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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 2006 - 日志  
  让天上降下土豆吧 2006-8-31

    不知道了吧,1565年,土豆首次引入欧洲,是作为一件礼物呈交到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手里的。只是锦衣玉食的西班牙国王并没有把这件礼物当成食品,而是将它放进植物园,当作异域稀有植物展出。而展出的结果是,欧洲人普遍觉得这种长在地底下的“块茎”,形状古怪、可怖而且不详。后来总算有人敢于尝试它了,可据说那第一个勇士不是拿土豆来果腹,而是当催情剂使用。

土豆从什么时候走出宫殿走出植物园成为一种食物,并且最终蜕变成一种“草根”食物似乎无从查考。《温莎的风流娘们儿》中有这样的一句台词:“让天上降下土豆吧”。莎士比亚让那人一边想着美事,一边想着土豆——估计那会儿土豆在欧洲已得到正名;凡高早期画过一幅《吃土豆的人》:朴实憨厚的农民一家人,围坐在狭小的餐桌边,昏暗的灯光下,手伸向桌上的土豆。凡高说,这样的人物在他看来“比实实在在的真实更真实”。至少我们真实地看到,土豆已走入寻常百姓家了。

其实入植物园也好,入戏入画也好,在我们几个好吃的饭搭子眼里,土豆也就是餐桌上的一道菜,而且是道“不怎么样的菜”。吃过的最简单最原味的土豆是在前几年。挑鸽蛋一样小巧平坦的土豆,洗劲后不作任何加工,用粗盐焖熟了上桌,剥皮,入口,确实是一道“不怎么样的菜”,但最有一种温热朴素的家常味道。不知是不是因为现代人更喜欢“高大全”形象,反正这样娇小玲珑的土豆现在很少见到了。

吃到的味道稍浓一些的土豆,是在单位门口我们饭搭子三人经常光顾的那个“东北菜馆”。虽然那里门面简陋平常就像一颗普通的土豆。但只要聚会放到附近,我们还是会一而再再而三、低头哈腰却兴高采烈爬上二层搁,挑最里面靠墙那个小圆桌坐下,一成不变地点一盘份量扎足、油光铮亮、酸甜可口的“地三鲜”:土豆块儿、茄子块儿,青椒块儿,用油炸透了,又加糖醋调料勾芡后热腾腾地出锅上桌。挟一筷软糯香甜的土豆入口,那种滋味就像有首名叫《地三鲜》的歌里唱的:咸味后面淡淡的甜,生活的平常,似乎永远都在身边。

吃到的最美丽的土豆,是在“新上海菜”评选现场。有一道名叫“金丝虾球”的菜煞是好看,犹其是那一层裹在外面的金丝,很像一头飘逸的金发。尝过之后才知道,那头“金发”实则是乔装了的土豆丝,炸脆了后用卡夫酱抹上虾球。总觉得土豆化身为飘逸、优美的丝状尤物后,反而没了真实的味道。而事实上,原本一颗中等大小的烤土豆,其热能仅几千卡,经油炸后所含的热能高达200千卡。这样的热能如不及时转化,囤积在体内变成脂肪,也不好。

关于土豆还听过一则笑话:话说某个叉烧包因为落单而挨了“面条族”的狠揍。回去便纠结族人向“面条族”寻仇,发现一根薯条正悠闲在马路上闲逛,一干人马二话不说,上去将薯条一顿暴打。包子族中的老大“肉包子”最后愤愤地骂道:打了人还敢穿得金光闪闪地逛街!欠扁!

笑完之后想想,其实好多平凡的人和事是容不得乔装伪扮的。

  作者:沈一珠 评论(7)  阅读(522)  
  他不该死在半道上 2006-8-30

昨天晚上他死了,不在医院,不在家里,在回家的路上,在半道上。他是我的亲戚的亲戚,绍兴乡下人,34岁。

人都会死的,乡下人,上海人,有钱人,没钱人,治病的人,被治的人,都会死的,只是死之前不该受这样的伤害与侮辱。

因为没钱没有劳保,医院就停药停止治疗。因为没势没有帮助,医院让他立即出院,回绍兴。他原是绍兴人,绍人乡下人,因为对上海、对大医院怀着希望,所以千里迢迢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开刀后,他觉得上海人救了他,觉得东方肝胆医院救了他。但他还没来得站起身致谢,至少跟医生握一下手,给医院鞠个躬。他的病加重了,然后昏迷、病危,前后不过一星期。

