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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岁小孩葬送公交车轮下 [原创 | 日记 | 2006年12月27日 | 徐翔]
        今日媒体都报道了虹口一11岁小孩被公交车轧死的事件,据悉,当时有辆轿车违规停在非机动车道,小孩为了避开那辆车而驶入机动车道,被擦身而过的公交车吓倒而葬送性命,可悲,可怜,却又有点说不出的滋味。

         毫无疑问,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肯定属于严重违法。可说句实话,你开着一辆车子,在上海这个城市里,如果正好路过银行、超市什么,想办个事情,你往哪里停?特别是在非高峰时段,又是在非主干道上。100个驾车者,肯定有99个就往边上一停。没办法啊,朝哪里去找停车位?没有,据说当时100米处小区有个1小时内免费停车处,现实吗?不现实,初经陌生地,没人会往小区里去停车的。

          公交车,与集卡、土方车、垃圾车等被称之为最最霸道的车辆,道路上见了这些车,礼让没商量的,跟他们较什么劲?自讨苦吃。他们变道,是不用打方向灯的,会像座大山一样的压过来,说变就变,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哪怕是边上的隔离栏,在那些人的眼里,向来是无视的,这就是现实,没什么道理可讲,就像秀才遇见兵,有礼说不清。

          小孩,一个只有11岁的小孩,可怜的根本只认识个红绿灯就骑着车上大马路,在前面有一辆车挡住自己的道时,天经地义的借道而过,殊不知有个巨无霸无视一切的横冲直撞。可怜,因为他压根不了解道路上有些霸王车是需要礼让的;可悲,这么着急干嘛,让一让等它过去再骑不就得了;可气,还不允许骑车上路,你着什么急啊,就像还尿床就想找婆娘。

          那辆停在非机动车的的司机会感到冤,因为有这么多车都这样停着,为何偏偏这事发生在他身上。那辆公交车司机也感到冤,我又没驶到非机动车道,我也没变道,是小孩自己骑过来的,可却被轧死了。那小孩更冤,要不是前面有车挡着,我会驶到机动车道吗。

          看看现在的马路,有多少人胆大的横穿马路,有多少骑车的在机动车道上飞驰,有多少一踩油门无视路况,不出事才怪。各行其道,在社会还没有提供更好的环境前,还是老实一点,礼让为先,为了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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