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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 2006 - 日志  
  肠粉·性感·有意思 2006-9-26
        周末,看完双年展就是晚饭时间了,顺道去了黄河路。原来就住在黄河路附近,那里的功德林是老牌的了,后来又兴起了黄河路美食街。
        那时候去那里吃饭,烦人的是要饭的,一下车,一出店门,总有几双枯干的手:老板,可怜可怜吧。黄河路现在应该是落败了,因为要饭的人不见了,全是拉客的。听上去吓人道怪,就是拉人进去吃饭拉。每个店门口都有一壮汉,见有人路过,立即冲上来:进去尝尝吧……我们这儿不错……我们好……吓得我们全没了心境。于是掉头,走进一家港式餐厅。可是,还不如去那些“拉人”的店呢。那家餐厅,除了没人拉客这点好,环境不好,菜式不好,点心不好,吃到一半,旁边还有人打架,弄得警察警车来来去去闹闹猛猛。幸亏还有一个芝麻斋肠,总算给了我一点好印象。

肠粉其实是种米制品,因为被卷成猪肠的样子,所以得此名。据说这名字还来自乾隆。说是乾隆游江南那会儿,受了吃客大臣纪晓岚的蛊惑,专门拐去粤西找小吃尝鲜。当吃到这种“够爽、够嫩、够滑”的东西时,乾隆赞不绝口,并乘兴说:这米粉有点像猪肠子。听上去像煞有介事,可这样的情节更像是由张国立、张铁林和王刚共同拼凑的系列电视剧。因为,贵为皇帝,乾隆未必知道猪肠子也是可以用来吃的。

肠粉在广东是早餐,以前去广州喝早茶的时候吃过。喜欢肠粉出锅上桌时那种粉粉嫩嫩、晶莹剔透的感觉。有一阵子早晨买菜的时候,在菜市场见过一个卖牛肉肠粉的小摊。只是嫌那里环境嘈杂龌龊,所以,打包后拿回家吃。可是逛完菜市场回到家,打开盒子,那种“玉雕粉琢”的感觉没了,剩下的是被酱油染了色的混浊,面皮牛肉冷淡而又糊踏踏地粘在了一起,于是没了胃口。

不久以前,在距家门口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家叫“有意思”的茶餐厅,里面就有很可人的肠粉。也许是知道上海人没有喝早茶的习惯,所以这家店也就入乡随俗地没有开早市。双休日独自一人在家,或是想吃点清淡东西的时候,常常去这家店坐坐,要一碗清粥一客肠粉,只需十二三块钱,很乐胃的。带了饭搭子去那里是上周,尽管店里的台湾老板娘怀着“乡愁别绪”又推出了酸菜白肉火锅和香浓咖喱,似乎也是为了吸引各式各样的食客。但饭搭子还是认为,店里最有腔调的还是那一碟肠粉。

店堂里有专门蒸肠粉的灶台。因为要现做现卖,所以点肠粉总要耐心地等歇歇。我们挑一个靠近肠粉灶台的位子坐下,边等边看。白衣白帽的厨师在玻璃隔间里专注地操作,“明火执仗”、一点一点地吊人的胃口:先在特制的蒸锅上洒上米浆,不一会儿,蒸锅上可以掀下整张的“白如雪、薄如纸”的粉皮。在案板上铺平,按吃客的要求,加入不同的馅料,鲜虾、牛肉、叉烧等等,卷成长条,洒上酱汁,剪断上碟。阿聪要了牛肉肠,牛肉很嫩,还加了些陈皮,看上去很朴实吃上去很入味;阿汪点的是罗汉肠,软糯的面皮跟咬起来脆生生且多少有点牵丝攀藤的金针菇倒也搭配得有趣,只是原本清淡的金针菇被剁得碎碎的韭黄末抢了风头,味道也有点唐突,跟 “罗汉”这样的名字不算最协调。阿朱则喜欢香艳的鲜虾肠。透明的粉皮下,隐约可以看见红艳的鲜虾蜷缩着,很性感的样子。咬上去,还有生脆的地力片。这样的形景,让人想起早年那些觉醒得比较早的导演,常常让女演员躲在磨砂玻璃后面洗澡,还隔着一层蒙蒙胧胧的水气,隐隐约约的,别有一番撩拨人的情致,有意思的很。

不过,最性感的肠粉还是曾经在黄河路一家茶餐厅遇见的。那里环境不行,大多数点心也不行,但唯有一碟被绵实地卷着、没有任味馅料、只淋着淡淡一层酱汁的斋粉很是诱人。不知道会不会为了这碟朴素的肠粉再去一次那家店,不过,倒一直记得那几颗落在肠粉上的芝麻像煞美人脸上的雀斑。

  作者:沈一珠 评论(4)  阅读(350)  
  装蒜 2006-9-25

 

大凡个性强的东西争议就多。譬如说,大蒜。

远古时对大蒜的传说就截然不同。一种说法是当人类开始堕落时,撒旦离开了伊甸园。大蒜从他左脚经过的地方蹿了出来。而他右脚经过的地方则蹿出了洋葱;另一种是荷马在诗中说的,多亏了大蒜,奥德修斯才机智地战胜了邪恶的喀耳刻,逃过一劫,而那些没有蒜的同伴们最终变成了猪。

