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换偶”游戏一夜成名的苏某
华商网1月16日电 据华商报报道,夫妻“换偶”,一个前卫、神秘、敏感的话题,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换偶”似乎只是一种传说,距离现实生活太远。然而,去年10月,礼泉县一女民警在接受一家网站专访时,爆出自己曾经的“换偶”经历。是真?是假?一石激起千层浪……
苏某自述:“换偶”有一个内心挣扎过程
2006年10月24日,苏某担当某网站《性情解码》栏目“换偶”专题的嘉宾。下为苏某接受访谈的内容节选:
主持人:你第一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你的爱人,你们可以有这种交换的行为?
苏:没有。
他有一种酸楚的感觉,心里有一点不舒服,但他看到我那时感觉和平常不一样,又暗暗替我高兴。他觉得我像变了一个人,生活也有了活力。
主持人:是不是你被爱情滋润了,尽管这份爱情并不是由他给予你的?
苏:对。
主持人:在中国的传统思路中,一夫一妻就是应该在一起的,快乐不快乐,那种柴米油盐的生活也应该来维护的。当你跳出这个逻辑,有这样一个行为,你的内心有起伏吗?
苏答:有啊。
主持人: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苏:大家都说平平淡淡才是真,突然他这么一说的话,我就想这个人是不是疯了,要么是一个哲学家,要么就是他不爱我。我们俩就这一话题沟通了好长时间,一有时间就谈论这个。
主持人:第一次有夫妻交友的行为实质发生在什么时候?
苏:大概是,秋天吧。2004年秋天。
主持人:差不多用了几个月时间来思想挣扎?
苏:对、对。
主持人:你们叫做“夫妻交友”,与夫妻换偶的区别在哪里?
苏:从目的上来说,夫妻交友在于提升家庭生活质量,然后增进夫妻感情。换偶主要是以性交换为目的。
主持人:你们是带着情感来交换?
苏:对、对。从内容上说有两个层次,第一是情感交流,比如说一些家庭可以郊游、就家庭孩子等话题进行交流,并不单单是身体的交流。
主持人:这样说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苏:性是发展到一定阶段。感情增进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性交换。不是必然,也不是唯一的目的。
主持人:你这种时间大概要多长,你们才能确定你们的关系要进行性交换?
苏:这要因人而异吧。也有可能更快一点,就像你恋爱时,也有一见钟情。
主持人:你自己交换过多少个伴侣?苏:没有多少,只有两次。主持人:你和他们私下都是朋友吗?苏:嗯,是。
主持人:之前就是朋友,还是在网上认识后才是朋友?
苏:都是在网上认识的,大家经过很长时间地了解。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冼扬采写整理
夫妻“换偶”,挑战着中国人的传统伦理观念。对于地处关中腹地的礼泉县来说,这个名词尤为生僻。但几乎在一夜之间,夫妻“换偶”成为这里最热门的谈资,而且引爆这个道德“炸弹”的竟是礼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姓苏的女民警。
她成了别人眼中的“异类”
据苏某曾经的同事说,去年10月,苏某接受一家网站专访,她将这一信息告诉了众多同事。在网上视频播出的当天,同事们纷纷上网,等待苏某带给大家的惊喜,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苏某不但谈到她创办了一个以“换偶”为内容的专业网站,还大谈到自己的“换偶”经历。
视频播出的第二天,整个礼泉县公安局震动了,一个女民警不仅创办了一个以“换偶”为内容的专业网站,自己还曾经体验了这个一般人从未听说过的“换偶”游戏。
礼泉县城并不大,苏某和其夫的惊人之举很快成了全县的爆炸性新闻。十多天里,同事、朋友甚至不相识的人们纷纷点击“夫妻吧”和这家网站,苏某的网名“一枝独秀”几乎无人不知,苏某一下子成了同事和朋友眼中的“异类”。一位在礼泉县公安局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那一段时间,只要苏某出现在公安局,后面就是一片骂声,甚至有人对着她吐口水,不少同事都觉得她丢了公安局的脸,丢了礼泉县的脸,而网上更是“砖头”无数,一些礼泉的网民还联名发帖,要求将“一枝独秀”赶出礼泉县。
