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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2006 - 日志  
当了一回超女、甜MM何洁的伪粉丝


   今天下午,超女中的甜MM何洁,头戴鸭舌帽,身穿体恤短裤,出现在22楼。楼里不少女同胞前往引颈探看时,表情兴奋得像去相亲。受90新生代小旦之托,我也凑热闹前去一探,并代为索取超现代风格、不辨笔划的签名一个。

   看电视里的何洁有点婴儿肥,弯月眼、银盘脸。近瞧发现也是巴掌脸,瘦瘦小小的,皮肤晒成健康的咖啡色,鼻上还饰了鼻钉。活动结束后只安排了几分钟和粉丝见面的时间。有人拿出相机照相,她立马很配合地摆出那个招牌表情——眼睛眯成甜甜的两弯细月,两腮挤出娇媚可爱的弧线。同事大小W是何洁粉丝,一心想和她拍张合影。小W看到何洁被众人围着,急中生智,大声说道:何洁,祝贺你减肥成功,我是你粉丝,投过你很多票呢。甜MM笑着转过来来,我乘机帮衬:她说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跟你合个影。小W冲过去挽住肩膀就冲镜假笑。我赶紧连按快门。大W一边对镜巧笑,一边肉麻道:搂着你就像搂着我女儿。照顾到大小W的肖像权,此处暂且不发,就看看减肥后的何MM吧:




抬眼看的何洁可不是小眯眼


何洁的招牌笑容


      对粉丝的摄影要求很配合


2006-8-30】| 作者:王涓娟 评论(7)  阅读(689)
一个四岁孩子的绝妙言行
     
  一直觉得孩子眼里的世界丰富、奇特,他们总是用乌黑油亮的眸子好奇地张望着世界,用他们的可爱逻辑解释着世界,他们是天生的小小诗人、画家、文学家、哲人……每次搂他们在怀,听他们说话,人生就是一掬甘泉,纯净甜美、烦忧俱忘。 

     孩子的话常常也是成人世界的一面镜子,大人们常常被他们逗得或会心一笑,或捧腹喷饭。不过谁会像我的朋友雷那么细心耐心,带着母亲的骄傲和欣喜,记下我可爱的干儿4岁前这么多充满童趣、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话语和举止呢:

妈妈心硬:像面包刚从冰箱拿出来

妈妈心软:像气球没气了

大风吹:怎么?树就像疯了

味道奇怪:就像一包糖里放了一包盐

云:天空吹出来的气球

堵车:像土豆(孩子的小名)大便大不出来

爸爸生气:就像不是土豆爸爸,而是南瓜爸爸

叔叔阿姨很友好:好的像一家人

觉得某姑娘不好看,摘了一朵花送给她,松一口气:这样她就是美女了!

闻到走廊里别人家的香味,深吸一口气:老天,这不是奶奶家的味道吗?

蚊子的样子:很得意,想一口把我吞了一样。

关心哲学问题:妈妈,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土豆存在?

需要妈妈:我只要你的一根手指头,其它什么都不要,你走吧!

土豆看见娘长白发,问,咋了?娘说,老了。第二天,娘去接土豆,却见四个小男人站在门口,笑着,齐声道:“老美人!”娘晕倒。

土豆问:帅哥和美女是龙凤胎吗?

妈妈买馒头回家,土豆问,这么好吃,是你做的吗?妈妈说,不会吧,妈妈手笨,又懒,做不出来的。几天后,妈妈熨衣服。只听土豆一声惊呼:你不是又懒又笨吗?

土豆早晨赖床,把头一缩,说,不行啊,我小时候喝过生水,怕冷啊。穿衣服就不冷了,妈妈说。他凄厉地叫道,哪有这么狠心的妈妈啊,存心要把儿子冻死啊。

土豆看见一个男人用自行车载了自己的女人,觉得很危险。问妈妈,为什么阿姨不打的或者坐公共汽车。妈妈说,那是因为叔叔阿姨感情深,不愿分开。到街口,男人让女人下车,步行过街,自己骑了车径自过去了。土豆叹息道,不得了了,叔叔不和阿姨好了,要抛弃她了。

口感:妈妈给土豆买了米糕,甜软可口,好吃。土豆甚喜欢。说,你知道吗?这种感觉就像爸爸吸烟的烟嘴,软软的,有弹性。妈妈觉得奇怪,难道土豆偷偷试过爸爸的烟嘴?土豆嘴一撇,我说的是好像!

干掉:土豆正在喝奶茶,爸爸妈妈都想喝,提议分享。土豆很大方,说,喝吧,没关系。爸爸妈妈毫不客气。土豆一看,急了,天啊,你们一下干掉这么多!


涟漪:土豆往池塘扔石子,看见波纹向四周扩散,越来越大,忙问为啥?我说这是涟漪。他说,很像爷爷的皱纹嘛。

惊梦:凌晨四五点左右,土豆突然噌一声站起来,对准妈妈就一拳。说,妈妈,你好讨厌,你干嘛不理我?你和一个女人在前面走,就是不理我!
妈妈连忙安慰,说,乖乖,这是梦啊,不是真的。他一边哭一边说,我知道是梦,所以决定醒过来问问你。

  钢琴:土豆和妈妈在草坪躺着晒太阳,一会儿保安过来了,示意大家坐起来,不要随便躺下。土豆觉得奇怪,继而愤怒,问妈妈为什么。我说他怕男人女人躺着谈情说爱,他想了想,还是奇怪,没有钢琴,怎么弹琴?

  忧伤:土豆听《致爱丽丝》,很愉快。接下来是一首爱情的故事,他听了听,然后跳过去,说,太忧伤了,不好。

  天使:土豆喜欢妈妈陪睡觉。妈妈为了纠正这个坏习惯,就说,天上有个美梦天使,每天晚上守着睡觉的孩子们。如果自己睡觉,就送他美梦,如果妈妈陪,就送他噩梦。这一招很奏效。可是有一天,妈妈累极了,便躺在土豆身边睡过去了。土豆还没睡着,急忙把妈妈摇醒:“妈妈,你赶紧给美梦天使打个电话,就说是你困了,不是我的错!”


