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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菜” [原创 | 日记 | 2006年12月21日 | 沈一珠]

    本来这棵香樟树是长在园子里的。只是,在寸土寸金的衡山路上,开饭店的人当然不肯因为这棵树而损失自己的营业面积,所以,园子也要搭成房子,赚钱是硬道理。只不过香樟树是不能动的,只好动脑子,将花园搭成房子的时候,小小心心地将树保留在房子中间。真格是有创意。当年看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每每看到张大民的婚房里婚床中间嵌着的那棵大树,总忍不住笑出声来。人居(或营业用房)与大自然如此和谐相处,张大民的婚房与香樟花园店堂有异曲同工之妙。
    到底是饭店,所以门口除了“香樟花园”的招牌,还特特为为加了“时尚厨房”几个小字。一来,也可以有别于同名同姓的楼盘;二来,老板也心知肚名,如今的人吃饭,也就是凑个热闹,赶个潮流,醉翁之意不在酒,食客之意不在菜。就跟阿拉“饭搭子”老是凑在一起吃饭一样,回去想想,刚刚吃的啥基本上忘记得八九不离十,记得的到是阿汪的正高职称终于尘埃落定,革命到头,总算可以歇一口气;阿聪的那本书终于面了世,多年用功,也算是有了交代;而阿朱办公桌上的电脑、电话依旧沓无音讯,在整间办公室,四处“游击”着写稿、打电话,阿朱成了办公室里一棵移动的“树”。
    唉,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不过,至少还有一二成是快乐的,就譬如现在,对着面前的一盘鲜果香酥鸭沙拉,心情也就好了起来。这应该是一道中菜西吃的创意菜。皮脆肉嫩的鸭块,伴随着新鲜的菠萝、火龙果、生菜,一气混搭之后,更用甜酱很写意地在盆子周围裱了线条,无论是色彩还是口味,都别有一种时尚意味。那份牛仔骨是用刀叉吃的。骨头跟肉已拆好了,所以,不惯于用刀叉的,用筷子也能对付。用甜辣酱浇汁,味道跟大路的黑椒牛仔骨也有些不同。杏仁白肺汤、炒鱼肚……小菜一路吃下来,钞票一路涨上去,本来这顿饭也就一路时尚着结束。偏偏叫了买单之后,服务生送来了一大盘甜蜜蜜、金灿灿的麻花——“‘撞菜’呀”,阿汪叫了出来,“上午在‘彩碟轩’刚刚吃过一盘一模一样的脆麻花。”    
    想想也是,再好吃的东西,多吃了也就乏味了,更何况一天里吃二遍甜受二次蜜。这种感觉,就好像开开心心穿了昨日新买的衣服去上班,站在电梯口,门一开,却撞见一个跟自己穿得一模一样的。曾听到一种说法,时尚的魔力只有爱情堪比。只是,当时尚成为一种魔术技巧被放进魔法学校去推广、普及,好比一个人会了一种招数,千万人跟着后头学,那就不好玩了。
    美国俄勒冈州有一家名为“最糟饭菜”的餐馆。他们的广告牌上写着:“请来,跟苍蝇同坐”,“食物奇差,服务则更坏”。墙上贴出的即日特别菜谱介绍上写着“隔夜菜”。虽说,这家餐馆的主人将自已的餐馆贬得一无是处。但这却勾起了人们极大的好奇心,大家都想来看看,这家餐馆到底糟糕到何种地步?是否名符其实?没去吃过,也没有资料证明,那家店是否真的苍蝇遍桌,但知道最后的结果:餐馆开业15年来,顾客盈门,生意兴隆。
    所以,开饭店格种事体,与其时尚,不如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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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撞菜”
呵呵,麻花可比饭后水果好,至少吃好饭后直接用水果对胃有一定伤害。虽然一天吃上两盘一样的是有点郁闷。
作为吃客,重在吃上,环境重要,可菜味更重要。套用珠珠姐的话,与其时尚,不如特别。
四眼趴趴熊评论于【2006年12月21日 10:01】
re: “撞菜”
TO趴趴:我们家附近黄桦路和虹井路口有家"漓水情",饭后有自助甜点,挺吃不动气拉.这比较健康吧.每天换样,偶尔吃到一次龟龄膏,苦苦的,不甜,味道另煞人.
沈一珠评论于【2006年12月21日 19:08】
re: “撞菜”
呵,我就爱找特色菜馆吃饭。吃不厌的,只有母亲做的家乡菜,主要是味蕾最初的记忆是根本性的
王涓娟评论于【2006年12月21日 23:37】
re: “撞菜”
TO王涓娟:所以,伊种外表看上去差勿大多的茶餐厅,菜水也算清爽好吃,装潢也算舒适惬意。就是,烧出来格小菜,像煞是一个师傅教出来格。不过,勒了时尚格“引头拔丝”下头,特色格东西要坚持也不容易。
沈一珠评论于【2006年12月22日 8:39】
re: “撞菜”
那棵香樟要是长大到把那个圈的格子撑破了怎么办,我一直这么想,嘿嘿
孔同评论于【2006年12月26日 13:33】
re: “撞菜”
肯定是先捺房子拆特伊,因为,啥人敢砍香樟树拉,可能要判刑噢!
沈一珠评论于【2006年12月26日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