因“换偶”她丢了警官身份
苏某曾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正式民警,她丈夫也是公安局的临聘人员。在“换偶”事件爆出后,其丈夫还曾开着两人靠创办网站挣钱买的“现代车”进出公安局,令同事们十分不解,“夫妻俩做了那样的丑事,还有脸开着车到处招摇。”
咸阳市公安局和礼泉县公安局对此事非常震惊。礼泉县公安局有关领导和刑警大队负责人找苏某谈话,询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苏解释她接受网站专访是事实,但创办夫妻交友网站是其丈夫所为,与她无关。为了平息事端,礼泉县公安局对苏某做出停职检查的决定。
一位与苏某熟识的民警透露,苏参加网络访谈很可能是为了宣传其创办的夫妻交友网站,但她根本未料到会酿成轩然大波。
最终,迫于压力,苏某在11月份向局里提出了辞职申请,经过局党组的研究,认为苏某在职期间,因为创办“夫妻吧”影响极为恶劣。去年年底,礼泉县公安局对苏某做出了辞退决定。从那时起,苏某就彻底从同事和朋友的视线中消失了。据说,苏某与丈夫目前居住在外地。
在参加网络访谈节目时,苏自我介绍时称,与其丈夫创办了国内最大的夫妻交友网站,注册会员为5万人。昨日,记者以游客身份登录了这家网站,发现在该网站首页的右上侧显示目前注册的会员达67955名,在新手入门专区有会员收费的介绍,该网站以“捐助”的名义向会员收取半年30元、全年60元的会费。苏某自述,创办夫妻交友网站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夫妻生活质量。
有人透露,苏某和丈夫在网站上收获颇丰,在礼泉、咸阳等地均购置房产,并且购买了一辆“现代”小轿车,外界流传其总资产超过百万。
她将“换偶”经历写成网文
在“夫妻交友”网站专区,最受“欢迎”的栏目是《会员风采》和《性事情愫》,其中《会员风采》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性裸露照片,会员们自称是老婆或女友的生活照;《性事情愫》大多是会员描述自己的性事经历,其中绝大多数是夫妻“换偶”故事。
专访苏某的网站《性情解码》栏目在网站上介绍了苏某成为其嘉宾的过程。去年10月,该栏目向外界征集“换偶”话题的嘉宾,栏目主持人接到了苏某的电话,苏表示要和性学专家李银河直接对话。苏发给《性情解码》栏目主持人两封邮件,在邮件中,苏阐述了自己关于换偶的观点。她还表示,自己是“换偶”活动的参与者,有着真实经历,代表作为《艰难陈述》、《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愿意拿出来和大家讨论。
《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详细描述了苏首次经历“换偶”的内心挣扎过程,地点在北京,对象为一名单身男子,内容为她们夫妻二人与该男发生性行为;第二篇文章标题为《艰难陈述》,文中地点在天津,对象为天津的一对夫妇,内容为苏夫妻二人与那对夫妇进行“换偶”。这两篇文章毫无掩饰地说出了“换偶”的过程。
值得说明的是,事件发生的背景时间,是苏某夫妻二人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费上学期间。
由于苏的自述故事离普通人的真实生活太远,因而许多人怀疑文章的真实性。咸阳一位散文作家表示,苏某的文字功底很扎实,在礼泉上中学时已崭露头角,在公安大学进修期间还担任过校报的编辑,不排除苏以小说体裁的模式,编出了一段换偶故事的可能。当然目的是要为其创办的网站服务。
律师说法
“换偶”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夫妻“换偶”是否违反法律?网民们对此也展开了激烈地讨论。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婷认为,“一枝独秀”提倡的“换偶”表面上看都是双方自愿进行的,其中也没有涉及金钱交易,但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应该遵循“一夫一妻”的原则。按照这一规定,“换偶”行为其实严重违反了夫妻双方的忠实义务,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讨论的问题。