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去年惟一追着看的一部电视剧——《乔家大院》影响,我曾对带有儒家文化气质的晋商、徽商很感兴趣,认为发扬光大一下他们的一些理念,也许对法制意识淡薄的中国商人建立诚信意识有好处,要不老担心吃敌敌畏火腿苏丹红辣酱的日子何时能完?为此还写过一篇观后记(稍后补发)。今天浙大教授史晋川在“商帮文化:动力还是阻力”的演讲中,提出的观点给我当头一棒。不得不承认,他的分析是有说服力的。现把他的观点整理如下。
作为经济学博导,史教授以理性的眼光,对目前一些地方兴冲冲地搞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以罩着“德”的外衣打造商帮文化,作为医治商业道德底线一再下坠的一剂良药,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全球化背景下的市场经济中,所谓新苏商、新晋商、徽商等商帮文化,对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更多的是阻力,也是滋生官商勾结,导致官员腐败的温床。
史教授认为,商帮文化的核心基础是地缘、血缘、亲缘三缘,其人格化交易的“路径依赖”,虽然可以减低成本,但却阻碍其开拓新的地域和产业,带来的是封闭,是停滞不前。因为新的产业和地域里没有“三缘”纽带,他就无法施展拳脚,不敢冒险。同时,商帮文化一旦脱离本土环境,没有人格化约束后,面对陌生地域、陌生人群容易产生不诚信交易。这就是很多旅游地区对本地人不敢使坏,对外地游客坑蒙拐骗的原因。因此解决诚信问题,不是宏扬商帮文化,而是完善法律制度,完善非人格化的制约因素。
此外,商帮文化依重“三缘”和人格化交易方式的思维习惯,会扩大到政治领域,从而把政府官员纳入其中,形成商人私人利益与政府官员的交易,造成腐败。客观上,中国历史上的商人地位低下,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很多商帮都有把官员拉下水保护自己的举措,如胡雪岩和左宗棠。因此要高度警惕商帮文化中的虚伪成分。它对区域经济文化发展是有害的,与现代商业需要的契约精神、商业规则是相悖的。
史教授列举了10-14世纪地中海地区马格里布商人和热那亚商人的交易方式为例。马格里布商人信奉集体主义,在从事远距离贸易时,联盟成员只选择内部人作为贸易代理人。这是一种典型的人格化交易机制,一旦有某个贸易代理人出现欺诈行为,整个联盟就会对其作出集体性的、永久的惩罚。经济学家阿夫纳.格雷夫称之为“多边声誉机制”和“多边惩罚机制”。
热那亚商人信奉的则是个人主义。他们在从事远距离贸易时,不排斥在非热那亚人中雇佣代理人,他们通过创立“社区责任制”以及类似法庭组织的仲裁机构,来保证跨时空的陌生人之间的交易合约有效执行。阿夫纳.格雷夫称之为“双边声誉机制”和“双边惩罚机制”。
与马格里布商人的人格化机制相比,热那亚的非人格化交易机制在贸易扩张中更有效率,热那亚商人从事海洋贸易的历史也更长久。此后,在地中海地区贸易活动中胜出的是威尼斯商人,因为他们的交易方式更接近现代市场经济。
在座的复旦地理历史学家葛剑雄教授更是一针见血指出:商帮无非是靠三条途径,一是找到很好的商品,如当年徽商经销的食盐;二是找到市场,如当年徽商主要将盐贩至江浙一带;三就是官商勾结。 儒和商本质是冲突的。目前很多所谓的儒商,其实是商儒,先做商人,再买个文凭,附庸风雅。当然也有人做了教授,家道中落了的。如今正在进入法制社会,再讲三缘五缘,是一种倒退。
只是,听到最后我又产生郁闷:在中国,法制的完善以及对商业道德底线下滑的阻挡,不知要到猴年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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