  讲梦:每天母子俩醒来第一件事是互相讲述梦。妈妈有一天梦见有个男人喜欢她,便如实给土豆交待,并叮嘱他不要告诉爸爸。一天过去了,他忍住了。两天过去了,第三天早晨,他咕噜噜溜下床跑到爸爸身边,扒开他的被子,说:“你还睡?别的男人都喜欢上妈妈了!”

 我是大哥:土豆在幼儿园自称大哥,好在小朋友认帐,他也很得意。星期天妈妈带土豆到南师大的草坪上踢球。土豆还带了一只小鸡玩具。土豆跟一群小朋友玩上了只见他抱着小鸡,冲入一群大孩子中,大声发号:“我是大哥,大家听我的……你,站左边,你站右边!……”
呵呵呵,人家根本就当没听见。过了一会儿,只见他垂头丧气地出来,嘴里还嘀咕:我本来就是大哥嘛。
 
  当个有心人吧,像我朋友一样记录下你宝贝的一言一行,将来你们一起回忆时将是一次快乐的盛宴;如果送给他男朋友或女朋友看,一定会增加不少印象分呢。



    干儿在痴迷听琴


2006-8-30】| 作者:王涓娟 评论(10)  阅读(771)
老友从300公里外快递来小龙虾

   昨天中午开会时,接到南京老友W的一个短信:给你送了一箱东西,一会去大堂去取啊。“是什么啊?”“看到就知道了。”礼物这东西就是缠人,尤其是暂时保密的礼物,更是扰人。这不,领导的声音马上退到远处,一个问题在脑里盘旋不去:是什么呢?是什么呢? 

   开完会急急打开箱子:是,是龙虾!油亮鲜红的小龙虾,在红辣椒的簇拥下举着只只大鳌。闻着那股鲜辣香,哈喇子差点流下来。“龙虾收到,感动啊。知道我馋,好同志……”我肉麻地发了一通短信。W告诉我,现在南京流行干煸龙虾,这是一家报纸美食版推荐的,就在凤凰西街上。她说,每当大啖龙虾,她就会想起我这只馋猫。最近这种干煸龙虾特美味,做法有点像湖南菜中的烟熏腊肉,辣味在舌尖滚过之后,会有奇鲜供你回味,一定得让我尝尝。她是提前一天从这家饭店订购,让老公叫快递送来的。

   什么是友谊?这个时候我有一个非常朴素的注释,友谊就是吃到喜欢的美食,会想到另一个人,要让他分享的那种冲动,哪怕他离开多年;是从300公里外的城市给另一个人寄熟食的不厌其烦、满心诚意和欢喜;当然也是接到礼物后的温暖愉快和心安理得。老友的这份好意令我喉头发热,并且突然非常想念起南京来,想念满街搭成翠色长廊的梧桐树,想念几天不见嚷着“你个东西,最近死哪里去了”的同事,当然也想念起那里的美食来。

   一个人对一个城市的怀念,人的牵引之外,最缠人的就是特色吃喝了。比如我最怀念南京桂花盐水鸭的细嫩、十三香龙虾的鲜美、芦蒿和菊花脑的清香,当然还有小吃鸭血汤。

   南京人请客或想犒劳一下自己,总会去斩上半只桂花盐水鸭。这必须是当天现做、薄薄的皮下紧包着深色瘦肉的那种。我那时特爱买腿肉、鸭头和鸭颈,撕掉皮后慢慢啃食,肉质醇香,鲜美直钻味蕾。外地人常带的真空包装那种,往往有一股腥骚味,皮厚肉老,真是坏了盐水鸭的名声。龙虾则是从五六月吃到九十月,常常一个人买上一大碗十三香龙虾带回家慢慢享用;有时是自己红烧,一边添油加醋,一边观其变得艳红油亮喷香,总忍不住先“意食”一番。 

  “听说河豚新入市,蒌蒿获笋急须拈”,蔬菜入古人诗的很少,南京的芦蒿(即蒌蒿)就是一种,迷上它的人绝对会梦萦魂绕。这种带点水腥味的杆状植物,产于长江边的小河小滩。从冬到夏,南京菜场最显眼的位置总摆着摘好的芦蒿,翠翠地漂在水盆里。那种绿中夹紫的野生芦蒿有一种奇香,冬天可以卖到十元钱一斤。因为偏爱,人们不厌其烦地一根根折成牙签长短,有的都带到单位慢慢折,只有能干脆拗断的才有资格入菜(折不断的很老,嚼了有渣,可惜上海的菜馆常常不谙其妙,连老根都剁在里面了)。

   南京人喜欢用芦蒿炒臭干或肉丝,也有清炒的,当然它永远是主角。细细弯弯、碧绿光亮的炒芦蒿一上桌,人们的眼神和持筷动作就会专注起来。有的人一开始会觉得其清香味过于特别(野得有点过分吧),可是几次之后就会欲罢不能。很多南京人到了外地,最想念的总是它。那里的朋友来上海前问我带些什么,我总是脱口而出——当然是芦蒿!


