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换房,九亭一套房子卖掉,在退房贷保险的时候,对平安保险这句广告词有了更多了解。
平安保险保的不是百姓的“平安”,而是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早听朋友说,保险公司普遍比较“恶心”,但真的没想到是这么恶心。
首先,退款期延长。以前退房贷保险都是直接领取现金。不过,平安保险的做法是“划卡”,美名其约保证资金安全。这也没错,可是事实上一般人房贷保险款都不会超过一万元,可退的就还要少,基本没有划卡的必要。
更何况,帐期要长达半个月。我认为,可以解释的只有两种可能(或兼有),一是平安保险工作效率低,不能做到隔日或三日内与银行对接划帐,都是金融企业而且是常规业务,即使有内部审核等流程也不应该这样慢;第二种解释,就是平安保险主要无偿占有消费者的资金,考虑到下面我要说的更恶心的地方,这一点我完全自信的以“小人”之心揣度。
最恶心的是,推保费无端大大缩水。合同本来约定,按照规定我贷39万30年,每万元保费154元,总计6000多元(相当每年200元),享受7折优惠,只要交4200元。
在退保的时候却不按照每年的“发生费用”200元退,而是十分复杂的“虎头蛇尾”法,具体而言如我,平安保险规定第一年“发生费用”500元、第二年400元左右,如此缩减。所以我只能退款3000元左右,相当于这两年要交了近一千元保费。
然而在签订合同最初从没人和我讲到这点,只说每年保费200元左右,格式合同中也没具体规定退保的具体形式以及计算方法,这就给诸如平安这样的公司留下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