如果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小,可以参照治安处罚条例对其进行训诫、拘留的处罚;对于严重、社会危害大的还可根据《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中有关“聚众淫乱”行为的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一枝独秀”和其丈夫创办的“夫妻吧”是否合法也有待于互联网管理部门的界定,目前,法律方面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属于法律的“盲区”。王丽婷律师指出,“换偶”行为明显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如果提倡,不仅使《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受到挑战,也会造成社会混乱,法律应该严令禁止。
学者观点
“换偶”是非法的性行为
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郑升旭认为,按照性学家李银河的观点,这位女民警的行为符合:一、成年;二、自愿;三、私密场合等三条原则。李银河的观点是,这种行为不违法,更不是犯罪,但从我国现实出发,也就是立法的原则必须符合一个民族的公序良俗。郑升旭称,严格地讲,此类问题属于一个情感问题,如何判断夫妻情感是否破裂,如何判断具有夫妻情感专一的义务,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要涉及性行为。
郑升旭说,情感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性行为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标准,因此,可以断定,这位女民警的行为肯定是属于非法的性行为。至于属不属于犯罪,要视其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而定,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种行为认为是正常。至于说这位女民警的身份,毕竟她的行为是属于个人生活,属于婚姻家庭的范围,所以必须从婚姻法的原则去理解她。郑升旭强调,苏某的行为不是渎职或者利用职权去谋私利,因而与身份无关.
1月23日,“换偶事件”女民警在沉寂了3个月之后接受本报独家专访,表示出她对单位的内疚之情。
1月16日,一篇名为《女民警自爆换偶经历被辞》的报道,使“一枝独秀”成为众多媒体及网友关注的焦点。
她有双重身份,网上叫“一枝独秀”,和丈夫开了一个“夫妻交友”的网站,并写文章描述了几段换偶经历。
厌倦警官工作
青年周末:你去参加节目之前,就没想到过可能会有什么后果吗?
一枝独秀:后果当时想得不彻底。
就是想大不了不要工作了,我自认为出去打工还能养活自己。其实,1997年在我第一次穿上警服的时候,心里是非常高兴的。每天穿着制服去上班,都觉得自己很幸福,也尝试过创造性的工作,比如创办单位内部刊物等。但后来就感觉像是混日子了,工作对我越来越没有吸引力。这是一份很多人都羡慕的工作,但我厌倦了。现在在北京我找了一份给杂志撰稿的工作。
青年周末:因为对工作厌倦才办了这个网站吗?
一枝独秀:办这个网站,跟我和丈夫在北京自费上学的经历有关。其实我自己也一直希望离开礼泉,给孩子找个更合适的受教育的地方,所以去参加那个节目,我并没有顾虑太多的后果。
曾与凤凰网“约法三章”
青年周末:你父母知道这事吗?
一枝独秀:他们可能听到了一些传言。不过我告诉他们,我是自己办了一个网站,但是绝对不违法。我父亲说那就行了。
青年周末:你不怕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吗?
一枝独秀:夫妻交友是两个家庭和谐相处,谁会当着孩子的面做那些儿童不宜的事情呢?能不让孩子知道,就不让孩子知道。等到他们长大,心理承受度足够大的时候,他们自然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青年周末:未必他们长大也一定能接受吧?
一枝独秀:如果一位父亲有情人,我会觉得他有一段浪漫的回忆,那是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也这样想。
青年周末:你不是说你和丈夫感情好吗?整个事件中,为什么始终没见到你丈夫出来说话?
