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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右,去客厅中间的那张床 2008-4-11
        终于看到《左右》了。
        整个电影谋篇部局完满,表达流畅。梅竹离婚了,带着前夫肖路的孩子,跟老天赐给她的一个最好的男人一起生活。孩子病了,血液病,找不到适合的骨髓。梅竹决定跟前夫肖路一起再生个孩子,用脐带血救病孩子。最后,那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说,如果成功了,这个孩子我们来带,跟别人说,这个孩子是我的。电影在梅竹直愣愣的眼神中结束了。
        电影一开始是梅竹带着客人去看房子:左,右,然后就到了那幢房子,那套房子有点怪异,客厅中间摆放着一张床。客人问,为什么客厅里放张床。梅竹不知道。也许上帝知道,也许导演知道。这种怪异就让房子一直租不出去,直到梅竹自己租下来,自己用。
        电影的高潮也是这张床了。人工的失败了,医院拒绝再试了,只好来真的了。肖路同意了,肖路的老婆也同意了,天底下最好的那个男人反正总会同意。两个离婚了的男女,为了同一个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左,右,然后也到了那幢房子,去客厅里的那张床。床上换了新褥子,红彤彤的被子,红彤彤的枕头。二人有点陌生了,毕竟离婚四年了;两个人还是有点熟悉,至少梅竹还知道肖路喜欢枕两只枕头。
       因为讲的是造人的故事,所以,电影跟《色戒》一样也有很多床戏。这大概也是电影拖到现在才放的原因。不过,李安的床戏大都没有被子,而王小帅的床戏都盖着被子。这大概也是电影最终能公映的理由。不过,现在很多电影里床戏很多,有为感情的,有为钱的,也有为游戏的,这里的理由是为治病救人的,有点惊世骇俗。
        不知道惊世骇俗之后,这房子最终会不会有人租;也不知道这张床后事如何?
        导演也不知道,电影结束了。       
       
  作者:沈一珠 评论(0)  阅读(301)  
  我本无罪,但《判我有罪》 2006-9-13

    这是我最近看了没睡着的一张碟。应该说,能让我不睡着的碟应该是好碟,当然,反定律不一定成立。毕竟,早上5点半起床,还常常自觉地在早上5点左右“预醒”,辗转反侧至5点半正式起床——这样的作息时间,看碟到一半就睡着,不全是碟的错。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黑手党卢切斯家族20名家族成员因76项罪名指控而被押上法庭,其中分管新泽西州的头目杰基•迪诺西奥被判入狱30年。这本来就是个壮观且有趣的场面,几十个黑帮家族成员,同时坐在法庭上受审,还各有各的律师。
    这也是美国司法历史上最长的一次黑帮审判,横跨了1987~1988两个年度,持续了21月之久,创下了多项庭审纪录:20名被告配备了20名辩护律师(每人一位)、8个陪审团交替上阵(杜绝超长的审判而致的行贿可能)及史无前例的超长结案陈词(其中一位辩护律师的结案陈词居然宣读了5天)…… 有趣的是,贩毒越货、无法无天的杰基常常把自己的律师扔在一边,自己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他在法庭上巧舌如簧,幽默十足,他宣称“我不是什么强盗、歹徒,而是一个开玩笑的人”,这也使得陪审员和其他人在整个枯燥的审判过程中时常捧腹大笑,乐不可支。连陪审团里的女性成员都认为他“十分可爱”。所谓道亦有道,他“宁肯坐牢千年,也不愿出卖从小并肩长大的兄弟”,为此他放弃了做污点证人以获减刑的诱人条件。
    以光头、肌肉、硬汉形象发家的范·迪塞尔此次转型,出演没多少学识但极具街头生存智慧的杰基,制片方推出的有趣的广告词是:看光头长出头发后的首次表演。为了这个角色,迪塞尔还增肥30磅,以接近真人大腹便便的形象。除此之外,迪塞尔还得学会滔滔不绝地讲低级下流的笑话,他必须在法庭上像真正的杰基一样,口若悬河喋喋不休地讲着黑色幽默和黄色笑话。
    范迪塞尔曾从《十二怒汉》(12 Angry Men)、《网络》(Network)、《夺命大反击》(Gloria)和《炎热的下午》(Dog Day Afternoon)等硬汉形象转型到《超级奶爸》里的搞笑角色。而此番成功转型“街头无赖”,这应当归功于老迈龙钟但阅人无数的西德尼·鲁迈特。2004年拍《判我有罪》时,西德尼已经82岁。这个凭《东方快车谋杀案》得奥斯卡大奖的导演,惯于在电影里“模糊道德界限”。联邦检控官被塑造成粗鲁狡诈的形象,而黑帮份子杰基成了一个重情重义而且十分有趣的家伙。结案陈词时,杰基满怀深情却慷慨激昂地说:判我有罪吧,不要伤害我的朋友与家人。导演此时竟然让振奋人心的音乐响起,类似传统电影中英雄人物出场的背景音乐。而到最后杰基因贩毒证据确凿只能回到监狱之时,气氛竟然营造得颇为悲壮,很让人的道德感经历一番考验。  
    电影中有个扮演黑帮律师的,身高只有1.35米的彼德·丁克拉格,给人印象极深,在一群黑帮老大之中,这个小个子不怒自威,颇有一种气势。这个从舞台剧出来的演员彻底改变了侏儒只能做小丑的概念。