2006-8-22】| 作者:王涓娟 评论(12)  阅读(775)
同情陪老婆逛店的男人
       西方有个作家曾抱怨,多数女人选择帽子比选择丈夫聚精会神得多。张爱玲在“更衣记”里也说过:“再没有心肝的女人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多数女人对逛店购衣的热情,确不逊于男人对美女的渴念。而许多男人说起最难忍受的事情,恰恰是陪老婆上街购物。

        我对陪老婆逛店的男人产生同情,是在目睹了几个颇为触目惊心的场景之后。

        某日傍晚,一大商场左侧台阶上坐着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双手抱胸,臀下的报纸在风中扫着他的裤管,他疲惫的脸上写满无奈和厌烦,呆滞的眼神锁定在前方一米处,连过往美女也懒得扫一眼。我定神一瞧,这不是某报副老总吗?平日里举手投足间的那种优雅哪儿去了?他说笑话时那飞扬的神彩哪儿去了?我连叫两句,他才回过神来,朝我苦笑:陪老婆逛一下午了,她还要进这家,没个两小时出不来,里面人挤人的实在烦,我干脆就坐门口等了。

       这位斯文扫地的副总属于能忍的那类男人。有一次,我还目睹了一个陪老婆逛街逛得“火山爆发”的男人。

        那次正好是节后减价,我去的那家商场里的人群像一砣砣粘在一块的化冻饺子我正想挤到鞋柜前,只听前方一声霹雳般的吼叫:买买买!你有多少双这样的鞋了,就一天到晚只晓得买!随即见一个戴眼镜的瘦高个男人虎着一张愤恨扭曲的脸,拨拉着人群一路往门口撞去,后面的女人一边追,一边铁板着脸尖叫:每次跟你出来,总归买不成东西!

      如果你要找木然的,苦闷的,焦虑的,甚至是绝望的男人的表情,你尽可以去商场休闲区,去瞧一瞧那些逛累了摊在椅子上,或是坐在地上等待女人的男人;如果你要在公共场所找一对穿着高雅的吵架的夫妇,你还是可以去那些人流最多的商场。你一定不会失望。

       男人如此反感陪女人逛街,我分析主要有三条。一是确实身心疲惫。这有报上信息为准,说是科学测验表明,男人到拥挤的商场,其心血管所受的刺激,心理承受的压力,相当于经历一次空袭。而女性本来有耐力,又在不断搜寻目标的快感中忘记了疲劳,无法体会男人的辛苦。二是不少男人比女人更心疼花钱。看着自己辛苦挣来的钱被老婆毫无节制地花着,而她贪婪的眼神还在搜索着更为昂贵的猎物,腰包不鼓的男人更为深切地体会到自己的劣势,腰包已鼓的男人觉得自己这辈子没法歇下来了。三是男人在逛街时看到了更多女人的缺点,如犹豫不决,贪得无厌,缺少品味,没有计划,不如其他女人漂亮(同一件衣服穿人家身上怎么这么好看,她呀……)等等。

       那么,明明常常闹得不开心,为何总有女人一定要老公陪着逛街呢?有一类女人认为,老公陪逛街,是爱她的一种证明。我一女友就言之凿凿:逛街是我的最爱,他不陪我做最喜欢的事,就说明他不爱我。还有的女人缺乏审美眼光,又恪守“女为悦已者容”的信条,所以买什么衣服都要拉上老公,非要对方点头说好看,才肯放心买下。

      其实,上街购物,拉上性情相投的女友,有说有笑,互相参谋,互相发现,是一种最愉快的享受,大可不必折磨男人。如果时间不够、要讲究效率的话,也可以一个人逛,你买的绝对是自己判断喜欢的东西,我就经常出去两个小时买回半季衣饰。

  
如果一定要老公陪逛,最好婚前就找一个爱逛街的男人。我的一个朋友就是一个,他对今年家具流行什么色彩,男装流行什么领子,手机换彩屏带上网的了,女性的鞋跟又细了等时尚资讯如数家珍,老婆和他一起逛街总能兴致勃勃买回一大堆东西。不过,这样的男人可是少之又少,需要睁大眼费点心思才可觅到。据我那朋友老婆说,他是巨蟹座A型血男人。不过你总不能为了逛街改了喜欢的男人类型吧?









2006-8-20】| 作者:王涓娟 评论(5)  阅读(672)
一般人不会的电脑小绝技
一般人绝对不会的电脑小绝技
                    文  /zhouxueren
一、常见用法:
F1           显示当前程序或者windows的帮助内容。
F2           当你选中一个文件的话,这意味着“重命名”
F3           当你在桌面上的时候是打开“查找:所有文件” 对话框
F10或ALT        激活当前程序的菜单栏
windows键或CTRL+ESC   打开开始菜单
CTRL+ALT+DELETE     在win9x中打开关闭程序对话框
DELETE         删除被选择的选择项目,如果是文件,将被放入回收站
SHIFT+DELETE      删除被选择的选择项目,如果是文件,将被直接删除而不是放入回收站
CTRL+N         新建一个新的文件
CTRL+O         打开“打开文件”对话框
CTRL+P         打开“打印”对话框
CTRL+S         保存当前操作的文件
CTRL+X         剪切被选择的项目到剪贴板
CTRL+INSERT 或 CTRL+C  复制被选择的项目到剪贴板
SHIFT+INSERT 或 CTRL+V 粘贴剪贴板中的内容到当前位置
ALT+BACKSPACE 或 CTRL+Z 撤销上一步的操作
ALT+SHIFT+BACKSPACE   重做上一步怀废牟僮?br> 
Windows键+M       最小化所有被打开的窗口。
Windows键+CTRL+M    重新将恢复上一项操作前窗口的大小和位置
Windows键+E       打开资源管理器
Windows键+F       打开“查找:所有文件”对话框
Windows键+R       打开“运行”对话框
Windows键+BREAK     打开“系统属性”对话框
Windows键+CTRL+F    打开“查找:计算机”对话框
SHIFT+F10或鼠标右击   打开当前活动项目的快捷菜单
SHIFT          在放入CD的时候按下不放,可以跳过自动播放CD。在打开word的时候按下不放,可以跳过自启动的宏
 