现代人对大蒜的爱恨同样泾渭分明。凡高是喜欢大蒜的。1887年,他35岁的时候接连画了《腌熏鲱鱼和大蒜》和《一篮发芽的鳞茎》。表现主义的凡高此时是据实表现的,画面能给我的联想是,那三四条腌熏的鲱鱼,即使不太新鲜,但有了那棵蒜的陪伴,就必能“化臭腐为神奇”。费雯丽是不喜欢蒜的。所以,促狭的克拉克·盖博故意狂吃大蒜后才进入片场,拍《乱世佳人》中那段著名的吻戏。惨遭蒜味“蹂躏”的费雯丽估计是化悲痛为力量,以致那段吻戏成了电影史上的经典。

伊丽莎白女王二世也不喜欢大蒜,因为她宣称再也忍受不了王室餐桌上出现大蒜;而美国旧金山一个叫臭玫瑰的大蒜主题餐厅,硬是将对大蒜的热爱发挥到了抵抗王权的高度:他们宣布将女王列入最不受欢迎的宾客名单。

饭搭子三人也不爱蒜,当然,绝对没有餐厅因此将阿拉列入不受欢迎名单。但阿拉的“不爱”却在经历了一次与大蒜的绵软邂逅之后彻底“缴械”。单位门口有家茶餐厅,喜欢坐在那里,一是因为那里有个玻璃天棚,坐在下面吃饭,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条快乐的鱼;二是因为那里有可能是天底下最绵软香糯的菠萝油。新鲜出炉的菠萝小面包松松软软,夹一片黄灿灿的白脱,咬一口,两者那一瞬间的绵软融洽,最是让人心旌摇曳。可后来真正让我们对这家店梦绕神牵的却不是它,而是几颗被烤得柔若凝脂的蒜头。那是一只砂锅鱼头煲。主角应该是鱼头,剁碎了放进砂锅,被烤得很香;配角应该是垫底的那一层蒜头,一颗一颗原粒的,被烤得很软,入口即化。端上桌的这一锅鱼头蒜头在形式上还有彼此,在气味上却早已难分你我:在重重的蒜味的刺激下,鱼头则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味觉。这正应了中国文化中物物相克又物物相融的道理,大蒜的“臭”与鱼头的“腥”在味味相克中各自减了锋芒,变得柔和起来。于是,在将鱼头消灭完之后,一颗接着一颗的大蒜,在我们的胃袋里悄悄地“软着陆”。

见阿朱一颗一颗吃得起劲,阿聪提醒说,胃不好的人少吃。老祖宗嵇康在《养生论》里说了,蒜“荤辛害目”。用白话说,这东西辛辣火大,吃多了胃受不了眼睛也会糊涂。西医阿汪并不买账:辛能散气,热能助火,所以古人还说,“初食不利目,多食则明”。也就是说,少吃眼睛糊涂,多吃,眼睛就亮了。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这叫负负得正。

见她们二人争得起劲,阿朱突然想起一个词来:装蒜,也就是装糊涂,原来出典在这里呀。想知道“装蒜”有多重要?以费雯丽为例,明明跟克拉克·盖博水火不相容,却只顾眼睛一闭,满脸陶醉,于是一段经典永生了,一个奥斯卡小金人得手了——那全是她“装蒜”的结果啊!

 

  作者:沈一珠 评论(7)  阅读(327)  
  紫苏梅子白米虾 2006-9-22

房子是大的好住,虾是小的好吃。伊种大得“木夫夫”的大头虾、基围虾草虾我不是最喜欢,我喜欢小来西格白米虾。不过,白米虾蛮钜,这几天稍许便宜点,也要卖28元一斤。龙柏格个鬼地方,物价给那帮有钞票人弄得老钜,偏偏苦煞工薪阶层。

小区里也有吃饱饭呒没事情做的人,乘了车子或踏了脚踏车到七宝去买菜。阿拉天天上班有事体做,没有空。格么,我的办法是,少吃点好来。所以,买半斤杀杀馋劳虫。其实,也不全是钞票问题。白米虾眯眯小,真格买一斤,密密麻麻一盆,要吃到眼乌珠翻白。

鱼摊头上的小男男头不过十七八岁,人活络得不得了。看见我老客气,阿姨阿姐乱叫八叫。不过,今朝伊格只摊头只有憨头憨脑大来西格大头虾、基围虾,所以,喊得再甜也没用格。所以,有辰光拍马屁也要看山水、讲效能格。像迪格小伙子,今朝心里肯定郁闷得不得了,白起劲一场嘛。

白米虾烧起来老便当格。锅子里放点水,等水在锅里沸了,虾也洗好了,一记头倒进锅里,滚两滚就可以出锅了。倒进玻璃碗里,放两颗紫苏梅子浸着——格种吃法我还是在“席家花园”吃饭辰光偷学来的。梅子的香气很好闻的,放在粉红堂堂的虾里,也很好看。