  作者:沈一珠 评论(6)  阅读(326)  
  在电影院听《夜宴》 2006-9-6

凭良心讲,昨天我没好好听《夜宴》的原声大碟。这也不怪我,那时候还没看电影,没有电影画面的合理补充,对音乐缺乏想象的阿拉的脑子有点空。当然,还得怪肚子,饿肚子的人一般顾不上闲情逸志,将手里的馄饨包得漂亮、下锅后不至于“皮开馅绽”才是主旋律。呵呵。

凭良心讲,在电影画面的补充下,《夜宴》的音乐还是很好听的。大师的名头不是枉得的,好莱坞的地界也不是好混的。那是典型的谭盾风格。古乐器奏出的诡异的节奏与旋律,伴着叶锦添同样诡异的服装造型,戴白面具着白色戏服的太子的戏伴们,如精灵如鬼魅的飘落,一个个倒在羽林卫的利剑下。鼓点进入高潮:两把短剑一左一右架在了太子的颈边,另一把利剑如闪电般划过,太子的戴着面具的头颅飞落,直达水底,顿首,停止。鼓点也止。当然,太子还没死,电影到这里只是第一个小高潮。谭盾的音乐旅程也只是刚开始。

比这场音乐更早一些的,是滕格尔的越人歌。太子心灰意冷,用学戏歌舞来逃避爱情的失意。滕格尔演绎的越人歌伤感、寂寞、悲凉,是太子的内心。旋律舒缓、优美、也很古典,但论起对作曲家意图的演绎,滕格尔一如既往的草原感多少显得有点固执。当然这种固执可能是谭盾想要的,至少,太子那种“戏面人生”的阴柔在滕格尔的歌声中一一化解。吴祖彦的太子很男人,既使有时套着没有性别的面具,扭着软软的身段。

相对滕格尔的固执,周迅的越人歌更感人。这是一个明知爱情无望却依然倾情付出并苦苦等待的纯情青女。在决定唱之前,她以为太子死了;在唱出第一个音符时,她已经知道太子就在身边;在喝下皇后的毒酒走向生命的尽头之前,她深情地纯静地伤感地呜咽地唱。周迅略带沙咽的嗓音在那时居然很清洌——“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毒性发作,临死之前,周迅说:太子,你现在还寂寞吗?
    人都是寂寞的,谭盾说,懂这歌的人就不寂莫了。可是,什么叫懂?或者,各有各的懂法?