ALT+F4         关闭当前应用程序
ALT+SPACEBAR      打开程序最左上角的菜单
ALT+TAB         切换当前程序
ALT+ESC         切换当前程序
ALT+ENTER        将windows下运行的MSDOS窗口在窗口和全屏幕状态间切换
PRINT SCREEN      将当前屏幕以图象方式拷贝到剪贴板
ALT+PRINT SCREEN    将当前活动程序窗口以图象方式拷贝到剪贴板
CTRL+F4         关闭当前应用程序中的当前文本(如word中)
CTRL+F6         切换到当前应用程序中的下一个文本(加shift 可以跳到前一个窗口)
在IE中:
ALT+RIGHT ARROW     显示前一页(前进键)
ALT+LEFT ARROW     显示后一页(后退键)
CTRL+TAB        在页面上的各框架中切换(加shift反向)
F5           刷新
CTRL+F5         强行刷新
 
  目的快捷键
  激活程序中的菜单栏 F10
  执行菜单上相应的命令 ALT+菜单上带下划线的字母
  关闭多文档界面程序中的当
  前窗口 CTRL+ F4
  关闭当前窗口或退出程序 ALT+ F4
  复制 CTRL+ C
  剪切 CTRL+ X
  删除 DELETE
  显示所选对话框项目的帮助 F1
  显示当前窗口的系统菜单 ALT+空格键
  显示所选项目的快捷菜单 SHIFT+ F10
  显示“开始”菜单 CTRL+ ESC
  显示多文档界面程序的系统
  菜单 ALT+连字号(-)
  粘贴 CTR L+ V
  切换到上次使用的窗口或者
  按住 ALT然后重复按TAB,
  切换到另一个窗口 ALT+ TAB
  撤消 CTRL+ Z
二、使用“Windows资源管理器”的快捷键
  目的快捷键
  如果当前选择展开了,要折
  叠或者选择父文件夹左箭头
  折叠所选的文件夹 NUM LOCK+负号(-)
  如果当前选择折叠了,要展开
  或者选择第一个子文件夹右箭头
  展开当前选择下的所有文件夹 NUM LOCK+*
  展开所选的文件夹 NUM LOCK+加号(+)
  在左右窗格间切换 F6
三、使用 WINDOWS键
  可以使用 Microsoft自然键盘或含有 Windows徽标键的其他任何兼容键盘的以下快捷键。
  目的快捷键
  在任务栏上的按钮间循环 WINDOWS+ TAB
  显示“查找:所有文件” WINDOWS+ F
  显示“查找:计算机” CTRL+ WINDOWS+ F
  显示“帮助” WINDOWS+ F1
  显示“运行”命令 WINDOWS+ R
  显示“开始”菜单 WINDOWS
  显示“系统属性”对话框 WINDOWS+ BREAK
  显示“Windows资源管理器” WINDOWS+ E
  最小化或还原所有窗口 WINDOWS+ D
  撤消最小化所有窗口 SHIFT+ WINDOWS+ M
四、使用“我的电脑”和“Windows资源管理器”的快捷键
  目的快捷键
  关闭所选文件夹及其所有父
  文件夹按住 SHIFT键再单击“关闭按钮(仅适用于“我的电脑”)
  向后移动到上一个视图 ALT+左箭头
  向前移动到上一个视图 ALT+右箭头
  查看上一级文件夹 BACKSPACE
五、使用对话框中的快捷键
  目的快捷键
  取消当前任务 ESC
  如果当前控件是个按钮,要
  单击该按钮或者如果当前控
  件是个复选框,要选择或清
  除该复选框或者如果当前控
  件是个选项按钮,要单击该
  选项空格键
  单击相应的命令 ALT+带下划线的字母
  单击所选按钮 ENTER
  在选项上向后移动 SHIFT+ TAB
  在选项卡上向后移动 CTRL+ SHIFT+ TAB
  在选项上向前移动 TAB
  在选项卡上向前移动 CTRL+ TAB
  如果在“另存为”或“打开”
  对话框中选择了某文件夹,
  要打开上一级文件夹 BACKSPACE
  在“另存为”或“打开”对
  话框中打开“保存到”或
  “查阅” F4
  刷新“另存为”或“打开”
  对话框 F5
六、使用“桌面”、“我的电脑”和“Windows资源管理器”快捷键
  选择项目时,可以使用以下快捷键。
  目的快捷键
  插入光盘时不用“自动播放”
  功能按住 SHIFT插入 CD-ROM
  复制文件按住 CTRL拖动文件
  创建快捷方式按住 CTRL+SHIFT拖动文件
  立即删除某项目而不将其放入 SHIFT+DELETE
  “回收站”
  显示“查找:所有文件” F3
  显示项目的快捷菜单 APPLICATION键
  刷新窗口的内容 F5
  重命名项目 F2
  选择所有项目 CTRL+ A
  查看项目的属性 ALT+ ENTER或 ALT+双击
  可将 APPLICATION键用于 Microsoft自然键盘或含有 APPLICATION键的其他兼容键
七、Microsoft放大程序的快捷键
  这里运用Windows徽标键和其他键的组合。
  快捷键目的
  Windows徽标+PRINT SCREEN将屏幕复制到剪贴板(包括鼠标光标)
  Windows徽标+SCROLL LOCK将屏幕复制到剪贴板(不包括鼠标光标)
  Windows徽标+ PAGE UP切换反色。
  Windows徽标+ PAGE DOWN切换跟随鼠标光标
  Windows徽标+向上箭头增加放大率
  Windows徽标+向下箭头减小放大率
 
八、使用辅助选项快捷键
  目的快捷键
  切换筛选键开关右SHIFT八秒
  切换高对比度开关左ALT+左SHIFT+PRINT SCREEN
  切换鼠标键开关左ALT+左SHIFT+NUM LOCK
  切换粘滞键开关 SHIFT键五次
  切换切换键开关 NUM LOCK五秒