直到死他都不知道原因,是因为恶性肿瘤转移?还是输进去的血和他的血型不配。他不知道,他的年轻的妻子也不知道。她也是乡下人。她只知道,都送了5000元红包了,为什么不好好治?为什么一说我们没钱就停药,要把我们赶回绍兴?她只知道他昏迷了,撑不了回家的那段路。她急了,她说,我们还有5000元钱,给医生了,我们还有钱,治病吧。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把这个医生了,她是被逼无奈,她是乱了方寸。

医生说,人不能治了,必须出院,下午4点前。我们派车送,不过,车费你们自己拿,那5000元钱我没拿,付送你们的回家那辆车的车费应该够了。

5000元红包,原是想救命,可是那5000元,却把自己送到了半道,不是上海,也不是绍兴,是半道。他死在了半道。

到上海来是满怀生的希望,可是他临走,却满怀着生的屈辱。因为没钱,因为乡下人,所以他被赶出医院,他被停药。他会这样想的。弱势的人,除了指谪自己,还能做什么?

很多细节我还不清楚,所以只能说到这里。我只是想说,即使他病很重即使他没钱即使他没有劳保即使他不是上海人即使他是个农民,他也不该死在半道。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死在这辆自己花钱雇来的车上。

我的亲戚前天晚上曾来问我,能不能以医疗事故告这家医院。我说我得咨询一下。昨天,我请社会新闻部的陆老师帮忙了,感谢陆老师,非亲非故的他立刻帮我找了人。可是,有点晚了。因为,等人赶到医院,病人几乎就要被送上车了。是我说的,不要告吧,这是家大医院,你们也没有证据,没多少胜算。但是不要出院,只要有一口气,就要救人。我觉得我是这样想,以治病救人为天职的医生更应该这样想。

晚上8点,打电话问情况。他们说,人死了,死在半道上。我说,天哪,真把你们赶出医院,告吗?他们说,不告了,马上到绍兴了,马上到家了。

我欲哭无泪。因为我无能,我间接地也成了医院的帮凶。走了的人,应该不会原谅我。可是,走在半道上,在他弥留之际那一瞬那的清醒中,他会不会原谅上海?会不会原谅这个曾给他希望最后又这样伤害了他的东方肝胆医院?

像这样的我不认识的没钱的乡下人应该还有很多,也许还有很多死在半道上的。只是我不知道。

再一次感谢陆老师,我们非亲非故,昨天才认识。可是,你却毫不迟疑地伸出了援助之手。至少,你能让我坚持我的信念:这个世间上,好人比坏人多。

  作者:沈一珠 评论(10)  阅读(418)  
  分手男女 2006-8-29

2006825日星期五晚11点左右开始看,不慎睡着;2006826日星期六下午13:45 终于看完这部叫《分手》的电影。一部电影分一个夜里和一个下午看完,比较真实的说法是:年纪大了,夜里熬不动了;另一种也算是比较真实的说法是:电影还不是最好看。

故事很简单:一对碰巧一起去看棒球比赛的男女,因为男方的“死缠烂打”:其实也就是看比赛过程中非要给女孩送一份热狗;散场时用巨大的身形挡住了女孩的视线,等女孩同来的男友走远,他才让道,非要请人家吃饭。下一个镜头就是两人已经一起生活在一幢漂亮的大屋子里,女的做饭,男的打游戏。很快,俩人开始吵架了。理由简单不过:女人让他买十二只柠檬,可男人心不在焉地只买了三只,女人说,缺了柠檬,摆在桌子上不好看;女人让男人洗碟子,可男人说,我上班时站了一天了,让碟子一边待一会儿。

争吵的结果是分手,分手后却应了那个悖论:越临近分手越不忍分手。虽然彼此最后都说了:我们相爱,我们都有错。但该发手时还得分手,否则,这次不分,下次还得分。结尾是阳光而温馨的:大街偶遇,这对分手了的男女又约了下一次见面。是再续前缘,又一个一见钟情有待展开?还是分手就是分手,如生活中的詹妮弗·安妮斯顿和布莱德·彼特?