另外一只汤就更加便当了。煮虾的水不用倒掉,昨天芹菜馄饨的馅没用完,今天再加点生粉,搓成圆子放进汤里,再放点鱼圆、贡圆、花菜一锅煮,OK!一菜一汤,一顿夜饭,成本勒了20元左右,好吃。

我比较欢喜清淡的盐水虾的,不放盐不放鸡精,就靠紫苏梅子吊味道。如果想味道重一些,也可以事先将梅子浸出味道来,然后将虾放进去吸味道。还有一种吃法我也喜欢,就是另外准备一份料:醋、姜末、糖,拌匀了,蘸着虾吃,有点大闸蟹的味道。其实,很多人吃蟹是牛吃蟹,并不晓得大闸蟹到底是啥味道的,他们晓得的不过是那碟醋料的味道。相不相信随便侬。



 

  作者:沈一珠 评论(9)  阅读(437)  
  清爽汤和多味冬昌鱼 2006-9-21

两个人的饭菜是比较难弄的,因为量太少。常烧饭的人应该有经验,一点点米烧饭,要么烂要么夹生。所以,道理往往是这样的,人可以少,米不能少。菜也是,烧多了,就剩下了。我不喜欢吃剩菜,也不喜欢家里其他人吃剩菜。但吃不完倒掉,老公老是要“昂里咕里”讲我浪费。于是,伊总归把“碗头碗脚”稀里糊涂全吃下去,还说,营养全在那最后这点“碗头碗脚”里。所以我老是叫伊是家里的一只“泔脚钵头”。不过,也是哦,想想世界上总还有吃不饱穿不暖的兄弟姐妹们,浪费是不作兴格。

杜绝浪费从源头做起比较好。买菜格辰光控制一下数量。譬如,三个人吃饭,买菜通常我就买8两,格么,两个人一般买半斤就够了。其实,吃东西是不能贪嘴巴的,“少吃多滋味,多吃坏肚皮”,爸爸不在了,以前他老是这么说。现在吃到好东西的时候,我总要想起他的话,他的样子。

其实,难弄还在于老夫老妻了,已过了“通过捉牢胃来捉牢心”的阶段。捉啥捉拉,一到吃饭辰光伊就会回来。门牌号头也不用记的,顺着气味就能找到回家的路。格种状态,煮饭婆是常常会偷懒的,将烧饭烧菜的乐趣掉到旮旯头。有时候晚了,人还没到家,短信先回去:老地方碰头,随便吃一点,今朝不开伙仓了。

前两天因为包了几只馄饨,就见燕军表扬我是个好煮妇。想想心虚,所以这天下班后直奔菜场。见鱼摊头上有冬昌鱼,看上去还算新鲜。那晚上的主菜就是它了。在脑子里将冰箱上上下下翻一翻:好像还有点冬瓜。算了,蔬菜就不买了。冰箱里放过的菜也是不好吃的,所以总不敢多买。当初换了稍大一点的房,朋友说,可以买个双开门的大冰箱了,可我还是用原来那个小的。一来是不喜欢冰进冰出的东西,二来也不喜欢厨房里挤得不得了,来两个人,走路就要侧着身子。我喜欢这样的,既使烧着饭,如果愿意,可以就地“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

一、清爽汤
    回到家,鱼洗一洗,将内脏冲洗干净,然后放在框里晾干。
先烧冬瓜汤。打开冰箱,翻一翻,旮旯里居然还有几根扁尖笋,冲掉点盐粒,不用浸,也没有时间。直接扔进锅里煮,当然,汤里就不用放盐了。差不多的时候,就把切成半寸厚的冬瓜放进汤里,同煮,水开后不久,即可以关火。锅里的温度足够让半熟的冬瓜焐熟,刚好出锅上桌。否则,时间久了,冬瓜焐得“拓拓烂”就不好吃了。这份汤虽然简简单单,但清清爽爽,就像阿拉过日子,大部分时间都是这种状态了。

    二、冬昌鱼有细鳞。医生关照,无鳞的海鱼血脂、胆固醇、嘌呤含量高,少吃。人到中年了,格能伊能的毛病就出来了,其实年纪小的人也应防患于未燃的。但细鳞比较难刮,特别是鱼下巴的地方,要用小刀细细地刨干净;又将里面的油脂刮干净。然后将鱼一剖两半,背朝上平摊,一条鱼的内容便成了两条鱼的形式,有点形式大于内容的意思。将半颗蒜、相当半颗蒜大小的姜,先切成片,再改刀成丝,再改刀成末,然后铺在鱼身上。口味淡些的,加些李锦记豉汁酱;口味重些的,可再加糖、四川豆瓣酱或老干妈豆豉辣椒酱。放入蒸锅,蒸15分钟即可吃了,无腥味,很嫩。

老公还是那句一成不变的马屁:“比饭店里的菜好吃多来。”契!千错万错,马屁不错。煮饭婆最抵挡不住的也是马屁。

这天的鱼辣了点,幸好还有那份至清的汤。日子常常就是这么浓烈与清淡夹花着过去了。





  作者:沈一珠 评论(5)  阅读(341)  
  “憨豆”先生 2006-9-19

 