2006-8-20】| 作者:王涓娟 评论(2)  阅读(635)
名博上的“沙发”和国人的“抢先”惯性

   刚开始留意博客的时候,偶尔会到洪晃之类的热门博客转转,发现几乎每篇后面都写着两个简单的字——“沙发”!于是,怀着与时俱进的勇气向朋友打听,原来此博客专用名词来源复杂,目前主要表示:第一个进主人客厅看到最新博文,抢得沙发一坐。晚来者只能坐“板凳”,再迟,那只好站着了。

     老同事J的博客在某网站点击量数一数二,有大批粉丝,有闲时我也上去踩踩,开几句玩笑。一日晚上在MSN上遇到,他说:我正准备发博文,你如要坐沙发,动作要快。我不想拂了老友好意,便说坐坐无妨。等我匆匆扫一眼原文,写下简短的一句话弹出后,发现已经排在第二了。仔细一瞧,那评论的发表时间几乎和博主发文的时间同步,还是那“沙发”两字。   

     我说:此人显然没看文章就发评论了。老友笑:等你看好文章沙发肯定坐不到了。“你也通知他了么?”“没有,我不认得他,就有人随时随地守在那里,有时我深夜三四点发,马上也有人抢沙发!”“天哪,世界上竟有这样有闲无聊的人?”不分昼夜地等着写一个“沙发”?真是应了正大综艺当年的那句话:“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杨澜和姜昆那个生硬的挥手动作,用于表达这一现象的滑稽之处再恰当不过了。

   “沙发”现象令我联想到国人的其他种种“抢先”意识。比如在地铁起点站,我经常发现所有的位置一眨眼就被填满,以致我总产生正用快进键看碟片的恍惚。仔细观察,发现人们为了抢得有限的座位,先在门口左冲右突占据有利地形,等门开那一瞬,很多人的身体都提前折成90度(可能是节约弯腰的那半秒钟),臀部以光速撞向座椅,其敏捷、其怪态常常令我忍不住发笑:不就是坐十几分钟顶多半小时吗?公车、地铁也就算了,飞机都是一人一个座位吧?还是常见一群人狂奔着抢上飞机,为的是争个行李箱的有利空间。    

     再比如过马路,没车时闯闯红灯虽然不合交通法,但也能理解,可有时明明已是黄灯,车头就在眼皮底下,总有性急者冒着肉体和铁器血拚的勇气倏忽而过,而事后只是悠悠然地逛街,并没有十万火急之事。这足以说明,类似以我为中心的占便宜、得小利的“抢先”意识,几乎已经植根于国人的潜意识里,演变成习惯性行为了。  

      看电影泰坦尼克号时,最感动的不是杰克把木板让给了爱人,而是素不相识的人们秩序井然地让妇女儿童先上逃生的小船,是有人面对死亡从容为大家演奏以安抚人心的细节。伦敦地铁大爆炸,那样生死生存亡的关键时刻,人们还是排着队乘自动扶梯,走得慢的人一律靠左,让跑得快的人走右边。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危难时刻,我们国人的“抢先”意识会演变出什么样的混乱局面来。  
  


2006-8-15】| 作者:王涓娟 评论(7)  阅读(862)
打坐,招来睡意补充活力

     这段时间,网上关于过劳死、亚健康的报道,行业排行中媒体从业人员都榜上有名。干这一行,得有“铁脚、红眼、橡皮肚”,能走路能熬夜能耐饥,时间一长,如不注意维护,身体机器难免不受损害。革命工作要干好,革命本钱也要保护,以维持良好的劳动力再生产。除了注意营养、睡眠、运动之外,打坐是不错的补充生命能量、保持良好情绪的好办法,有条件者可以早晚各打坐一刻钟至半小时。

    我一般平时临睡前打坐一刻钟到半小时,心可以一下静下来,一落枕就基本可沉沉睡去,而且睡眠时间比以前少好几小时,白天大脑还算清醒。睡眠不佳、身体疲劳者不妨一试。 

    下面是网络小有名气的雷音寺介绍的打坐方法,我觉得写得不错。 

 如何打坐

首先需要练习的是双盘,也就是莲花坐,要求两个脚掌心翻向上,最后能和脑心的顶轮和手心组成五心向天,如果你还想练金庸小说里九阴正经之类的利害武功,又或者希望道家气归丹田膻中气海什么的,这个动作是入门的,必不可少。起初可以先单盘。女的右脚在上,男的左脚在上。如果大家不知道动作,你赶快杀到离你家最近的寺院里面,看看释迦牟尼的坐姿像,就明白了。等你双盘的功夫可以坚持到30分钟以上的时候,你这一关就基本过了。以后你练什么瑜伽普拉提七轮冥想之类的泛白领时尚广播体操的时候,也都会游刃有余。

 

腿的动作之所以这样,从玄乎的角度讲是通畅你的中脉,形成七轮的旋转,之后就是配合天地运行的大宇宙,让身体的小宇宙得到释放和增强。要从医学的角度讲,就是当一个人的气血在下半身达到相对闭合的时候,上半身重要脏器的体液循环相对加速,可以带走细胞组织中平时不容易去除的病灶和潜在致病源。七七八八的解释几十种,权且听听,不过打坐这门功课,受益的是你自己,需要你自己去体会罢了。盘腿的时候还需要身体保持垂直,臀部要垫一个小枕头或者靠垫,这点很重要,这样可以保证你的腰和脊椎在打坐的时候保持直立,不受到长时间坐姿的伤害。你仔细看和尚大殿里面的蒲团或坐席,基本上都是一个后高前低的斜坡,也是这个道理。接下来还要有手印的配合,大家可以仔细观察一些佛像,不同的佛像的手的姿势是不同的,往大里说,不同的手印是沟通宇宙能量的哑语之类的东西,到寺庙你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手印来区分不同的佛和菩萨,可以帮助你身体产生不同的效果,我一般都是结印坐,让拇指对扣,男左手四指在上和右手四指在下形成一个椭圆的环抱(女则可用右手在上)用以凝神静气。双眼微闭,以能略微感知眼前的光亮为准,用以幻化肉眼对世界万物的扭曲,用天眼加上心眼来对时间万物进行感知。嘴巴要闭上,但牙齿要微微张开,用来进行变化平时的胸腔呼吸为腹腔呼吸作准备。舌尖要抵住上颚,用以控制津液的流量。