电影中的事情,不可知。

导演佩顿·里德是个年轻人,加上这部电影一共才拍了三个电影。剧本的单薄,故事的老套,思考的简单,让电影本来就先天不足。但有意思的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和电影情境中的虚拟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这大概正好是年轻的佩顿·里德想借力的。詹妮弗与布莱德·彼特这对好莱坞的金童玉女,结婚5年之后终于划上休止符。以这样的心情出演轻喜剧,纵使安妮斯顿身上有多少与生俱来的喜剧因子,也无法排解眉间心头的悲情苦意。细看詹姆弗的长相其实真还有几份苦相,莫非这样的长相注定不能一帆风顺?只是对布莱德·彼特这个男人她本没有爱够,不惜为他减肥至荷尔蒙失调,不惜为他改变自己的性情喜好。但布莱德·彼特依旧奔安吉丽娜·茱丽而去,义无反顾。

说不清男人的口味到底是什么?安妮斯顿和茱丽,本来就是好莱坞一对正统与反叛、古典与现代的典型。莫非面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女人,男人总想要全部揽进怀里过把瘾而后快?倒是苦了痴心的女子,纵使拔光了自己的刺,也无法留住心爱的男人。

想不通就不能想。否则伤身。詹妮弗一气拍了四部电影,明眼人都能看出,她是借疯狂工作来疗情伤;文斯·沃恩块头大体力好,在最恰当的时候让受伤的安妮斯顿暂时找到了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只是戏里戏外的人生终究不同,如果用来炒作倒还罢了,用来拷贝,难免有风险。

还是想说,《分手》没想象中的好。电影这东西,剧本比演员比炒作更重要。


片名:
The Break Up
导演:Peyton Reed
主演:Jennifer Aniston  / Vince Vaughn / Jason Bateman / Joey Lauren Adams





  作者:沈一珠 评论(2)  阅读(348)  
  逃生心得:运气、好鞋和健身 2006-8-27
“2006年9月11日,纳斯达克BRUT ECN公司高级金融软件分析师陈思进历时一个半小时,从纽约世贸大厦北楼80楼走到1楼,成功逃生。”
看完那段文字,仔细读完了对他的采访,我觉得陈思进之所以成功逃生,原因有三:
一、运气。假如那天恐怖分子的飞机不是撞在86层,而是撞在81层或是79层,那么,在80层上班的这个上海男人生命中那个难忘的1个半小时就不存在了,而且很有可能在撞楼事件发生后的一分半钟时间内,他的生命就结束了;
二、一双好鞋。2001年9月11日那天上午,陈思进上班时穿了一双很轻便合脚的鞋,是花400多元在多伦多(没写明是美元或加元,估计不会是人民币)买的法国鞋。他后来说,“如果那天穿的是一双有点挤脚的硬皮鞋,跑不了那么快,我会怎么样呢?”怎么样呢,要么就是坚持不了一个半小时,在走了一个小时左右,因为脚疼得不行,终于倒在40层左右的地方,无辜地交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三、坚持锻炼。那天侥幸逃生,除了有双好鞋,还在于陈思进平时注意健身。他说记得有人出了大楼走不动了,特别是平时缺乏锻炼的胖人。楼塌后,来不及跑开的人都遇难了。也就是说,一个半小时之后,有人体力不支坚持不住了。于是最终还是遇难了,倒在了胜利来临之前。可惜。
陈思进走出大楼后,继续向前逃生,大概又跑了15分钟,远离了厄运,迎来了好运。中国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2004年7月,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的自传《闯荡北美》;在2005年跳槽到全球最大的银行美洲银行,后升任证券部副总裁;目前,有多家公司愿意投拍他的《闯荡北美》,这部以911为背景的可能的大制作。
如果运气过于飘渺电神剧不容易表达的话,那双合脚的、花了四百多元的法国鞋是个重要细节,并可以拉一个制鞋公司的赞助商;另外,多走楼梯多健身这个细节也值得特别重视。尤其是值是晚报一些比较懒惰的同事的重视。他们或者被动等几分钟,或者主动将那辆空的单层电梯骗上去,就是不愿从19楼走上20楼去。
嘿嘿,正儿八经的健身要花钱要花时间,不如得了机会就从19楼走到20楼。当然,有条件的话,再买双好鞋就更好了。
  作者:沈一珠 评论(0)  阅读(231)  
  借味 2006-8-24