徐小朋友要参加拓展训练,临时让我帮个忙,做个QQ零食搜寻。吃零食写零食,这不是我擅长的,可是,我又擅长什么呢?干革命工作,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这就是这篇“‘憨豆’先生”的由来。

       起初想写“豆豆相连”,因为发现了一些饼里有豆、豆又制成饼的零食。可是,也就一两天功夫,打好样格久光百货里那种“饼里有豆”的零食居然卖完了。再说,价钿也太钜,22元一小包。毕竟是给老百姓看的报纸,老介绍格种读者买不动吃不起的零食,老让人家心里“挖塞”也不作兴格。于是,调枪头。改写“憨豆”先生,起因是在“久光百货”里找到一袋仅售两块九角的兰花豆。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常常吃的爸爸炒的硬蚕豆,上海人叫“出屁豆”,因为吃豆确实能让人产生大量格气体。老朝仔格隔壁邻舍,乘风凉格辰光互相交流的就是一把盐炒豆,一把五香豆。所以讲,豆与豆之间的美味关系,有辰光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亲疏关系了。

       确实,也很少有人不爱吃豆子的。炒黄豆盐水青豆水煮毛豆五香蚕豆怪味豆兰花豆茴香豆糕豆沙包……每一样东西每一种味觉体验,都能让你想起丰富多彩的童年往事。汹涌而来的童年记忆啊,挡不住的诱惑。所以,想想还是将寻来格这些“憨豆先生”“贴”上来。
    一家头讲好不算好,格么,阿拉旁边格“小吃客”崔崔格闲话,大家总要相信伊格:“甘纳豆老好吃格,我要去买包吃吃。兰花豆,看侬写出来格样子,好像蛮好吃格,啥地方买拉?”看起来,阿拉头一趟格“叫卖”总算也有点反应。

闲话少讲,不如吃豆。

甘纳豆,屈臣氏 ,价格:7.90/

    价钱也不算便宜,不过屈臣氏这几日优惠,加一元,送一包,成本摊薄,变成了4元一袋。这种价格就能接受了。这里的纳豆不是大豆,而是酒红色的侧面还有一道可爱的白色条纹的小豆子。这种生于南国的小红豆通常能让人联想到爱情与缘份。撕一个小口,抖一抖包装袋,一颗颗胖乎乎甜蜜蜜的小红豆就滚了出来。吃口甜蜜,酥软,细腻,就好像是固体的豆沙。甘纳豆很适合对初恋的回忆,一颗甜蜜的红豆,就是一种温软的相思。

红豆果子、纳豆团,杏花楼,价格:3.4/两只

    相比以前早餐摊上用一张油纸托着的豆沙团子,这里的红豆果子、纳豆团有透明袋的包装,携带方便。红豆果子其实就是豆沙团子。红豆蒸熟后被研磨成细细的沙儿捏成团儿,被糯米包围着,溺爱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果子的外表还洒了细细的干粉,有一种磨砂玻璃的感觉。红豆果子的口味甜到正好,没有甜到令嘴巴发酸的程度。纳豆团的馅儿还是红豆,只是这种团子在红豆馅儿与糯米之间还多了一层类似白海绵一样的夹层,硬生生让馅与皮有了距离感。也因为这层“海棉”,在咬下去的一瞬那居然有一种弹牙的感觉,很特别。

两者的糯米层里都夹了碎碎的红豆粒、纳豆粒儿,咬起来不是一味单一的软糯,多了点层次感。

 豆果子,屈臣氏 ,价格:9.9/

    一个大包袋装着各式小包装的“豆豆”,这种团队包装很适合被一家老小坐在电视机前消谴,一边看着“超女超男”,一边各取所需:脆脆的是黄豆,咸味中夹着似有似无的辣意,那味道很像小时候外婆在煤球炉子上炒出的小黄豆;松松的是蚕豆瓣儿,味道比黄豆寡淡些,全散在掌心里,再一片片往嘴里扔,仿佛回到小时候,看着爸爸把一碟油氽豆瓣当成下酒的伴儿;蜂蜜花生豆着蜜色的面皮外衣,巧克力花生豆披麻麻点点的外壳,入口就是新一代的时尚了,强烈的甜和浓郁的香,是现代人丰富多彩的生活。

 兰花豆 ,久光百货 ,价格:2.9/

    小辰光就晓得这种油炸蚕豆为啥叫兰花豆,现在还不晓得。也许那半开的豆壳半露的豆子像煞一朵朵含苞的兰花?跟铁锅里炒出来的硬蚕豆相比,小孩尚未换整齐的乳牙更向往那一颗松脆脆油汪汪的兰花豆。如今这样的理想实现起来很容易,因为除了味道朴实依旧,兰花豆的价格也平民依旧。在久光百货超市这样高档食品居多的地方,2.9一袋的兰花豆,存在即为合理。

芥末红豆,立丰食品,7.9/

也许是红豌豆的性格比较倔强一些,芥末竟不能将豆全部包包裹住。于是黄绿色的芥末外衣与暗红色的豌豆身子半推半就,这样的结果就是,除了辛辣的芥末与微甜的豌豆互相抢不了风头,各自保留着自己的味道之外,芥末红豆的外表也变得份外美丽与婉约。口感上,虽然不至于如“响当当的铜豌豆”,但还是硬了一些,吃多了,牙有点累。