 

接下来是比较难以掌握的心境的问题,我五年来也是乱想,但我的体会是,当你什么都不想,但是又没有睡着的时候,身体获得的能量最大,如果你专注想一件事情,身体可能没什么反应,但是专注的事情会有相应的突破。但是人很难什么都不想,所以如果打坐想别的东西,有一种做法供参考。观烛火,点燃蜡烛,用双眼关注蜡烛的火焰,可以有定心的效果。还有就是如果一定要想事情,那就先集中注意力把一个事情往死里想、使劲儿想。

 

关于时间的问题,打坐的时间也没有严格要求,我是早晨起床前打坐。半个小时的打坐可以很好的放松精神,补偿不足的睡眠所消耗的精神,助莫大焉。这些年睡得极少却没啥黑眼圈,五个小时的睡眠却能精神一天,这多少和打坐有关吧。

 

 


2006-8-14】| 作者:王涓娟 评论(4)  阅读(962)
就这样“征服”菜贩

     忙碌一周,到周末,买菜做饭便褪去了庸常的外衣,成为一件有趣、享受的事情。好比穿惯了洋装,偶尔一件蓝印花布短衫或土布牡丹花旗袍上身,突然耳目一新一样。

     菜场离家只有二三分钟的路。虽然只是上菜场,但我爱臭美的习惯还是不变,临出门总是穿得舒适漂亮,也不忘涂上口红,算是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观众。其实观众就是那些笑容纯朴、不谙时尚的菜贩子们,他们总是从身后蓝子里拿出最好、最新鲜的蔬菜给我,或者帮我一只一只翻开螃蟹的后盖挑黄多的,而且价格绝对公道。

    我享受这种美好的待遇,缘于两点。一是我几乎从不砍价,顶多说一句“便宜点啊”了事,主要是常常沉浸在自己某项思绪里,忘了砍价,当然另一个潜在的原因是不忍心、不好意思,尤其是蔬菜,我常想,这么辛苦,不算成本在内一天能卖几个钱啊?他们其实就是我小时候的隔壁邻居大伯大妈们啊,何苦费舌去跟他们算这几毛钱呢?另一点就是我的相面术比较好。我总是挑那些面容善良、笑容朴实的菜贩,然后固定在她们那里买,蔬菜、水产、禽类、豆腐、海产品各选一个点。其他面无表情、面相不善、眼神狡猾者,我看都不看,一路走过,免得稍有停留给人希望又留下失望。结果,那些被我选中的菜贩就对我无比的好,只要我一到,总是老远就笑咪咪地和我打招呼:今天吃什么啊?今天的黄瓜很嫩,我给你拿里面带黄花的,最后还不忘塞给我一把小葱。有时我看中一个菜,他们会告诉我,这个不新鲜了,买别的吧。很知心实在的样子。

     当然,我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有一次,一个卖特种水产的贩子,卖给我的鲑鱼比别人贵了好几块,我浑然不知,结果走过临近一个摊贩时,他悄悄向我揭发了。我一问其他摊点的价格,固然如此。他的好意令我很感动。我没有去找那水产贩子论理,为这个吵架我总是开不了口,不过从此我就再也不上他的摊点买东西了,重选了一对安徽来的小夫妻。

     菜场还有一个卖盗版书的点,也是我经常光顾的,价格是书店的三分之一,那些畅销或者禁卖、没有多少保留价值的书,如克林顿、希拉里传记什么的,我就在这里买,看了随便送人。有的翻了觉得特别好的书,就去书店买正版的。时间一长,她知道我的爱好,老远就会说,哎,最近有你喜欢的书了。有一次我买了一大袋子,摊主看我拎了一手的菜,就一路帮我提到了家门口。

    菜场是个小社会。菜贩子们平时议论的主要是生意行情、各家隐私,再有就是比较有特色的顾客,比如砍价砍到菜贩脸铁青的主顾、财大气粗只挑最好买的主顾,还有就是像我这么“傻”、神思恍惚想不到砍价的顾客。我被他们称为“那个穿得漂亮漂亮、不砍价的小姑娘(本地话,长得瘦小的人多半被这么叫)”,这是一个卖鸡蛋的姑娘帮我挑鸡蛋时告诉我的。她们还告诉我,那个戴眼睛的黑胖男人特小气,一毛钱要磨半天;那个瘦得像电线杆的小伙子过生日来买了100斤螺蛳去放了生;卖水产的“王祖贤”,怀孕期间被老公甩啦;那个卖鸡的“古天乐”这几年特霉,一会儿非典、一会儿禽流感的,一年卖不上几个月,最近连赌三个月输了五万元钱,老婆每时每刻看着他;那个卖肉的最近生了二胎,是个儿子,儿女双全啦……虽然庸俗琐碎,对每天几乎在两点一线间移动的我来说,自有一种活着的热闹和真实感。

      有时我想,我能跟菜贩子们建立如此亲密关系,可能缘于我对他们的信任和尊重吧。一直在心理较量中绷紧那根挑战的神经,突然碰到像我这样几乎不设防的主顾,信任导致的自我肯定感、抑或突然的放松,令他们作为人的尊严油然而生,从而对我加倍地回报吧。


2006-8-9】| 作者:王涓娟 评论(11)  阅读(644)
教你烹江南第一小鲜——炒螺蛳

     孟子说,君子远庖厨,主要是对活物不忍见其死,食其肉(难道他是素食一族)?老子则言:治大国如烹小鲜(估计他老人家是烹饪爱好者,所以就近取譬)。可见,家务活里最有创造性、最有份量的就是烹饪了。治大国要治好多么难啊,至少要整一个“和谐社会”吧?这跟烹小鲜讲究的五味配伍合理、火侯到位有异曲同工之妙。比如烹制江南第一小鲜螺蛳——就很有讲究。