    1875年,豆腐第一次在美国出现时不叫Tofu,叫Bean Curd,直译出来应该是“豆的凝结物”。美国国会图书馆正式将目录中的Bean Curd改为Tofu,那是1985年以后的事情了。而在刚见到豆腐的时候,美国人甚至整个西方人都先入为主地认为,这种白白嫩嫩的凝结物就是他们之前一直食用的奶酪。奶酪是有味道的,豆腐是没有味道的。可他们不懂,老按吃奶酪的办法吃豆腐。据说直到现在,他们都还没怎么转过脑筋来。在美国就有一种“素三明治”,里面夹的竟然是蔬菜和豆腐。美国人简单,至少在吃豆腐这件事上就不像咱中国人这样有想象力:“花生与豆腐干同嚼有火腿味”——这是金圣叹老先生临死前留给儿子最后的话。

当然,也有专喜欢无滋无味吃豆腐的中国人。譬如说张爱玲。在她的美食专栏里就写过这样的经历。某日她去一家日本餐馆,见一碟洁白平正、约有五寸长三寸短的生豆腐,桌边也没有火锅可将豆腐投入。于是她“用汤匙舀了一角,就这么吃了。如果是盐开水烫过的,也还是淡,但是有清新的气息,比嫩豆腐又厚实些。结果一整块都是我一个人吃了。”

而我的喜欢吃豆腐,一部分是因为它朴素家常的平民气质,一盒豆腐也就一二元钱,无论是嘈杂的市场还是高档的超市,都能随处买到;另一部分则是因为它“原无形却可行诸百形,本无味却能吸纳百味”。这种随遇而安的心态,似乎跟豆腐的出生有关。“豆腐之法,始于淮南刘安”,说的是刘邦之孙淮南王刘安为求长生不老之药,在安徽寿县八公山以黄豆、盐卤等物炼丹,无意中竟炼出了“白如纯玉,细若凝脂”的豆腐。如此偶然问世,使得豆腐与生俱来的带有一种存在主义的性格——没什么是可以事先确定,也没什么是固定不变的。

前些日子,我们饭搭子三人就在乌鲁木齐华山路口一家饭菜店遭遇了一盘别致的剁椒豆腐。它不像凉拌的皮蛋豆腐,上桌后豆腐与皮蛋实质上两不相干,只是咀嚼以后才相互联系,那种借味是浅表的;它也不像麻婆豆腐,出锅前豆瓣与豆腐与肉末在形式上已亲密无间,那种借味是盲目的,在入嘴前已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见到的是一整块方豆腐放在圆盘里,上面覆一层煸出香味的辣椒。经过一番“蒸汽的魔术”,表面上辣椒与豆腐依然红是红白是白各自为营,可事实上,彼此的滋味早已互相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舀一勺入口,连最不能吃辣的阿汪也还能接受。因为,既使是借了辣味,但豆腐还是豆腐,内心深处依旧保持了一份“素心淡然”。

印象中,豆腐最浪漫的一次借味是金庸先生发明的。精灵古怪的黄蓉为了帮助傻小子郭靖成为一代宗师,求洪七公传授武艺给他。为哄洪七公开心,黄蓉挖空心思发明了一道“明月二十四桥”:把一只火腿剖开,挖二十四个圆孔,将豆腐削成二十四个小球分别放入孔内,扎住火腿蒸熟。待火腿的鲜味全到了豆腐之中,火腿弃之不用。洪七公一尝,大为倾倒,乖乖就范。但愿木头木脑的郭靖能够明白:为了爱情,这个聪明的痴心女子心甘情愿地做了一回打底的火腿,让心爱的人成为一碟亮相的豆腐。

