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一年的热情与辛苦有了一个正作八经地释放。看着大人们正儿八经兴高采烈地排着队领奖,像是小时候幼儿园午睡起来后排着队领饼干,那份等待与欢欣是一样的。所以,感谢春晚。 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其实,欢喜是必要的,愁是不必的,得了奖是快乐,不得了奖是命,有什么好愁的。就像我,最后提了一合白兰氏鸡精,叫不到差头,挤57路回家,不亦乐乎! 更何况还有自助餐,大家挤作一堆吃,4人的小方桌边挤坐8个,一张椅子上沾两只屁股,几时有这等亲密,呵呵! 盐水虾有点咸了;桂花肉挺好吃,好久没吃到了。
过去上海人屋里一到冬天总要腌些咸鱼咸肉,大路一些的就是一只咸猪腿了。在入冬的时候,用整包粗盐和着花椒,将肉狠狠地揉搓几遍,然后用重物压着,过些日子再拎出来在风里吹干,否则肉不硬也不香。腌好的肉一般都用牛皮纸或报纸罩着,晾在窗口或屋檐下,隔几天切一些下来,或清蒸或烧汤,那种咸香是很下饭的。也因为要留着慢慢吃,所以,肉一般都腌得很咸,烧一锅汤只需放几片肉进去,盐就不用再放了。 现在不大看得见屋檐头下晾着的咸腿了,健康专家也说,盐吃多了不好。本来嘛,总归是新鲜的好吃。只不过,吃多了,人总要生点念头换换口味。譬如说,红烧蹄膀吃多了,腻了,不知啥时候,上海的饭店里竟流行起咸蹄膀了。 阿聪单位门口那家叫日昇的小馆子里,除了烫嘴巴的烤子鱼之外,还有一碟咸蹄膀也很好吃。老板娘收作蹄膀是当自己家的生活来做的,将一斤左右的新鲜蹄膀拔清爽毛,暴腌一日,煮熟取出;拆了骨头后,连皮扎紧了,再入锅煮透。端上来时,连皮带筋的切成薄片,皮有弹性筋有嚼头肉有咸味。在这样家常的小饭店,叫一小碟没有装饰、没有心机的暴腌蹄膀,吃的时候也并不蘸调料,任其一派天然的滋味,享受的是家常的简洁与朴素。店小,老板娘常常会劝来迟了站在门口的食客去别家就餐,而晚饭时候,老板娘在店里等来放学的女儿和下班的老公,早早的就无心恋“战”打道回府了。也是,赚钱是为了生活,没了生活要钱干嘛? 前几日,在静安寺附近的鹭鹭酒家吃过一盆咸蹄膀,排场就大些。整只蹄膀端上来,过了目后,服务员就在边上拆碎,再端上桌已是骨肉分离了。蹄膀的皮和肥肉饱满而富有弹牙的质感,吃着并不觉得油腻;瘦肉则交错着筋络,鲜嫩多汁,很有个性。虽说表明了是一只咸蹄膀,但全然没有那种用盐狠狠地腌制后,好用来多下几碗饭的意思。隐隐约约的有香气袭来,想必腌制的时候香料的成份比盐还要吃重些,故而咸味只退居二线,含蓄而不露声色。而香气则复杂些,各式不知名的香气,在咀嚼的时候绵绵不绝地溢出,好像各种复杂的人情世故,让人猜不透,道不明。 虽说有李渔告诫在先:多吃肉,人会便笨。并举出老虎为例:为什么老虎是世界上最笨的野兽呢?原因就在于老虎“食肉之外,不食他物,脂腻填胸不能生智”。李渔说,就是因为老虎除了吃肉,就不吃其他食物,油腻腻的脂肪塞满了胸膛便长不出聪明智慧来拉。这样的结论,谁晓得是不是李渔对老虎智商的认识存在历史的局限性呢?既然如此,且不要等闲了这顿美味,先把那只咸蹄膀吃得干干净净、片甲不留。 漕溪路华亭宾馆边上的小亭酒家,也有咸蹄膀,却叫成“德国咸猪手”。原以为会是切成几爿的猪脚,端上来才知是咸蹄膀切成了四四方方拇指头大小的丁。用不知名的果酱蘸着吃,不仅咸甜适度,甘润爽口,而且“冲淡了猪脚的油腻,体贴了我们的肠胃”。 至于说,多吃肉会不会智障,或变胖了还需要减肥,那些事,留在明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