相对越人歌的中国,张靓影的片尾歌有点欧化,但很大气,也好听。张靓影的歌声有市场,这是冯小刚明白的。谭盾说了,音乐本没有东西方之分,这是国际人的说话。咱觉得音乐还是有东西方之分的。谭大师当年吸引西方人耳神经的地方,正是东方音乐的神密感。

总觉得,整部电影中音乐的成份太多了,把130分钟的一个电影弄得像场音乐秀。毕竟这是去看电影,不是听音乐会。譬如在有些场面,观众更想听到的是电影的音效,而不是音乐伴奏。

不过冯小刚说,他想寻找的就是音乐剧甚至歌剧的感觉。又说,光音乐的投入就相当于又一部国产片的投入。这大概也是一种新意吧!
    阿拉不是太懂,看闹猛而已。

  作者:沈一珠 评论(3)  阅读(328)  
  秋收不佳的《第601个电话》 2006-9-4

《第601个电话》

大热天,38度高温的时候,为了支持一下国产电影,阿拉专门赶去港汇广场看《第601个电话》。看完之后还有讨论会,咱没去。情节是不生活的、支撑故事的三条线是松散的、周笔畅是不会演戏的、张国立郭德纲刘仪伟各抖自己的包袱,拼在一起是笑不成一个体系——不说了,不说了,这样的电影无话可说。

上班途中电梯里碰到《新上海人》的老领导,现在解放文艺部的徐老师。徐老师一介书生意气依旧,说:我去讨论会上说了,电影拍得不好,总要有人去说上几句。

今天看我喜欢的博,又提到《第601个》电话,所以忍不住罗索一下写上几行字。博里写的几句话可能也是张国立梦想的:“曾有人断言,只要李宇春或周笔畅主演了某部电影,‘玉米’和‘笔迷’就会把电影院挤爆,国产电影的又一个春天就会来到。”“所谓票房专家曾坦然预计,只要每个‘笔迷’去连看三遍,笔笔主演的任何一部影片都可以成为全国票房冠军”。可事实是,张国立的《第601个电话》蓬头不起,连个骂声都没有讨到,实在比不得陈凯歌被人恶搞的运气——也难怪乎,人家胡戈退出恶搞江湖,改邪归正了。

那天电影院里倒是见一个笔迷,镜头里只要一出现周笔畅的形象,就不管不顾的嘿嘿乱笑,笑得坐在边上的寒毛凛凛。电影结束,她竟然不管不顾地拍手欢呼,可惜孤掌难鸣,连她的同伴都没伸手呼应一下。搞不懂了,周笔畅如果面对一帮神智不清的FANS,难道能笑得出来?

不知道周笔畅还会不会再去演电影,不过,在我看来她在镜头前全没有灵气,估计也没有很多笔迷们会连看三遍,就像那篇博里写的:今天,笔迷们的疯狂,终于脱去了神话般的外衣,露出了那些有壮志没兴致、有决心没恒心的小身子板。

演不了电影没事,那就继续唱歌。唱歌要有一条好嗓子,可电影需要一个好剧本。这事周笔畅不懂,张国立要懂。

  作者:沈一珠 评论(5)  阅读(296)  
  分手男女 2006-8-29

2006825日星期五晚11点左右开始看,不慎睡着;2006826日星期六下午13:45 终于看完这部叫《分手》的电影。一部电影分一个夜里和一个下午看完,比较真实的说法是:年纪大了,夜里熬不动了;另一种也算是比较真实的说法是:电影还不是最好看。

故事很简单:一对碰巧一起去看棒球比赛的男女,因为男方的“死缠烂打”:其实也就是看比赛过程中非要给女孩送一份热狗;散场时用巨大的身形挡住了女孩的视线,等女孩同来的男友走远,他才让道,非要请人家吃饭。下一个镜头就是两人已经一起生活在一幢漂亮的大屋子里,女的做饭,男的打游戏。很快,俩人开始吵架了。理由简单不过:女人让他买十二只柠檬,可男人心不在焉地只买了三只,女人说,缺了柠檬,摆在桌子上不好看;女人让男人洗碟子,可男人说,我上班时站了一天了,让碟子一边待一会儿。

争吵的结果是分手,分手后却应了那个悖论:越临近分手越不忍分手。虽然彼此最后都说了:我们相爱,我们都有错。但该发手时还得分手,否则,这次不分,下次还得分。结尾是阳光而温馨的:大街偶遇,这对分手了的男女又约了下一次见面。是再续前缘,又一个一见钟情有待展开?还是分手就是分手,如生活中的詹妮弗·安妮斯顿和布莱德·彼特?