  作者:沈一珠 评论(7)  阅读(323)  
  给皮肤加点糖 2006-8-23

        和李MM一起做美容文章,有点为难。
        因为先天不足,没有生成水一样的皮肤也没有机会长成水一样的女人——这种事情,到老了心里也就想明白了:后天没法补,心里再“挖塞”也奈何老天不得。所以,平日里也就索性“横竖横,拆牛棚”,不太去侍候这把“面子”。化妆品也用,基本采取拿来主义,朋友给什么就用什么,自己基本没有消费。天知道,这得省了我多少钱?
        李MM说要从今秋新科技入手做这期美容时尚,我也觉得这是个好角度。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美容,也得搭上“科技”这趟顺风车。可是,翻一下时尚杂志,有些文章真的很“科技”,“科技”得让人恍惚,摘一点文字如下,不知道的,一定以为是科技类核心刊物:
——肌肤的“薄、露、透”哲学;
——爱因斯坦用数学方法证明相对论,科学家们用数学为工具解析美女,最后取得“美人胚子”的具体参数及“美丽方程式”。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当一种异己的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时,必然导致“人的异化”。
——美国喜剧大师卓别林的《摩登时代》给了一个极好的注解,在这个寓言里,一个流浪汉在工业文明的传送带前窘态毕现,笑料百出,他被工业时代摧残、异化,既使幽默,也伤感。
        这样的文字还真让“难办难办”写美容的我越看越困惑。美容,“科技”成这样,那还不让好端端的美人长出黑眼圈和鱼尾纹来?
      所以,科技是女人要的,通俗易懂也是女人要的。就像易中天的历史课程,因为通俗易懂才红了新书排行榜红了大江南北。
        明明白白地告诉人:这款面膜50ML,450元,含有维生素C,促进黑色素脱落,露出洁白肌肤;或这款精华露,含维生素A,50ML,300元,清理暗淡肌肤,让肌肤滑爽白晳。技术点有了,价钱有了,效果有了,多好。
        要不就是像玉兰油那样:将产品发布会弄成个科技展,让你在感同身受中了解到:他们找到了美白的关键因子,一种叫葡萄糖安皙白复合物的东西。如果你有钱,那就买了来,抹在皮肤上,给皮肤加点“糖”,你就白了,亮了;如同受不了咖啡的苦涩,给咖啡加点糖,口感就顺了,滑了。
        李MM正在码字,她的文字值得关注。关爱自己皮肤的男女老少,不要错过本周副刊的时尚版,看看咱知性的李MM让你往皮肤里加点啥?

  作者:沈一珠 评论(5)  阅读(311)  
  盗版碟和杂粮煎饼 2006-8-22

    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尤其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谋生的单位今天“改刊”,明日“关张”,更不要说某天清晨醒来,突然发现自己黔驴技穷到敲不出一个字来。所以,未雨绸缪,为自己张罗一个“备用轮胎”似乎完全应该。

    为此,我在小区里散步或是买菜买早点的时候,常常会有意无意地考察一些项目。我发现,在生活小区里,凡属于服务性行业,或称第三产业的经营项目是有发展前途的。像保姆行、擦鞋屋、洗衣房等等,但动静太大,而且像我这样书生了一辈子的,真要去从事那个行业,心理障碍比较大,所以基本放弃。有两个项目是我重点考察的:盗版碟和杂粮煎饼。以前常指导刚工作的大学生说: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是职业成功的基础。那么,喜欢看电影,喜欢吃,应该是我可以从事盗版碟和杂粮煎饼的正当理由。哈哈!

    出小区门右转那条马路上,苏州面馆门前的那个小伙子我叫他“陈碟片”,小伙子见我像自家人一样:给你么,总归便宜点。有时候怕和女儿老公买重了,他也说会:先拿去吧,买重了再还回来。有时候为了讨价还价,也去马路对面张秃子湘菜馆门口的那个点;要么再远一点,去银行门口有个点。那个小伙子最有趣,常常躲在那个24小时的自助银行里,冬暖夏凉的,隔着玻璃看动静,见有人来买碟,才推门出而出。适意得很。

跑来跑去地淘片,讨价还价地买碟,本来就是看碟以外的乐趣。可后来“陈碟片”见我跑来跑去“可怜”,说了实情:对面那个是我弟弟。那么,银行里那个呢?是我另外一个弟弟。天哪,兄弟三人居然垄断了这条马路上的碟片市场。垄断的坏处是,从此没有了讨价还价的乐趣,三人统一价格,让人在价钱上无缝可钻无机可乘。但垄断也有好处,以后再不用走三家,走任何一家,如果没有我要的,他们会自动调剂:等一会儿,我去我哥那里看看!退货也是,走到哪儿都一样:这张片子昨天在你弟弟那里买的,质量不好。给退了吧。基本不会有异议。