 

  作者:沈一珠 评论(13)  阅读(322)  
  早上,看见一只老鼠窜出银行 2006-9-15

早上,路过工商银行,忽地一个小小的灰影从脚边闪过,原来是只老鼠,正从银行窜出,又迅速钻进银行贴隔壁“香辣小龙虾”店堂门口的台阶下的一只洞里。吓人一跳!老鼠不在洞里待着,跑进银行干什么?
    小龙虾店里的服务生天天起得比我更早,每天早上总见他们拎着一大桶碱水在冲人行道,冲的就是自己店门口那截。“香辣小龙虾”晚上把桌子放在外面做生意,滴滴嗒嗒的汤汤水水,和呒没素质的食客随地吐的壳壳头,弄得人行道上油腻格拉。早上冲干净,晚上好继续做生意。那些操外地口音的男女小朋友,一边干活,一边打情骂俏,倒也自在。他们没读过多少书,可能也不知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古训。但他们知道,扫干净自己的门面,保住自己的饭碗是硬道理。
    每天早上开门,门口地上总有一张《新民晚报》,一直搞不清楚到底是啥人送的。不管,照收。下班回到家,边烧饭边喝速溶雀巢咖啡边看隔夜的《新民晚报》边感受时光倒流的异样边感慨《新民晚报》这种悄没声的积极的竞争态度。
    自从来了《新闻晚报》,给看了几十年《新民晚报》的公公婆婆送了一份阿拉自家格晚报。老头老太看得蛮起劲,常常打电话来说:“侬写格稿子阿拉看见了,蛮好格;还有,升学周刊上有篇稿子老好格,阿拉剪下来了,下趟阿拉来格辰光带拨阿拉孙囡看看。”但后来发现,公公婆婆还是悄悄地再订了一份《新民晚报》。胸闷之后完全理解伊拉,几十年的情结,一下子解不开。哈,新民、新闻、阿拉阿公阿婆就是吉祥的一家门。
    就好像有人喜欢一往情深或叫从一而终,既使“背着情债”半夜三更无人知晓时分,将良心揣摸到痛,也要一条道走到黑;有人喜欢见义思迁喜新厌旧,一有机会或幽幽地感慨“恨你来迟”或捶胸顿足地呼号“我来迟了”——各有各有活法,只要不犯天条,啥人吓过啥人拉。
    七嘴搭八、东拉西扯,其实想讲的也蛮简单。老鼠走错地方了,寻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吓人,还吓自己;小朋友扫清爽自己店面门口的人行道,生意好了,老板开心了,下趟多发奖金;阿公阿婆那里,新闻晚报明年照送,他们想订《新民晚报》就去订吧,只要他们健康长寿。
    有辰光事体是格能格:一个人假设觉着另外一人憨,比较聪明的做法就是让伊继续憨下去;反正憨煞人不要侬偿命。但是,一个人跑出来讲人家憨,还要讲人家憨得影响了伊格智商,格么,伊自家也就憨了。

  作者:沈一珠 评论(5)  阅读(216)  
  装啤酒的家什 2006-9-14

        几年前去青岛玩,马路上总能看见一景,当地人骑的脚踏车笼头上,晃几晃几地挂着装满液体的马夹袋,很奇怪。一问才知,里面装的是零拷的青岛啤酒。这是我见过的最漫不经心的装啤酒的家什。唉,一样东西在一个地方过于富足,人们对待它的态度也就随便起来。就像盛产人参的韩国,总将人参随便煎煎、炸炸地当成一碟小菜。
        很多年前,上海的夏天也有零拷啤酒的。用一只烧开水的铜铞,或用一只竹壳的、比泡开水的热水瓶小一半的热水瓶,去“陆稿荐”或类似的小饮食店,将冰过的啤酒装回家,一边乘风凉一边喝啤酒,这种生活在当时也算是比较小小康的了。
        再以后,上海人喝啤酒选择的余地就大了,上海的青岛的瓶装的听装的日式的德式的,林林总总。不过,最爽的还是几个人一起下馆子,菜没上先来一扎啤酒,那只胖胖的大肚的广口大杯子“咚”一下放在桌子中间,兴致高了,情绪好了,一次聚会也就有了个好开头。不知道那只瓶子为什么叫“扎”,但知道啤酒喝多了,体形一般也就有点像那只“扎”了。
        前不久,饭搭子三人在宝莱纳遇见的那只啤酒杯应该算是比较精致的啤酒家什。朋友回国度假,专门邀饭搭子三人去新天地的宝莱纳喝啤酒。宝莱纳的名声有些年头了,最早它只是德国的一个修道院的名字。似乎修道院的苦行理想并未能阻止人们对美酒贪恋,反而将宝莱纳“苦修”为德国首屈一指的啤酒品牌。后来,有个台湾商人用高价租下位于汾阳路上的国民党高官白崇禧的旧居,开了第一家宝莱纳,酒以德国啤酒为主,菜式大都以“巴伐里亚”为招牌。不过,饭搭子三人平日里爱吃,却并不好酒,去宝莱纳完全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举——阿朱我是为我的朋友,另两位是为我和我的朋友。
        下午辰光,新天地宝莱纳的店堂里空无一人,叫了几声,才有几个穿着日尔曼风格的宽摆百褶背带裙的女服务生出来。也许不是处在正常营业时间,所以宝莱纳著名的白啤和黄啤都没有,只有同样著名的黑啤。60元一杯,价格不菲。除了我,另两个搭子比较能喝,就为我“插刀”多喝一点;我就呡了一小口,算是为远道来的朋友插一小刀——味道真是不错,不怎么苦,还有点香,很爽的感觉,而且突然就想到了喜欢喝酒的故去的老爸。朋友其实也不怎么会喝,酒一沾嘴脸就红了,搞不懂她为啥还如此兴致勃勃。平日不恋酒,对酒还真说不出什么道道来,只觉得那几只杯子很有特色——圆柱状,大概有20厘米高,直径和普通矿泉水瓶一样,显得更高。朋友说,要买一个纪念杯带回美国。因为,她新交的男友是个爱喝啤酒的德国人。朋友说,因为工作忙,男友十几年没回德国老家了。虽然这次没能一起来上海,但人家上网查了,知道上海有宝莱纳,特地关照朋友要去一次新天地的宝莱纳。朋友说,就算是代他来喝杯啤酒,再买个宝莱纳的啤酒杯,权当是带点德国的气味回去。
        原来如此。
        冯小刚“蒸炒煎炸”了半天,给我们摆开的《夜宴》里啥吃的也没有,也就只有一杯酒。盛酒的应该是贵为“金樽”的家什。尊贵是尊贵了,但害人。那份“尊贵”赏给了周迅,周迅死了,带着微笑,带着可能得到的爱情;那份“尊贵”葛优最后也留给了自己,面对着下毒的章子怡,还视死如归:是你给的,怎么能不喝?
        唉,这家什里盛着的,哪里仅仅是酒啊!