电影中的事情,不可知。

导演佩顿·里德是个年轻人,加上这部电影一共才拍了三个电影。剧本的单薄,故事的老套,思考的简单,让电影本来就先天不足。但有意思的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和电影情境中的虚拟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这大概正好是年轻的佩顿·里德想借力的。詹妮弗与布莱德·彼特这对好莱坞的金童玉女,结婚5年之后终于划上休止符。以这样的心情出演轻喜剧,纵使安妮斯顿身上有多少与生俱来的喜剧因子,也无法排解眉间心头的悲情苦意。细看詹姆弗的长相其实真还有几份苦相,莫非这样的长相注定不能一帆风顺?只是对布莱德·彼特这个男人她本没有爱够,不惜为他减肥至荷尔蒙失调,不惜为他改变自己的性情喜好。但布莱德·彼特依旧奔安吉丽娜·茱丽而去,义无反顾。

说不清男人的口味到底是什么?安妮斯顿和茱丽,本来就是好莱坞一对正统与反叛、古典与现代的典型。莫非面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女人,男人总想要全部揽进怀里过把瘾而后快?倒是苦了痴心的女子,纵使拔光了自己的刺,也无法留住心爱的男人。

想不通就不能想。否则伤身。詹妮弗一气拍了四部电影,明眼人都能看出,她是借疯狂工作来疗情伤;文斯·沃恩块头大体力好,在最恰当的时候让受伤的安妮斯顿暂时找到了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只是戏里戏外的人生终究不同,如果用来炒作倒还罢了,用来拷贝,难免有风险。

还是想说,《分手》没想象中的好。电影这东西,剧本比演员比炒作更重要。


片名:
The Break Up
导演:Peyton Reed
主演:Jennifer Aniston  / Vince Vaughn / Jason Bateman / Joey Lauren Adams





  作者:沈一珠 评论(2)  阅读(336)  
  《香草天空》、《女抢匪》和《回归》 2006-8-21

竟有人说,如今的佩内洛普·克鲁兹过着一种身不由己的生活:好莱坞是她的衣食父母,而西班牙才是她的心之所系。可我不这么看。事实是,佩内洛普·克鲁兹没有在西班牙这一棵树上吊死是她的过人之处。西班牙的天地太小,尤其是对于一个有野心的女人来说。野心不是坏事,只要不以伤害别人为手段,野心让人头脑清醒,最终成为帮助人走向成功的源动力。

七年以前,阿莫多瓦就告诉克鲁兹,他有一个完美的角色给她。那就是当时他正在写的《回归》,讲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混蛋,这个混蛋男人甚至猥亵他们的亲生女儿。阿莫多瓦说,女儿的角色就是为她写的。辛亏克鲁兹没有待在西班牙苦苦地等着阿莫多瓦将这个剧本完成,她去了好莱坞,而且在那里闹出了很大的动静:她成了征服好莱坞的第一位西班牙女演员。她一度征服了汤姆·克鲁斯。“靓汤”离婚后的第一个女友,《香草天空》就是两人爱情的见证,而这段恋情也加固了克鲁兹在好莱坞的地位;之后,又因共同演出《撒哈拉》而与其中的男主角马修·康纳利传出恋情,从此更是片约不断,以致克鲁兹根本没有时间回西班牙。

克鲁兹的演技在好莱坞发挥有限,戏路变得极窄,她演的角色都是一种类型:男人的完美情人。《美国毒枭》中强尼·德普的白粉妹、《科雷利上尉的曼陀林》中尼克拉斯·凯奇的希腊甜心、《香草天空》中汤姆克鲁斯的女友……她的角色似乎只是为衬托好莱坞帅哥而存在。野心的克鲁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处境,但她平静地享受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处境,因为在她之前,没有一个西班牙女星可以这样持续在好莱坞拍片,这种持续工作也让她荷包满满。

荷包满满很重要,经济是基础,生存是第一位的。然后才是思考,就像古人说的,饱暖而思淫欲,这句话的意义不见得完全是贬义的。吃饱了喝足了,然后她才可以考虑去完善自己的野心。去年跟吕克·贝松合作的《女抢匪》,尽管电影似乎有负吕克·贝松的盛名,在中国的票房也没起什么蓬头。但克鲁兹从“完美情人”变身为泼辣剽悍的抢匪,正是野心的逐步显现。这份野心很快有了回报,法国文化部长勒努接见她,并向她授予“艺术与文学骑士”勋章,克鲁兹从此成为“伟大的欧洲女演员”。