    马路不长,也就1000米不到一点,兄弟三人各守一段,原以为就此能垄断了这条马路上的盗版碟事业。只可惜他们面临的是一个开放的市场,更何况是一个开放的盗版碟市场。盗版碟摊如今繁荣昌盛,发展到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局面。虽说垄而不断,但兄弟三人相对其他人的势单力薄,还是有规模优势。更加上万一出现“打非”行动,首尾呼应通报军情,还可以有回旋余地——说到这里,突然觉得想在这个行业混,一向规规矩矩遵纪守法的我还是有点障碍。咱也就犯点小规,买个盗版——谁让正版的速度没盗版快呢,也不能全怪我。

    再看杂粮煎饼。一个柏油筒、一块圆铁板、一桶杂粮“浆糊”、一筐鸡蛋、一叠煎饼果子以及调料若干就能开业,这在很多小区里常见。咱常常借买个饼的机会跟小摊主聊聊,熟悉一下行情。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别看那老头穿得“乌里乌苏”,说话口齿“疙疙瘩瘩”,却很有点发展的眼光和开放的经营理念。知道这种成本低仿效容易的项目难以垄断,干脆开拓连锁:七村那个是他老婆,三村那个摊是他女儿,二村那个摊是女婿,最近,自己手头这个摊交给了儿子,自己总体监控,也许还在考虑下一个连锁该由谁来负责。

    像这种垄断不如开放、走出一条马路、走向整个小区,最好能放眼全球经济的胸怀,应该是我首先要学习的。当然,杂粮煎饼的老头也许还没想那么多。问他,一天能挣多少钱?老头说:跟打工差不多,就是人自由些。

    朴实得很,追求也很实际。他们一家子倒是不用打卡,可是,哪一个肯晚一分钟出门?

  作者:沈一珠 评论(7)  阅读(381)  
  《香草天空》、《女抢匪》和《回归》 2006-8-21

竟有人说,如今的佩内洛普·克鲁兹过着一种身不由己的生活:好莱坞是她的衣食父母,而西班牙才是她的心之所系。可我不这么看。事实是,佩内洛普·克鲁兹没有在西班牙这一棵树上吊死是她的过人之处。西班牙的天地太小,尤其是对于一个有野心的女人来说。野心不是坏事,只要不以伤害别人为手段,野心让人头脑清醒,最终成为帮助人走向成功的源动力。

七年以前,阿莫多瓦就告诉克鲁兹,他有一个完美的角色给她。那就是当时他正在写的《回归》,讲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混蛋,这个混蛋男人甚至猥亵他们的亲生女儿。阿莫多瓦说,女儿的角色就是为她写的。辛亏克鲁兹没有待在西班牙苦苦地等着阿莫多瓦将这个剧本完成,她去了好莱坞,而且在那里闹出了很大的动静:她成了征服好莱坞的第一位西班牙女演员。她一度征服了汤姆·克鲁斯。“靓汤”离婚后的第一个女友,《香草天空》就是两人爱情的见证,而这段恋情也加固了克鲁兹在好莱坞的地位;之后,又因共同演出《撒哈拉》而与其中的男主角马修·康纳利传出恋情,从此更是片约不断,以致克鲁兹根本没有时间回西班牙。

克鲁兹的演技在好莱坞发挥有限,戏路变得极窄,她演的角色都是一种类型:男人的完美情人。《美国毒枭》中强尼·德普的白粉妹、《科雷利上尉的曼陀林》中尼克拉斯·凯奇的希腊甜心、《香草天空》中汤姆克鲁斯的女友……她的角色似乎只是为衬托好莱坞帅哥而存在。野心的克鲁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处境,但她平静地享受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处境,因为在她之前,没有一个西班牙女星可以这样持续在好莱坞拍片,这种持续工作也让她荷包满满。

荷包满满很重要,经济是基础,生存是第一位的。然后才是思考,就像古人说的,饱暖而思淫欲,这句话的意义不见得完全是贬义的。吃饱了喝足了,然后她才可以考虑去完善自己的野心。去年跟吕克·贝松合作的《女抢匪》,尽管电影似乎有负吕克·贝松的盛名,在中国的票房也没起什么蓬头。但克鲁兹从“完美情人”变身为泼辣剽悍的抢匪,正是野心的逐步显现。这份野心很快有了回报,法国文化部长勒努接见她,并向她授予“艺术与文学骑士”勋章,克鲁兹从此成为“伟大的欧洲女演员”。