  作者:沈一珠 评论(1)  阅读(288)  
  我本无罪,但《判我有罪》 2006-9-13

    这是我最近看了没睡着的一张碟。应该说,能让我不睡着的碟应该是好碟,当然,反定律不一定成立。毕竟,早上5点半起床,还常常自觉地在早上5点左右“预醒”,辗转反侧至5点半正式起床——这样的作息时间,看碟到一半就睡着,不全是碟的错。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黑手党卢切斯家族20名家族成员因76项罪名指控而被押上法庭,其中分管新泽西州的头目杰基•迪诺西奥被判入狱30年。这本来就是个壮观且有趣的场面,几十个黑帮家族成员,同时坐在法庭上受审,还各有各的律师。
    这也是美国司法历史上最长的一次黑帮审判,横跨了1987~1988两个年度,持续了21月之久,创下了多项庭审纪录:20名被告配备了20名辩护律师(每人一位)、8个陪审团交替上阵(杜绝超长的审判而致的行贿可能)及史无前例的超长结案陈词(其中一位辩护律师的结案陈词居然宣读了5天)…… 有趣的是,贩毒越货、无法无天的杰基常常把自己的律师扔在一边,自己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他在法庭上巧舌如簧,幽默十足,他宣称“我不是什么强盗、歹徒,而是一个开玩笑的人”,这也使得陪审员和其他人在整个枯燥的审判过程中时常捧腹大笑,乐不可支。连陪审团里的女性成员都认为他“十分可爱”。所谓道亦有道,他“宁肯坐牢千年,也不愿出卖从小并肩长大的兄弟”,为此他放弃了做污点证人以获减刑的诱人条件。
    以光头、肌肉、硬汉形象发家的范·迪塞尔此次转型,出演没多少学识但极具街头生存智慧的杰基,制片方推出的有趣的广告词是:看光头长出头发后的首次表演。为了这个角色,迪塞尔还增肥30磅,以接近真人大腹便便的形象。除此之外,迪塞尔还得学会滔滔不绝地讲低级下流的笑话,他必须在法庭上像真正的杰基一样,口若悬河喋喋不休地讲着黑色幽默和黄色笑话。
    范迪塞尔曾从《十二怒汉》(12 Angry Men)、《网络》(Network)、《夺命大反击》(Gloria)和《炎热的下午》(Dog Day Afternoon)等硬汉形象转型到《超级奶爸》里的搞笑角色。而此番成功转型“街头无赖”,这应当归功于老迈龙钟但阅人无数的西德尼·鲁迈特。2004年拍《判我有罪》时,西德尼已经82岁。这个凭《东方快车谋杀案》得奥斯卡大奖的导演,惯于在电影里“模糊道德界限”。联邦检控官被塑造成粗鲁狡诈的形象,而黑帮份子杰基成了一个重情重义而且十分有趣的家伙。结案陈词时,杰基满怀深情却慷慨激昂地说:判我有罪吧,不要伤害我的朋友与家人。导演此时竟然让振奋人心的音乐响起,类似传统电影中英雄人物出场的背景音乐。而到最后杰基因贩毒证据确凿只能回到监狱之时,气氛竟然营造得颇为悲壮,很让人的道德感经历一番考验。  
    电影中有个扮演黑帮律师的,身高只有1.35米的彼德·丁克拉格,给人印象极深,在一群黑帮老大之中,这个小个子不怒自威,颇有一种气势。这个从舞台剧出来的演员彻底改变了侏儒只能做小丑的概念。