      从小我是听着“哗啦哗啦”炒螺蛳的脆响长大的,夏日在树荫底下吮吸这种价廉物美的小鲜,伴着“咂咂”的声音,是童年记忆中的美好一景。可以说,物质匮乏年代,这种软体动物是很多江南小孩子蛋白质的主要来源之一呢。它的另一个好处就是明目,我考大学时双眼还是1.4的视力,可能得归功于一年四季吃螺蛳。

    螺蛳一定要挑新鲜的,能看到它淡灰色的软舌头在水里伸出来,轻轻地盘转,用手一碰则迅速缩回壳内。由于现在河水多污染,所以一定要挑选薄壳螺蛳(壳薄者产于鱼塘),在清水中养过半天让它吐尽泥沙后(如要加快吐沙速度,可在水中滴几滴食用油),在装满水的大盆里使劲淘洗。否则一粒臭螺蛳或带沙的螺蛳,就可坏一锅美味。 

   螺蛳最肥美当是清明之时,但一年四季都可食用,并不如上海人说的那样,过了清明生出小螺蛳就不能吃了。我们在各种食府、小摊吃的螺蛳,最大的毛病就是肉质老得像干豆子,且吸不出来,主要是煮过头了。螺蛳要炒得鲜嫩,又可轻易吸出,很有讲究:油锅要热,先下葱姜末爆出香味,再倒入螺蛳急炒,直炒得有红紫色的盖子粘在铲刀上,再加入料酒,酱油,醋,盐,红辣椒,茴香,八角,水,姜片和葱末。盖上盖旺火烧开后,即转成文火(如果旺火连着烧,肉质就会老),15分钟后,加上少量白糖、豆瓣酱(也可是香辣酱)和味精(可以不放),再洒上葱末起锅,这才是味美肉嫩、易吮易吸、爱不释手的炒螺蛳,直吃得汤汁横流,“咂”声不断。 

   


2006-8-8】| 作者:王涓娟 评论(6)  阅读(721)
鲁迅:百年来中国第一位“好玩”人


(文章来源: 国际在线 2006年6月5  文/陈丹青) 
    当今中国文化界,有人以鲁迅精神传承者自居,有人一辈子吃“鲁迅饭”,也有人叫嚣着要解构其文化偶像的地位,要将先生从神坛上请下。笑谈大先生》是画家陈丹青在北京鲁迅纪念馆的演讲,谈到了我们应该怎样看待鲁迅先生的问题。他说我们要还原鲁迅,先得尽可能还原历史的情境。所谓“尽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历史记忆在许多时候往往是变了形的,像是哈哈镜。我们要学会在“变形”中去找那可能准确的“形”。 

           “先生是最不该被谈论的”  
 鲁迅先生被过度谈论了。其实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尺度中,鲁迅是最不该被谈论的人。因为按照胡塞尔的定义:“一个好的怀疑主义者是个坏公民。”鲁迅的性格、脾气,不管哪个朝代,恐怕都是“坏公民”。 
 
      我知道自己是属于在“鲁迅”这两个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种十分私人的关系,才好开口谈鲁迅。最后我只能说,鲁迅是我几十年来不断想念的一个人。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这是有区别的。我常会嫉妒那些真的和鲁迅先生认识的人,同时又讨厌他们,因为他们的回忆文字很少描述关于鲁迅的细节,或者描述得一点都不好——除了极稀罕的几篇,譬如萧红女士的回忆。可是你看鲁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范爱农、韦素园、柔石、刘半农等等,就比别人回忆鲁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 

   我们这代人欢喜鲁迅,其实是大有问题的。我小学毕业,文革开始,市面上能够出售、准许阅读的书,只有《毛泽东选集》和鲁迅的书。从五十年代开始,鲁迅在中国被弄成一尊神,一块大牌坊。我后来读到王朔同志批评鲁迅的文章,读到不少撩拨鲁迅的文字,我猜,他们讨厌的大概是那块牌坊。其实,民国年间鲁迅先生还没变牌坊,住在弄堂里,“一声不响,浑身痱子”,也有许多人讨厌他。我就问自己:为什么我这样子喜欢鲁迅呢?今天我以一种私人的方式,谈论鲁迅先生。 
 
       先生的模样,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我喜欢看他的照片,他的样子,我以为鲁迅先生长得真好看。  文革中间我弄到一本日记本,里面每隔几页就印着一位中国五四以来大作家的照片,“鲁、郭、茅,巴、老、曹”之类,最后还有赵树理的照片——平心而论,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样子,各有各的性情与分量。近二十多年,胡适之、梁实秋、沈从文、张爱玲的照片,也公开发布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点,尤其胡适先生,真是相貌堂堂。可是我看来看去,还是鲁迅先生的样子最好看。 

     到了1979年,文革后第一次文代会召开,报纸上许多久违的老脸出现了:胡风、聂绀弩、丁玲、肖军……一个个都是劫后余生。我看见什么呢?看见他们的模样全都坍塌了,无一例外地被扭曲了。  

       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长得和他们不一样,这张脸非常不买账,又非常无所谓,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对着镜头,意思是说:怎么样!我就是这样!所以鲁迅先生的模样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西方十八、十九世纪文学史,法国人摆得出斯汤达、巴尔扎克的好样子,英国人摆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样子,德国人摆得出哥德、席勒的好样子,俄国人摆得出托尔斯泰或者陀斯妥也夫斯基的好样子,印度还有个泰戈尔,也是好样子。现代中国呢,谢天谢地,总算五四运动闹过后,留下鲁迅先生这张脸摆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丢我们的脸。 