是你的推也推不掉。去年,当阿莫多瓦终于完成剧本时,又与克鲁兹接上了头。只是已经32岁的克鲁兹,角色由女儿变成了母亲。但每个看完《回归》的人都会说,这是克鲁兹迄今为止最杰出的表演。为此,她获得了本届戛纳电影节最佳女演员。

相信克鲁兹不会冲动到从此就返回西班牙去攀登艺术的顶峰。因为,既使是阿莫多瓦的优秀作品,市场份额又能有多少?好容易挣扎到“伟大的欧洲女演员”这地位,克鲁兹应该会继续她的勃勃野心:在美国好莱坞挣钱,赢一片《香草天空》;偶尔《回归》西班牙,跟阿莫多瓦合作一把;再偶然,去法国玩票,《女抢匪》能抢的除了银行,还有勋章。

这样的生活,谁都想!

《回归》海报
和阿莫多瓦、马修在一起

  作者:沈一珠 评论(5)  阅读(329)  
  那只提神的鸡 2006-8-18
中午12:50。昏昏欲睡。捧一张《新闻晚报》,读8月17日A15版一条消息,提神。
大意是,小莲查字典,对汉字“鸡”的解释很“奇怪”,小莲妈一看,觉得不妥,当下决定没收这本字典,给孩子另外再买一本字典。
消息称,南方出版社出版的《汉英对照新华字典》第227页上,对“鸡”的解释有两条:一,鸟纲雉科家禽,品种很多,喙短锐,有冠与肉髯,翅膀不发达,不能高飞,但脚健壮。公鸡善啼,羽毛美艳;二、妓女的贬称。有的地方叫“鸡婆”,年纪小的叫“小鸡仔”,年纪大的叫“老鸡婆”。
出版方认为,这本词典专为“新世纪的中小学师生编写,收录大量新词新语,富有时代气息。”而小莲则说,她不觉得这是新词汇,因为她和同学们“早就知道了”。
所以,这条消息有意思的地方是:小莲的妈妈觉得不安,也许认为这样的“脏词”对小莲的心灵是一种玷污。所以要立即没收;可小莲妈的行为明显落后于小莲对新词的接受速度。因为,就在编词典的人还大惊小怪的认为他们的词典“富有时代气息”时,小莲却说,她和她的同学却“早知道了。”
看来,小莲的妈有点大惊小怪。什么年代了,一本词典没收掉,千万本词典在“成长”。对待“鸡”这样的解释大可不必如洪水猛兽,人家也没说错什么。只不过,市井气浓了点,地方气息重了点。
查了手头一本商务印书馆的1998年的《新华字典》,鸡:一种家禽,公鸡能报晓、母鸡能生蛋。这样的解释明显陈旧简单。
根据《新闻晚报》副刊部最近热火朝天的新上海菜评选活动,至少可以让关于鸡的解释加上一条:鸡,一种上海人喜闻乐见的食材,如最近在新上海菜评选中出现的“大旧电饭煲鸡”、“金沙鸡等”,都是此次评选中的佼佼者。附图。
  作者:沈一珠 评论(1)  阅读(277)  
  卢梭不是个好爸爸 2006-8-18

  当然了,这似乎应归罪于卢梭也没有一个好爸爸
  卢梭的母亲在他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父亲是个放荡不羁的钟表匠,偶尔也兼任舞蹈老师补贴家用,后因为打架怕吃官司逃到外地去了。卢梭被送到当地的牧师家里。在那里,被牧师的妹妹,一个漂亮的30岁的女人打屁股成了卢梭的乐趣。也许,他从中寻找到母爱的渴望。这个经历造成了卢梭一生的性倾向。就像他后来写的:“即使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我还是不能摆脱这个奇怪的让我堕落让我发疯的癖好。拜倒在专横的情人裙下,听她的训斥,求她的宽恕,对我来说这是最开心的事情。”

他的另一段著名的艳遇也跟他的“恋母情结”有关:在尚贝里山上,卢梭称华伦夫人“妈妈”,21岁的时候,他上了“妈妈”的床,此后就满足地与这个丰满的“妈妈”生活在一起。在不为夫人服务的时候,他就劲头十足的读书,并进一步开发了自己的音乐才华。卢梭甚至愿意和华伦夫人的老情人分享爱情,在这个人去世后,卢梭心满意足地穿上情敌的衣服。

