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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 2008 - 日志  
  灭蟑总动员! 2008-7-30

      但凡在办公室生活久了的人,大约多少都会有过几番和“小强”贴身肉搏的经历。看到它们飞快地从眼前逃逸掉的时候,真是十分痛苦的时刻。

      7-9月是蟑螂的活跃期,而我正步入衣带渐窄期,身手不如往常敏捷。于是最近一次去大型超市,详细考察了各种灭蟑产品。杀虫剂是最常见的,但是办公室是中央空调,喷出来的气体恐怕最终还是会回到我们自己的肺里,很不妥当。再说,杀虫剂一喷,蟑螂死在藏身的洞穴里,不能及时清理出来,想想心里也很疙瘩。

       综合以上考虑,最终被我选中的一款灭蟑产品,是类似于粘鼠强一类的东西,就是在粘胶板上撒上诱饵,贪吃的蟑螂上去了就被粘住下不来。诱饵没有毒性,粘胶也没毒,而且能收集到“战果”,不至于让蟑螂残骸散落四处,似乎是较为完美的办法了。因为不知效果如何,先买了一盒,3块粘胶板带3袋诱饵,15元左右(虽然完全不算是高科技产品,可是也不便宜哪!)

       到了办公室,撕掉粘胶板上的纸片,撒上带点鱼腥味的诱饵,放在桌子底下“守株待蟑”。大半天过去,去看一看,居然真的有两只蟑螂被抓住了!大喜过望,就算成果只有这么多,15元的试验也算值了。

       接下去的两板粘胶片,分给了左邻右舍。第二天,三块粘胶板上的成果总计已达15只,这还不包括若干蟑螂幼虫!严重汗,此前我一直以为那些只是小虫子,原来依然是“小强”。

      第三天,我桌下的粘胶板可能被阿姨收走了,另外两块粘胶板的其中一块至今仍在发挥余热。至于成果如何,是可以直接观摩得到的(欢迎预约参观,但请作好一定心理准备。)

       现在,已有观摩过成果的人士打算自己购置粘胶板,我也决定再添置几盒。不过这个是系统工程,恐怕还得全民总动员,否则“串门”的蟑螂还是会屡禁不绝。

      百度资料显示,蟑螂3亿多年前已经存在,其生命力之强堪称活化石。此外,“蟑螂喜欢昼伏夜出,如果一个地方白天也不断出现蟑螂,只能说明该地蟑螂已相当泛滥。”

      so,希望更多的办公室人士加入,和“小强”们战斗到底。全世界不愿和“小强”朝夕共处的人们,请即刻行动起来!

       考虑到成本,今后也可自制简易灭蟑工具,摘录几例如下,效果如何有待考证:
 
    1,利用蟑螂爱吃香甜食物的习性,用一只小口径长颈玻璃瓶,瓶内放些香甜食物,瓶口涂上芝麻油,蟑螂进入瓶内,因为瓶壁很滑,爬出来就困难了
    
    2,买一卷封纸箱用的胶带(灭蝇纸也可),放在蟑螂经常出没的地带,第二天早上会发现许多蟑螂自投罗网,将胶带焚烧或者用开水烫,达到消灭蟑螂的效果。反复使用可以清除室内的蟑螂。
  
   3,用鲜牛奶(奶粉)也可,洋葱汁和等量的硼酸,粉面粉混合搅拌成糊,分别放在硬纸壳上,置于蟑螂经常出现的地带,蟑螂喜食,食后即死。

      

       

    
  作者:李宝花 评论(2)  阅读(296)  
  看牙记(二) 2008-7-15


        散步回到家第一件事是上网,在百度里输入“烤瓷牙脱落”,发现同病相怜者倒也不少。一条条看过去,基本弄清楚事情有两种可能,如果烤瓷牙变形厉害,不适合现在的牙齿,就需要重做;如果尚可沿用,粘上去就可以了。而且,这个问题在医院要挂“口腔修复科”的号。

      首先想到去原来做烤瓷牙的诊所看,不过发现百度不到诊所的地址,而我怎么也记不起5年多前那个不大诊所的具体地址了。索性,去口腔科还相当有名的九院吧。一查,九院工作日都有专家门诊,那就挂专家门诊。跑医院的同事里予也在电话里告诉我说,专家门诊应该不错的。

       起个大早赶到九院,简直傻眼,医院大厅里几乎可用人山人海形容。最要命的是,上午的专家门诊只有5人的限额,已经挂满;下午的专家可接收10人,现在也只剩下一个名额了!赶紧抢到窗口挂了号,这样一来大屏幕上下午的专家门诊也显示额满了,险哪!