 而且鲁迅先生非得那么矮小,那么瘦弱,穿件长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他要是长得跟肖伯纳一般高大,跟巴尔扎克那么壮硕,便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可他要是也留着于右任那把长胡子,或者像沈君儒那样光脑袋,古风是有了,毕竟还是不像他。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国”,又其实非常地摩登……   

    我以为模样是一种宿命,宿命会刻印在模样上——托尔斯泰那部大胡子,是应该写写《战争与和平》;鲁迅那笔小胡子,是应该写写《阿Q正传》。当托尔斯泰借耶稣的话对沙皇说,“你悔改吧”,这句话与托尔斯泰的模样很配;当鲁迅随口给西洋文人看相,说是“陀斯妥耶夫斯基一副苦相、尼采一副凶相……这些话,与鲁迅的模样也很配。那年萧伯纳在上海见鲁迅,即称赞他好样子,据说老先生应声答道:早年的样子还要好。这不是鲁迅会讲话,而是他看得起萧伯纳,也看得起他自己。 

  “好玩”是一种活泼而罕见的人格 
  我喜欢鲁迅的第二个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七十年来,崇拜鲁迅的人说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驱、导师、革命家,说他是愤怒激烈、疾恶如仇、“没有半点媚骨的人”;厌恶鲁迅的人,则说他心胸狭窄、不知宽容、睚眦必报、有失温柔敦厚的人。总之,这些正反两面的印象与评价,都仿佛鲁迅是个很凶、很严厉、不通人情的人。那么鲁迅先生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平心而论,在他先后、周围,可以称作斗士、先驱、导师、革命家的人,实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敢于斗袁世凯,鲁迅就很欣赏;创建民国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计其数;梁启超鼓吹共和、孙中山订立三民主义、陈独秀创建共产党,蔡元培首倡学术自由、胡适宣扬民主理念、梁漱溟亲力乡村建设……这些人物不论成功失败,在中国近代史都称得起先驱和导师,他们的事功,均在鲁迅之上。当年中间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杨杏佛、李公朴和闻一多,更别说真正造反的大批左翼人士与共产党人,要论胆量,论行动力,论献身的大勇,论牺牲的壮烈,更在鲁迅之上。 

  鲁迅一辈子叫喊国事天下事,可是你说他热衷政治,他既不入国共两党,也不做官;你说他是个文人,他却私下和当时的乱党交接甚密,还入过左联。就拿他常被通缉这件事来说,将鲁迅和政治家比较,也不算怎样地不恰当。 

       还是将鲁迅放回他的时代吧。据说,白色恐怖时期,鲁迅曾经认真地向革命者打听严刑拷打究竟怎样滋味,可见他是准备吃苦头的。最著名的例子,是他出门不带钥匙,意思是横竖死了算了。然而他到底从未挨过整,挨过打,没蹲过一天班房。我们渲染他怎样地避难、逃亡,其实那正是鲁迅的奢侈与风流。 

  在我们几代人接受的教育中,万恶的“旧社会”与“解放前”,除了共产党人,好像只有鲁迅一个人在那里左右开弓跟黑暗势力斗。鲁迅一再说,他只有一枝笔,可是我们偏要给他弄得很凶,给他背后插许多军旗,像个在舞台上唱独角戏的老武生。  为什么我要强调鲁迅先生的“好玩”?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谓“好玩”一词,能够超越意义、是非,超越各种大字眼,超越层层叠叠仿佛油垢一般的价值判断与意识形态,直接感知那个人———当我在少年时代阅读鲁迅,我就会不断不断发笑。这样一种阅读的快乐,在现代中国的作家中,读来读去,只有鲁迅能够给予我。 

    举一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萧与看萧的人们》中,宋庆龄通知鲁迅说,萧伯纳到了上海了,正在哪里吃饭,问他愿不愿意去见见。鲁迅于是写道:有这样的要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什么意思呢?———萧是大人物,鲁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见,或赶紧去见,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轻,都没必要,都不恰当,都不大方。其实鲁迅是想要见见的,又其实不见也无所谓。现在人家来了,邀请也来了,那么:有这样的要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这意思很深,也很浅,很率性,也很得体。事后这么写了一笔,很轻,很随便,用了心思,又看不出怎样地用心思。鲁迅先生的文句中,布满这类不起眼的好玩,他知道自己好玩,所以不放过一行文字,在那里独自“玩”。 

  除了“好玩”,鲁迅先生另一个偶尔被提到的特质,就是非常寂寞,因为他好玩了一生一世,结果大家把他看成个很凶很苦、一天到晚发脾气的人。 

   最近我看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内部文件,是当年中宣部为了拍摄电影《鲁迅传》,邀请好些文化人的谈话录,我看了很有感慨,几乎每个人都提到鲁迅先生并不是一天到晚板面孔,而是非常诙谐、幽默、随便、喜欢开玩笑。夏衍是老先生讨厌责骂的四条汉子之一,他也说:老先生“幽默得要命”。唐看见市面上把鲁迅弄成那副凶相、苦相,就私下里对他外甥说,哎呀鲁迅不是那个样子的,还说,老先生夜里写了骂人的文章,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见面,互相问起,照样谈笑。 
 
    我所谓的“好玩”是一种活泼而罕见的人格,好玩的人懂得自嘲,懂得进退。回头看看清末民初及五四英雄们——康有为算得是雄辩滔滔,可是不好玩;陈独秀算得鲜明锋利,可是不好玩;胡适算得开明绅士,也嫌不好玩;郭沫若算得风流盖世,他好玩吗?好笑倒是有一点;茅盾则一点好玩的基因也没有;郁达夫算是性情中人,然而性情并不就是好玩;再说周作人,他的人品文章淡归淡,总还缺一点好玩,论境界,我以为比他哥哥的纵横交错有声色,到底窄了好几圈。最可喜是林语堂,他在当年乱世提倡英国式的幽默,给鲁迅好生骂了好几回,可是林语堂自己平时并不真好玩,他或许幽默的吧,但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