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人家问是哪里人,我总回答:“乌鸦的‘乌’加耳朵旁,邬桥”。
2000年以后再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就很得意地说:“……就是王安忆在《长恨歌》里写的那个邬桥”。
2000年《长恨歌》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于是大卖。其实小说早在1996年就出版了,“邬桥”是第二部的第一节。李主任坠机罹难,王琦瑶从爱丽丝公寓搬出来到邬桥避乱——邬桥是她外婆的娘家。
“邬桥这种地方,是专门供作避乱的。六月的桅子花一开,铺天盖地的香,是起雾一般的。水是长流水,不停地分出岔去,又不停地接上头,是在人家檐下过的。檐上是黑的瓦棱,排得很齐,线描出来似的。
这种小镇在江南不计其数,也是供怀旧用的……邬桥的路,桥,房舍,舍里的腌菜坛,地下的酒钵,都是这么一日一日、一代一代攒起的。邬桥的炊烟是这柴米生涯的明证,它们在同一时刻升起,饭香和干菜香,还有米酒香便弥漫开来。这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良辰美景,是人生中的大善之景……”
不知道为什么王安忆把这小镇取名“邬桥”。照书里看,“外婆租一条船,上午从苏州走,下午就到了邬桥……船到苏州,回上海的路便只剩一半了。”这应该是写江浙一带、或者只是虚写所有的江南小镇。作家也许听说过上海市郊有这个地名,或许曾经过此地,并且觉得适合小说里的意象,便拿来一用。
实际上的邬桥,一半像小说里那般静谧的小镇生活,一半却是贫瘠和闭塞,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不过,这地方的孩子功课都不错,每年都有考上复旦,交大,北大的。大多数人走出去以后,便很少再回来。
我在这个极小的小镇度过了12岁以前的所有时光,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大部分寒暑假,也蜗在这里。它简直是和外边全不搭界的,难以想象上海居然会有这样几十年来面貌如一的地方、连无孔不入的房地产商都不屑涉及的净土,从三十年前到现在,一直是那仅有的一条破落的、不准时的公交线把人们带往外部世界,至今那所谓车站的地方连个遮阳的站头都没有。
唯一的变化是所有我儿时钟情的去处:茶馆、中药店、南货店、新华书店……古色古香的建筑渐渐地全部拆卸一空,那仅有的一条商业街上颇具江南风味的木楼,已经全部改成了拙劣的钢筋水泥产物。
小孩子在这种地方生活应该是很寂寞的,不过我小时候很有些书蠹头的痴劲,倒也不觉得。在中药店就可以消磨一下午,一进门就有一股很好闻的药香,那种清静冷冽的气味,有时我去买5分钱做酒酿用的酒药,有时什么也不买,只为看那红木做的中药柜子,无数的小抽屉,上面贴着中药的名字,用漂亮的小楷整齐地写出来,每一个名字都像一个美丽神秘的故事:紫苏、细辛、白芷、木香……有些药还装在白底青花的瓷罐里,穿着白大褂的店员用一具精致的小秤称出不同分量的药,于是我十分向往长大以后能到中药店上班。
隔壁是新华书店,我在那里买过三毛的新书,和写东西用的白底绿格的稿纸。南货店里的选择最多,“湿漉漉”的苏式话梅有点贵,一毛钱一包的白糖杨梅可以含在嘴里大半天。我还喜欢6分钱一根的奶油芝麻棒冰胜过1毛5分的雪糕,这种颜色灰灰的棒冰大约是用黑洋酥做的,甜美丰腴、十分解馋,可惜那样的好滋味如今不可得了。还有山楂饼,桃板,盐津枣,盐津枣装在一个塑料做的小桔子里,用一片塑料绿叶当盖头,现在也不大看得到了。
另一个好去处是茶馆。那里有老虎灶,小学时常被差去泡开水,2分一壶,自觉支付。好象从来没人监督,也没见过有人赖帐。有时赖在那里听一会评弹,完全听不懂可是喜欢那个音调,觉得很“适意”。茶馆总是人声鼎沸,外间是歇脚的和老虎灶,里边看演出,要额外付茶资。听众大多是老头,围着八仙桌满满地坐着,装一壶水烟,听足一个下午。我爱闻水烟的味道,经常发痴似地瞧着人家怎么装水烟、怎么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觉得那铜黄色小小的烟具十分神奇。
有一回好象是大人要出门办事,便把我寄存在茶馆的熟人处。那是我第一次来到茶馆的里间,正是开演前的空挡,两个演员在那里排练。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唱评弹的人,男的穿长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女的穿着深米黄色绣花的织锦缎旗袍,化着妆,熟练地弹着琵琶,在那时的我眼里简直是艳光四射。我又发痴似地看了一下午,要看很久才发现她的指甲上粘着一片片有机玻璃似的拨片,所以才能拨动琵琶的弦而不至于指甲开裂。茶馆里水汽氤氲,夏天傍晚的阳光照到那些木工精细的桌子凳子上去。直到现在,即使听到无线电里传出评弹,我都会回到那个情景里。
这一幕印象很深刻,大学那年寒假《人民日报》有一个面向大学生的寒假征文,主题要求写自己的家乡,我就写了一篇关于茶馆的文章寄去,结果得了一等奖,稿费加奖金有880元,足以支付一学期的生活费,让我妈颇为得意。
当邬桥成为韦小宝的家乡的时候,好的没有更好,坏的反而更坏。河里的水不再能吃也不能再游泳;手机基站成为全镇最高标志物;自来水因为水压不足而潺潺细流,净水器的滤芯一个月就变黑了;水泥砌的没有门的垃圾筒用了十几年,依然是苍蝇的集聚地;本地居民逐渐减少,外来人口开始增多,从菜场里卖熟食的到街上的杂货铺子都已经听不到本地口音,镇上一大半家庭迁去了城里,另一大半做了房东——分半间屋子租给外来人口,镇上小学里入学名额变得很紧张,除了翻新过的电影院,没有任何新的文化娱乐场所……像王安忆另一部小说《上种红菱下种藕》一样,水乡情景已经成为记忆中的黑白片,市郊小镇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变得不伦不类,而且为这不伦不类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写到这里发现,1又写长了。2既然如此不堪,怎么还让韦小宝在那待了三年之久。当然这城市里已没什么净土,极少数相对好一点的资源并不是面向大多数市民的。等韦小宝长大了回忆起来,邬桥的童年多少还有点趣味吧,比如街上那条叫大黄的狗,比如院子里自己种的甜美的枇杷,比如在爷爷学校的操场上骑小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