获,为何不抓走?那会不会是反扒志愿者?但是他看起来也没有我上次在武汉采访的那群反扒者的感觉。带着疑问,我在超市2楼追上了蓝毛衣——此时他正在翻看折价书,篮子里放着一床小毯子。相互问候后,得知他叫黄峰,武汉人,现在是同济大学土木工程研三的学生。留了彼此的手机号,算是交了个性情中的朋友。真是很感谢这个哥们,口袋里的钱包里有身份证、信用卡及一大堆卡片,要是被扒去麻烦就大了……
        这事发生后,联想起2年前国内部张源记者还在实习时发生的一件事。当时他下班坐910路回体院,结果手机被小偷扒了,他追下车抓住小偷就是两个嘴巴,结果小偷怕了,不仅还了手机,还给他2个钢蹦儿坐车。
         这是因为自己的事抓小偷的例子,但是为了别人的事挺身而出,这在当下是十分少见的。要说见义勇为,我们民族其实有这个习惯,唐传奇里那么多侠客,都是古道热肠的扶危济困者。只是现代社会有“管制刀具”一说,见义勇为者面临的最大的威胁就是,小偷可能带着凶器,但他们却不能像古代的侠客一样挎着长剑,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敢于挺身而出着,应该算是真正的义士了。我在想,是否应该学习海南公安的做法,把民间反扒力量合法化,适当给上过“红名单”的义士们携带防身武器的权利,这样应该会对不法分子构成更大的威慑。
  作者:郭翔鹤 评论(0)  阅读(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