      挂号单显示我下午就诊的序号是5,而医生看病的进度是无法提前知道的,估计最早也要等到下午2点多了,赶紧向主任发短信打个招呼先。大堂里无比的热闹,来自各处的人们唧唧喳喳的声音让人似乎置身蜂窝的中心,好想躲开。不过大热天,也并无多好的去处。

       时间还早,觉得等下去不是办法,开始“自救”。首先给里予发了个短信,不过对方久无回音(后来才知道她当时正在陪孩子看医生,真是个混乱的夏天啊)
 
       想起佳昺同学有朋友是牙医,又发了短信问他朋友上班否,实在不行我就转过去。佳昺问了朋友才知道,象烤瓷牙脱落的情况一般只能回原来做牙齿的地方修复,别的地方不肯负责的。这个信息是如此重要,我立刻到大厅问询台确认。大厅表示不知道,让我直接去5楼口腔修复科问,一问果然如此,他们不肯接收修复,除非有病历证明烤瓷牙当初是在九院做的,或者我这次打算在九院重做烤瓷牙。

       这下,我有点懵了。白交的10多元挂号费是小事,要是我一直傻等到下午就诊时才知道这回事,不是今天一整天就泡汤了么?!令人无语的公立医院啊!而且,5年多前做烤瓷牙的病历之类,我也并未保存下来,如果那家私人诊所也不承认,我岂不是看不成牙了?

       想到这里,我简直要哭出来了,这样子可怎么见人呢。可是没有办法,还是只能自救。镇定一下,给家里俞老师打了电话,让他在单位帮我上网搜索原来那家私人诊所的地址;又给同事打电话,最后苗大师正好在单位,就让她帮忙找到了晚报乐乐妈的电话(不知道乐乐妈是谁的,请及时补课,详细阅读晚报各位美女博客)。
 
       说到这里就应该感谢记者博客和我那还不错的记忆力。我当初做牙的虽然是私人诊所,却有相当的名气和口碑,否则谁也不敢这么大的事情随便找诊所做。我记得,乐乐妈曾经有次在一篇博客评论中提到这个诊所,说质量不错,虽然她未点名,但我因为熟悉这诊所,知道她说的是这家。因此,万一找不到诊所地址,还可以问乐乐妈,我相信她一定知道。
 
       好事多磨。我的手机此时不合时宜地出了问题,乐乐妈接了3次电话,才听到了我的声音。简要说明原委,乐乐妈很热心亲切,说出了诊所地址,还说可以帮忙打个招呼,并立即报出了诊所的预约电话(随口报出,业务素质实在很高),让我先预约,免得到时插队尴尬。

       谢过乐乐妈,立刻打预约电话。接下去事情就很顺利,预约电话里说我可下午1点就诊,而且他们那留存有我当年做牙的记录,病历卡遗失之类不是问题。

       直到这时,我下着雨的天空总算云开雾散。立即打车奔赴蒲汇堂路上的这家诊所,并分别给乐乐妈和佳昺发了短信表示感谢,乐乐妈还发来了很温馨的短信,让我多当心,别累着。在楼下吃了点午饭,上楼略等候一会,正好是1点。诊所还是当年的样子,安静,舒适,服务也很温馨。这样的医院,多么亲切。
 
       因为有孕在身,牙齿虽然不完美,但暂时并不打算重做,只是粘了上去,居然也花掉了一个15分稿的价钱。不过,顺利就好。半个小时后,我总算可以重新回单位见人了。

       写下这篇流水帐似的看牙记,一是为了感谢各位提供帮助的同事同行,另外也是想普及一点点常识。现在做烤瓷牙的人很多,但是遭遇脱落问题的还是少数,因为烤瓷牙是新兴事物,脱落一般是在数年之后,有些可能是10多年后。所以,如果今后有人遇到类似情况,希望不再走我那样的弯路,比如跑错医院挂错号,浪费时间金钱还担心良久,一定要找原来做烤瓷牙的地方。因此,当初选对医院也很重要。我选的这家私人诊所事实证明还是很不错,有我当年的记录,使我不必再跑一趟。就诊环境和医生态度也很好。
 
       至于公立医院,我一如既往地不喜欢,可惜很多时候并无其它选择。很想知道,如果昨天我等到下午,九院的专家是否确实会将我拒之门外?那患者又如何事先知道一定要带好当时的病历卡?(现在去一家医院几乎就会给你一张病历卡或卡片,不管有没有用。)如果医院确实不肯接收非本院做的烤瓷牙修复者,是否应该在挂号时提醒或告知?如果不知情的烤瓷牙修复者实在不方便换地方就诊(他们中有些来自外地),是否只能无可奈何地再花上一笔巨款重做烤瓷牙?