  作者:沈一珠 评论(6)  阅读(309)  
  57路上,爱吃爱美的女司机 2006-9-12

    天天乘57路上班,弄得登上57路车厢就像走进屋里厢格客堂间,人来人往常常是两张熟面孔不算,最熟悉不过的要算是那几个司机。就好象总归是格几个朋友来窜门子,彼此脾气性格都摸得熟门熟路。譬如有个胖胖的女司机,年纪不大,开起车子却“出奇出格”的慢,不晓得学车辰光是哪个蹩脚师傅教的,手忙脚乱格样子,基本功不过关。最要命的是抽空还要跟乘客哇啦哇啦吵几句相骂:“侬搞勿清爽,还是我搞勿清爽啦……”要西快来,下趟看见伊格车子来就放过去,情愿迟到,否则,就算我做人拎勿清。

    前面算是废话,现在转入正题。题目有点歧义,不要以为是一个女司机,其实我说的是两个。

爱吃的那个微胖(其实爱吃跟胖没关系,我就爱吃,偏偏从小一直给大人说,“吃煞不胖长煞不大”),头发总是乱糟糟像小菜场里不大新鲜格“塌苦菜”。圆圆格面孔圆圆格臀围。车子开得四平八稳,最值得称道是,每当有老人上车,她总归嗲溜溜慢悠悠讲一句:不要急不要急,先坐下来先坐下来。

当然,我不是因为她的榻苦菜发型或是圆脸就断定她爱吃的。她的方向盘左侧总放着一只马夹袋,仔细看看,里面装的是面包、饼干或月饼之类的干点心。伊总归利用等红灯格一些些辰光,悉悉索索地打开马夹袋,低下头,就着马夹袋咬一口。然后,一边咀嚼、吞咽,一边拍拍落在胸口衣襟上的屑屑头,还来得及喘口气——绿灯亮,继续开。格种熟门熟路的节奏,应该是时常操练的结果。

尽管看上去有点腻心八拉,而且多少不符合司机的职业操守。但想想伊拉也蛮辛苦,心底里也总是理解伊:其实,就跟有种小姑娘欢喜看书辰光喝杯咖啡,打字辰光啃啃鸭头颈一样格,女人爱吃不算罪的。

爱美的那个略瘦一些(想想爱吃跟胖瘦大概还是有点关系,想想像阿拉格种“吃煞不胖长煞勿大”格宁还真算是福气),头发啥辰光都是吹得山青水绿、一丝不苟。开车手脚协调,动作清清爽爽,基本上到了“人车浑然一体”的境界。就是态度差了一点,不管男女老少,上车速度稍慢一些,喉咙就“咣咣响”:册那,快点呀……年纪介大,上班辰光来轧啥闹猛啦*—……%¥#·其它的粗话实在不能模仿了。听得我心惊,现在格女人结棍格,骂起人口齿伶俐标点符号“色克”,一点不比男人差格。

      不过,伊最美最安静格辰光也是遇红灯停车格辰光。车一停,伊会得拿起放在仪表盘上的小梳子、小镜子,骚首弄姿一番。离得远了,看不清是不是有头发、头皮屑落下来,倒是没看见伊有掸掸衣襟抖抖衣领的动作。

其实不骂人的时候,爱美的女司机还是蛮端庄娴静的。

  作者:沈一珠 评论(5)  阅读(284)  
  茄子与咖喱的婚配 2006-9-7

    走是走进去了,但这个“茄子咖喱”的店名,多少让我们饭搭子三人心里疙疙瘩瘩: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有点北方人讲的“不搭调”、上海人讲的“硬装斧头柄”的意思,总不像“鱼香茄子煲”和“咖喱牛肉汤”那样顺理成章。阿拉三人中一向喜欢“山清水绿”的阿汪发闲话了:落苏和咖喱一道烧烧,本帮菜加印度调料,糊踏踏加糊踏踏,哪能会好吃呢?

后来才明白,从出身背景来看,茄子和咖喱实在是很门当户对的。“咖喱”一词,来自于印度坦米尔语Curry”,意思是“以不同香辛料制成的酱汁”。咖喱不仅是印度菜的灵魂,据说还被印度人拿来当药,治些小毛小病。而如今遍布我国大江南北的茄子,其实也产于印度,汉时才落户中国。茄子味甘性凉,有清热活血、止痛消肿等功效,所以医家认为茄子既是佳蔬,又为良药。茄子也曾见于文学作品,明代有个叫高启的曾写过一首“咏茄诗”,对茄子的描述更细致些:“夏雨早丛底,垂垂紫实圆。”估计他赞美的是那种上海人称为“大炮”的北方圆茄子。