是你的推也推不掉。去年,当阿莫多瓦终于完成剧本时,又与克鲁兹接上了头。只是已经32岁的克鲁兹,角色由女儿变成了母亲。但每个看完《回归》的人都会说,这是克鲁兹迄今为止最杰出的表演。为此,她获得了本届戛纳电影节最佳女演员。

相信克鲁兹不会冲动到从此就返回西班牙去攀登艺术的顶峰。因为,既使是阿莫多瓦的优秀作品,市场份额又能有多少?好容易挣扎到“伟大的欧洲女演员”这地位,克鲁兹应该会继续她的勃勃野心:在美国好莱坞挣钱,赢一片《香草天空》;偶尔《回归》西班牙,跟阿莫多瓦合作一把;再偶然,去法国玩票,《女抢匪》能抢的除了银行,还有勋章。

这样的生活,谁都想!

《回归》海报
和阿莫多瓦、马修在一起

  作者:沈一珠 评论(5)  阅读(323)  
  《黑色大丽花》和Hilary Swank 2006-8-12
尽管亲爱的朱来扣老师曾将这本詹姆斯·埃尔罗伊《黑色的大丽花》推荐给我,让我用来打发早上那段百无聊赖的时间;尽管喜欢诗(包括朦胧诗伪五言、伪水调歌头之类)的朱老师和我一样,也不怎么喜欢这朵《黑色的大丽花》。但是,敬业的朱老师还是兢兢业业地将“黑色的大丽花”撕成一片片地连载给读者看。因为,发行量很重要,吸引眼球也很重要,既如此,有时候个人的喜好得服从大众的喜好;商业意义得凌驾于文化意义之上。
对于好莱坞的商业电影来说,票房的利意高于一切。《黑色大丽花》包含的凶杀、拳击、性、变态、友情、爱情、犯罪警察、黑社会等元素就是票房的保证。《黑色大丽花》已被定为下月初将开幕的威尼斯电影节的开幕电影,还将角逐金狮奖。所以说,虽说朱老师的酸文人气质尤其是他的“床头床尾”(原话来自于老吃客杨老师)诗在现今社会有点另类,可朱老师的商业敏感度与好莱坞并驾齐驱在伯仲之间。赞朱来扣老师。
《黑色大丽花》的导演有点来头,布赖恩·德帕尔玛,他的《疤面煞星》、《碟中谍》在商业电影中有一席之地;《黑色大丽花》的主演更有来头。Hilary Swank,1999年凭《男孩不要哭》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让全世界热爱电影的人手舞足蹈,大家奔走相告发现了一个表演天才,说她女扮男装以假乱真”;而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也和其他人一样,自从看了《男孩不要哭》之后就成了Hilary Swank的影迷。他根本没让其他演员试镜,就把《百万美元宝贝》给了她。当然,Hilary Swank也确实抓住了机会,这个与《百万美元宝贝》中玛吉尔一样儿时生活在拖车贫房里的女孩,事实上已成了当今美国电影界地位无法撼动的巨星。
这次出演《黑色大丽花》中一个洛杉矶大家族的女儿,和谋杀有着神密的关系,与男主人公有着变态的情爱。此人物应该是个艳丽性感的尤物,这似乎对这个削瘦平胸凭易装演男孩和演女拳手而获得奥斯卡认可的Hilary Swank是种考验。事实上,Hilary Swank的姿色也不见得一无事处。相反,她是“极其罕见的本人要比银幕上漂亮许多的女演员”。见过她的人都认为,她肤色健康、脸庞清新。而且最近,她的“彪悍女”形象也正因为一件事而变得脆弱:和她相爱了十三年半的丈夫最近和她离婚了。
有人说,离婚是奥斯卡影后的宿命。不过,Hilary Swank似乎有些无奈,她说她最终选择离婚是因为丈夫嗑药。而聪明的“彪悍”的Hilary Swank最后的话柔情似水:“我之所以是今天的我,是因为他陪我度过最珍贵的岁月,因此我把十三年半视为成功,而非失败。”
她搬出了曾经和丈夫同住的,养满了兔子狗狗猫猫像个动物园的曼哈顿大宅,搬进一个海边小屋,最近拍完了《收割》、《自由作家》和《黑色大丽花》,依旧一番好莱坞彪悍女作派。
彪悍女全球盛行,欲入行,可找《新闻晚报》美女记者谢正宜,近日她开了一个类似的培训班。此乃公益广告,不收费。
  作者:沈一珠 评论(2)  阅读(327)  
  《蜂王季》里,理查德基尔哭了 2006-8-1

