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场公司的工头敲开门的时候脸色微变:我身后是16个打包得歪歪斜斜的大纸箱、十几个塞得快要爆炸的纸袋,没有包起来的床垫(于是向下搬的过程中它负责把那三层楼梯擦得好干净),电视机、洗衣机和所有电器也都是裸着的,还有一室的凌乱狼籍,锅碗瓢盆都不知道往哪里塞,餐桌上尚有一桌的零碎,什么早上吃剩的八宝饭和白煮鸡蛋壳之类(多么写实主义)。 于是我很不好意思地对他说:“就这样开始搬吧”——这工头心里一定暗自嘀咕:哪能碰上了一个手脚笨拙的“疯狂主妇”! “十一”开始在乡下养了两天精神,主要都用来下决心:to be,or not to be?想想伸头缩头总躲不过这一搬,还是乘着长假韦小宝有人带并且饭有人管的便利,索性完成这项工程吧,于是遂星夜兼程赶到浦东,开始收作。 令人头疼的是,过日子哪能需要介许多么事!可有可无的衣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只好胡乱塞在箱子里。书一本本地打包,重得搬起来像是要把腰拗断。各种杂物更是数不胜数,三年没用也没开过封的发蜡,似乎买来就是为了落灰的加湿器,断胳膊断腿的玩具,各种过了和没过保质期的零食,并且我发现如果一个抽屉里的东西本来就是乱糟糟的,你就算理上半天仍然搞不清到底里面放的是两盒板蓝根还是一堆镊子钳子,而且似乎比原来更乱了——即使我大刀阔斧舍弃了无数鸡肋,扔掉十多包垃圾,最终还是在一堆杂物中头痛。于是索性闭着眼睛把它们统统倒在袋子里,袋子用光就找脸盆,直到找不出容器为止。 持家这件事实在是很耗费精力的,并且需要很多智慧。这两样东西都很有限,如果把它贡献给了生计,就匀不出多少奉献给居家生活。难怪亦舒小说里如果要拯救一个女主角的命运,必先派出“两名能干的家务助理”,须臾,地板光可鉴人,瓷砖缝里都刷洗干净,整个家亮了一圈,并且冰箱里存储着丰富的食物,锅里还炖好了鸡汤和白粥! 所以人家说做全职太太殊不易,你看美国那个“家政女皇”玛莎·斯图尔特入狱前是如何建立起她市值13.2亿美元的商业王国,不就是靠着告诉人家怎么做苹果馅饼、怎么清理沙发,让成千上万家庭主妇争先恐后追随着她么! 我小时候没上过家政课(现在听说有些学校已经开了,那时要有的话我多少也能混个80分),也没意识到做家务的重要性——不光是说会做饭,烧个红烧肉炒个蛋炒饭可不是持家的精华所在——它需要统筹帷幄,需要人生经验,需要市井智慧,可惜现学也来不及了。 这么想来,某位大人物号召的“上海需要发展服务业”,还是很有道理的。我总是找不到满意的钟点工,恨不得让小说里的“家务助理”像颜如玉一样走下来,或者祈祷科学家们早早发明出家务机器人,供我吆喝使唤(再贵我也买啊)! 可惜两样都不能够,我只好继续过着我拙劣的居家日子,一天比一天更像抓狂的主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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