       毕竟,不是每个患者都会象我那样刚好有同事认识牙医,或对医院比较了解。想到这些,真是让人一头汗。

  作者:李宝花 评论(8)  阅读(272)  
  看牙记(一) 2008-7-14
      
      昨天晚上,我睡得心神不宁。因为之前在小区散步的时候,一件极小概率但是很恐怖的事情发生了:5年多前装的几颗烤瓷牙,居然脱落了! 
      这意味着什么?没装过烤瓷牙的人们大概无法体会。但是知道烤瓷牙脱落的一刻,几座大山顷刻压上我的心头:
      其一,烤瓷牙一掉,牙齿门面没了,现在的我就像化装成老太的宋丹丹,出现了黑牙齿;
      其二,为了尽快见人及上班,必须去医院,那可是我最讨厌的地方之一;
      其三,不仅要去医院,而且还要去看牙,大家都知道,牙科向来是比较恐怖的;
      其四,根据我的常识,孕期看牙是比较忌讳的,可我要是不想上班时吓死人,再忌讳也得去看了!
    
  作者:李宝花 评论(3)  阅读(234)  
  手机时代的作弊案 2008-7-10

       我大学毕业那会,手机还是奢侈品,因为实习才配了个BP机,也已经算先进的了。而现在,手机几乎人手一部。昨天和家里俞老师聊天,得知他的学生们现在神通广大,期末考试时手机或其它类作弊案颇出了几例,有的还颇有点争议性,记录一下。

案例一:他到底有没有作弊?
      某科考试,允许学生使用计算器,但是同学A忘带了,于是总是借B同学的用,这在安静的考场上难免显得不合时宜。于是,当同学C提前交卷的时候,监考老师请C把计算器借给A同学用。
      就在C同学掏计算器给A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和计算器一起出来的,还有一张白花花的纸条。大家都看见了纸条,A、C和监考老师同时将手伸向了纸条,结果还是监考老师拿到了,发现纸条内容和考试科目有关。事情还没完,A同学在弯腰捡纸条的时候,自己的试卷被拱起,试卷下也露出了一张纸条!一看,同样和考试科目有关。
      结果是,A同学此时尚在考试过程中,理所当然被认定为作弊。那么C同学已经交卷,该如何判定呢?最初C也被判定为作弊,不过经过多番讨论后修改了结论,原因是其时C同学已经交卷,没有他直接作弊的证据,应作“无罪推定”。最终,由校长出面定论,撤销了对C同学的处分。
      计算器惹的祸,还挺曲折的。
     

二:手机还是电子存储器?
       考试中,监考老师发现一位同学在看手机。老师走过去,在查阅了短信后,发现了与考试科目相关的短信,该同学被认定为作弊。
       该同学也不那么好“欺负”,事后通过申诉委员会申诉,说老师翻看短信时间达10多分钟,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因此纠缠不休。学校也有点始料不及,经过讨论,法律系的老师出面了,说:按照学校规定,考试时带手机会直接被判定为作弊,是要开除的;但如果只是携带电子存储设备而非手机或BP机之类通讯工具,则留校察看。
      这样一来,学生和家长如果继续坚持短信隐私权,就等于承认学生携带了手机,只能接受开除处分;如果不坚持这一点,学校就将手机作为电子存储设备处理,学生留校察看。最后,学生当然选择了后者。
      这个结果有点掩耳盗铃之嫌。不过据说经此一役,后来的监考老师也学乖了,一看到手机就直接收缴并认定为作弊,再也不去翻什么劳什子短信了。

三:悬而未决的公案
      今年期末,家里俞老师的一门课程实行开卷考,规定只准带一本教科书进入。结果,被监考老师逮到一名学生用手机上网,目前这名学生的手机已经被收缴,教务处还拍下了他上网页面的照片为证。
     我问:既然是开卷考,是不是上网查资料也可以?俞老师说,现在这个学生的情况如何判定还没有结果,不过考前他作为任课老师已经事先声明只准带教科书进入,至于这次学生是否会再次拿“隐私权”说事,尚不得而知。
      嗨,斗智斗勇的学生和校方啊!


  作者:李宝花 评论(4)  阅读(201)  
  公告:原msn帐号丢失 2008-7-3

       在系统重装之后,很不幸地发现msn再也登陆不上去了,最后确认是密码被盗。试过好几种方式找回,均宣告失败,只好重新申请了一个。

       现在的id比以前多一个数字13,是大学时的学院代号以及宿舍楼号码。以前的帐号是p*****98@hotmail.com的话,现在变成了p*****9813@hotmail.com,有我msn的同学请自行对照代码代表的字母并加我新帐号,麻烦了!

       
  作者:李宝花 评论(2)  阅读(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