看《Bee Season》是因为理查德·基尔。很多女人看电影首先是冲着人去的,至少我是这样。凡是有理查德·基尔的电影,一般我都会看。哪怕有时候看了之后觉得很烂,譬如更早一段时间他跟詹妮弗·洛佩兹一起拍的《谈谈情,跳跳舞》。

这部《Bee Season》说不上最好,但还有些意思。比较少见的是理查德·基尔在电影里哭了,还哭了两次。Bee 是蜜峰,在英语里可引申“人们聚集在一起执行某种任务或进行一场比赛”。这确实是一场比赛。女儿偶尔赢了一个拼字大赛,父亲从此发现了女儿的通灵能力,然后就全力以赴地投入对女儿的培养。真不知道现如今有多少美国人有拼读障碍,总之,类似的默写单词比赛在咱中国是没有的。不过,简单的美国人竟能把背单词这么枯燥的事想象得如此美丽。电影在表现手法上很有些魔幻色彩:当女儿在考官面前闭目冥想时,一个个陌生的词汇变得可以感知触及,就像光,藤蔓,蝴蝶,花朵,在心里面蔓延,绽放,舞蹈,悄悄生长。有了这种美丽的神奇的来自上帝的灵感,女儿在一场场比赛中所向披靡,爸爸从此也全神贯注地开始了和女儿一起的事业。这种景象在中国的家庭里也常常能看见:书桌上女儿全神贯注,父亲循循善诱。因为他们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拼字大赛全国冠军。

如果全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应该就是一部温馨的家庭励志片了。但从母亲朱丽叶·比诺什美丽而哀伤的表情里,我们似乎已感受到了,导演Scott McGehee真正关心的是家庭,是掩藏在貌似和谐平静的家庭生活下面的暗流涌动。这是Scott McGehee擅长的,在先前自编自导的《母子情深》(The Deep End)他要说的也是这个。于是,所有的平衡都因为拼词大赛打破了:丽叶比诺什饰演的妈妈经常晚回家,潜入陌生人的家中偷取一些小物件,以此释放伤感的情绪,不知不觉已积累下整整一个仓库的“赃物”,最终不得不去精神病院接受心理治疗。看到一个陌生的妻子,理查德·基尔哭了。是因为自己对妻子的偷窃强迫症毫无察觉,还是因为以自己的学识竟无法看透妻子的内心有一个怎样的万花筒?

妈妈去了医院,爸爸说那地方不是每个人都能去探望;哥哥迷上了佛教,几乎要遁入空门。女儿的内心渐渐变得迷茫而孤独。尽管爸爸与她同在,对冠军对女儿爸爸充满信心;尽管上帝与她同在,比赛的最后关头,那只上帝派来的小鸟能指引着她准确无误地拼出一个个默生的单词。可是,就在冠军唾手可得的当口,女儿拼错了,也许是故意的。因为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响:“父亲曾经告诉我,上帝就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些单词和字母会引导我……为了解这个神圣的世界……上帝会保佑我,我们又在一起了。”果然,父亲和哥哥终于拥抱在了一起。而此时,理查德基尔再次掉了下眼泪:不知是因为拼读冠军旁落,还是因为儿子终于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算不上精彩,但就算是为了理查德·基尔和朱丽叶·比诺什,电影也还值得看。再说,电影的主题与我们提倡的建设和谐社会相吻合。细想想,我们何尝不是这样,总在为一些没有意义的事忙得焦头烂额。多去关爱自己和身边的人吧,和谐家庭、和谐社会比冠军更重要。

  作者:沈一珠 评论(1)  阅读(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