其实沪语中原来并没有“茄子”一词,只有“落苏”。似乎,“落苏”的说法更接近本义。《本草纲目》中有记载:“茄,一名落苏,名义未详;按《五代贻子录》作酪酥,盖以其味如酪酥也,于义似通。”而我们在“茄子咖喱”里吃到的那碟清淡、软绵、香糯、入口即化的落苏,其味还真如“酪酥”。吃到好吃东西喜欢回家“依样画葫芦”的阿朱老老面皮,请出厨师讨问这种“酪酥”的做法。厨师倒也大方,直言相告:将茄子去皮、切薄片,用盐腌制15分钟后,放入蒸锅蒸熟,然后用芝麻酱拌匀,再撒几粒芝麻。怪不得卖相介好,看上去很有点白纸黑字的书法意境。随28元的咖啡牛肉饭奉送,还真是“高而不贵”。

尝完 “酪酥”的淡,随之而来的便是咖喱牛肉的“冲”,清淡与浓烈两种滋味放在一起,两相对立互不妥协,别有一种不和谐的腔调。阿聪开玩笑说,就好像婚姻中的男女,相反类型的人负向搭配,婚姻的稳定性高一点。阿汪不同意,相同类型的人正向搭配才能协调,吃不到一只锅里,如何谈美满的婚姻?阿朱则捣捣“浆糊”:婚姻中这两种搭配是不能截然分开的。该负向搭配的时候就负向搭配,如性情、分工负向搭配比较好;该正向搭配的时候就正向搭配,如经济实力、社会关系和价值观,最好是正向搭配。就好像古代戏曲里,富家小姐邂逅的一定是落难书生,而不是园丁。那粗鲁的焦大若是不幸被林黛玉的忧郁气质深深吸引,即使在一段时间里爱得死去活来,但最终一定是无法顺畅沟通,落个“凄凄惨惨戚戚”的下场。

这样说来,压在碗底的那张店家精心设计的一次性菜单上,菜名与李清照的婉约词放在一起,也算是一种“负向搭配”。食物和文化、大俗加大雅,风马牛不相及的两样东西碰撞出来的味道的确与众不同。就像茄子、咖喱,虽一冷一热,一淡一浓,看似“负向”,但店家看得仔细,想得明白:两者原本同祖同宗门当户对,这样的“婚配”,便是一种“结合健康的蔬菜和酱料烹制成的美味”!

 

  作者:沈一珠 评论(12)  阅读(383)  
  在电影院听《夜宴》 2006-9-6

凭良心讲,昨天我没好好听《夜宴》的原声大碟。这也不怪我,那时候还没看电影,没有电影画面的合理补充,对音乐缺乏想象的阿拉的脑子有点空。当然,还得怪肚子,饿肚子的人一般顾不上闲情逸志,将手里的馄饨包得漂亮、下锅后不至于“皮开馅绽”才是主旋律。呵呵。

凭良心讲,在电影画面的补充下,《夜宴》的音乐还是很好听的。大师的名头不是枉得的,好莱坞的地界也不是好混的。那是典型的谭盾风格。古乐器奏出的诡异的节奏与旋律,伴着叶锦添同样诡异的服装造型,戴白面具着白色戏服的太子的戏伴们,如精灵如鬼魅的飘落,一个个倒在羽林卫的利剑下。鼓点进入高潮:两把短剑一左一右架在了太子的颈边,另一把利剑如闪电般划过,太子的戴着面具的头颅飞落,直达水底,顿首,停止。鼓点也止。当然,太子还没死,电影到这里只是第一个小高潮。谭盾的音乐旅程也只是刚开始。

比这场音乐更早一些的,是滕格尔的越人歌。太子心灰意冷,用学戏歌舞来逃避爱情的失意。滕格尔演绎的越人歌伤感、寂寞、悲凉,是太子的内心。旋律舒缓、优美、也很古典,但论起对作曲家意图的演绎,滕格尔一如既往的草原感多少显得有点固执。当然这种固执可能是谭盾想要的,至少,太子那种“戏面人生”的阴柔在滕格尔的歌声中一一化解。吴祖彦的太子很男人,既使有时套着没有性别的面具,扭着软软的身段。

相对滕格尔的固执,周迅的越人歌更感人。这是一个明知爱情无望却依然倾情付出并苦苦等待的纯情青女。在决定唱之前,她以为太子死了;在唱出第一个音符时,她已经知道太子就在身边;在喝下皇后的毒酒走向生命的尽头之前,她深情地纯静地伤感地呜咽地唱。周迅略带沙咽的嗓音在那时居然很清洌——“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毒性发作,临死之前,周迅说:太子,你现在还寂寞吗?
    人都是寂寞的,谭盾说,懂这歌的人就不寂莫了。可是,什么叫懂?或者,各有各的懂法?

相对越人歌的中国,张靓影的片尾歌有点欧化,但很大气,也好听。张靓影的歌声有市场,这是冯小刚明白的。谭盾说了,音乐本没有东西方之分,这是国际人的说话。咱觉得音乐还是有东西方之分的。谭大师当年吸引西方人耳神经的地方,正是东方音乐的神密感。

总觉得,整部电影中音乐的成份太多了,把130分钟的一个电影弄得像场音乐秀。毕竟这是去看电影,不是听音乐会。譬如在有些场面,观众更想听到的是电影的音效,而不是音乐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