卢梭的这种受虐狂心理给另一个女人带来却是伤害。1754年,他在巴黎遇见了在旅店洗衣房干活的塞斯·勒瓦瑟尔。这女人丑陋无比,不识字,看不懂钟表上的时间,举止粗俗,遇蠢透顶。问题是这样的人为什么就能吸引卢梭达30年之久?据说,她的做菜手艺高超。这倒符合如今“要收服男人,先收服他的胃”这句俗语。但另外一个理由更合理:她的卑微减缓了卢梭根深蒂固的自卑感。不管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他总能在她面前显示出优越感。他的客人们也都觉得他总是把她当女仆,一个被当众取笑的女仆。1757年,卢梭一边在“道德信件”宣扬夫妻忠实的重要性,一边又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小他19岁的漂亮可爱的索菲·德虹特伯爵夫人,两人甚至让不识字的塞斯为他们传递情书。

不久之后,他写出了著名的关于爱的教育的《爱弥尔》。书里,卢梭化身为全能的家庭教师,保护和疼爱着爱弥尔。卢梭的教育观点被公认为是正面的,具有积极意义的。他鼓励顺乎孩子的天性自然,让他们快乐的成长。可是,还是这个卢梭,先后与塞斯接连生了5个孩子,并且一概抛弃不养,先后被送到了育婴堂,他甚至没有保存他们的出生日期证明。他说:“我敢肯定他们长大后会成为憎眼父母,甚至背叛父母的人”。

可惜,他的5个孩子全部夭折,没有机会验证这个冷酷爸爸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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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屋尽穿小吊带 2006-8-17
        新闻发布会很正规,或叫做与国际接轨。热饮、冷饮、水果,一溜黑衣的服务员小伙子。主办方很一本正经,男士西装领带,女士套装长裙。而与主办方两相对照的是记者,放眼望去,一半左右的年轻女记者都穿着很随意的吊带衫,另外一半中的三分之一穿吊带裙,有的吊带裙款式、质地以及面料都很像睡衣;更有一个另类的女孩,穿着超短、圆摆、开叉的运动短裤,上面套件长长的基本遮住短裤的T恤,就这么潇潇洒洒的,比约定时间晚一点的,来了。
        总觉得类似新闻发布会这样的场合,穿得职业一点也算是对职业的一点尊重。更何况,万一你的“迷人香肩”“半露酥胸”,惹得定力不足的男记们间歇性“意乱情迷”以至耽误了工作,也不好。
        如果一定要穿,而且也一定认为任何场合都可以穿,那咱就给点建议:在物质上重视它,在精神上藐视它。
        所谓在物质上重视它——尽量选择棉质略有弹性且做工精致一点的。棉的透气性好且不容易过敏,可以保证你的皮肤继续美丽光滑;稍有弹性,可以“温柔贴体”,避免“春光乍泻”;做工精致一点,最好不要有线头线脚随便外露,缝合处以及吊带都要结实可靠,以防关键时刻“掉链子”。如果可能,还可进一步考虑颜色搭配。内衣外穿,它就属于外衣了,注意协调与更里面的内衣的颜色,也是不可忽视的细节。现场见一女孩,深蓝的小吊带里面是浅蓝的内衣吊带,远远看上去也不觉得内衣外露有多少“触气”了。细节决定成败也通用于此。
        所谓在精神上藐视它——根据著名的墨菲定律可推导出,是链子总归要掉的。像咱昨日见的一女记,穿一件碎花的、吊带的、低胸的、睡衣款式的连衣裙,却一歇隔一歇地扶一扶吊带,正一正衣襟(那大概也不叫衣襟,不知道叫什么好),整日介担心吊带旁落或是担心领口下沉深度不够。唉,她自己也许没觉得什么,估计想欣赏她的人倒是已生出几分不好意思了。所以,既然穿了,就要抱着大无畏藐视一切的态度。大明星如苏菲玛索也有“掉链子”的时候,可面对全球媒体喜忧参半的眼球,人家扶起吊带,一笑了之。
        最后,友情提醒常穿吊带出入空调而且空调很足的场合的女孩:带一件时尚小外套,或备一条披肩。寒气侵入,容易诱发肩周炎,码字为生的人,这种病会影响工作效率。当然,一条披肩遮得住你的香肩,却掩不住你的风情万种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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