一枝独秀:夫妻俩,必须保护一个,两个人都被曝光,这个家庭就很难在社会上生存了。
最初与一枝独秀接洽的凤凰网主持人“刚刚”告诉青年周末记者:在去年10月,一枝独秀还没有公开露面之前,她就跟凤凰网方面签了3个约定,其中一个约定就是自己的丈夫不能被曝光。
那两篇文章不代表我的生活
青年周末:你跟父母说仅仅是办了一个网站?你在网上写的那两篇文章,却是描述了你跟丈夫进行夫妻换偶的经历。
一枝独秀:拿我的文章来印证我的生活,我认为是愚蠢的。那两篇文章可以看作文学作品,不代表我的生活。
青年周末:你的文章中有性描写这是不是传播淫秽内容呢?
一枝独秀:对此我曾专门查过法规,我认为绝不属于色情作品。我听同事说,单位也对我的文章进行了鉴定,但也不了了之。
《性情解码》栏目在网站上介绍了她成为其嘉宾的过程。去年10月,该栏目向外界征集“换偶”话题的嘉宾,栏目主持人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表示,自己是“换偶”活动的参与者,有着真实经历,代表作为《艰难陈述》、《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愿意拿出来和大家讨论。
《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以第一人称详细描述了女主人公首次经历“换偶”的内心挣扎过程,地点在北京,对象为一名单身男子,内容为他们夫妻二人与该男发生性行为;第二篇文章标题为《艰难陈述》,文中地点在天津,对象为天津的一对夫妇,内容为主人公夫妻二人与那对夫妇进行“换偶”。两篇文章毫无掩饰地说出了“换偶”的过程。
后悔说出私生活
青年周末:那你究竟有过“换偶”这种行为没有?
一枝独秀:我不能出卖我的隐私去回应你们的质疑,对这件事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我也不能去一一纠正。
青年周末:但是,当时在凤凰网的节目中,你明明当众说了自己有过这种行为啊?
一枝独秀:那是做节目的需要吧。“性情解码”这个节目谈论的话题本来就很有争议,对社会的少数派很关注,如果我不够特殊的话,节目组不见得会邀请我去做节目,他们去年10月作的那期节目主题就是换偶,请了李银河当嘉宾,我想和李银河老师交流,就这么顺着说了。
在节目中那样说,我现在很后悔。它对我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去之前,也没想到会谈到个人隐私问题。
青年周末:你前后的说法是矛盾的,无法让人信服。
一枝独秀:的确是矛盾的,你也可以说我现在不坦诚了。我也觉得自己说话没以前那么有勇气了,按说失去了这么多东西我应该是什么也不怕了,但可能被打了一下,就忍不住缩了一下头。不过,我对自己的形象倒也无所谓,我的目的是想把这种现象推到公众面前。
青年周末:为什么你要公之于众呢?那样会对社会造成影响啊。你自己也说过,这是很隐私的东西,不是吗?
一枝独秀:短期内引发了争论,可能有一些影响。但难道大家私底下就不说吗?这是个人隐私,我希望的只是,大家要以平常心来对待。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可能正准备司法考试
青年周末:但换偶这种行为,它跟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相抵触,有必要来提倡它吗?
一枝独秀:我提出的是夫妻交友,而不是换偶。
这是两码事。夫妻交友就像四个人谈恋爱,需要漫长的时间来交流,80%都不会走到发生性行为那一步。单纯换偶,我觉得是不成熟的行为,不该提倡。
根据记者从网上其他类似网站的情况来看,夫妻换偶以不同网站或QQ群为核心,已经形成了不同的“圈子”,性活动在诸多圈子中扮演的角色并非可有可无,而是至关重要。
青年周末:我看到网上有人说你做这事很无耻,你怎么想?
一枝独秀:我不会在乎。人都有各自的世界观,为什么要拿自己的世界观去强迫其他人的世界观?
青年周末:从去年10月到现在,经历了这么大的波折,如果让你回到当初,你还会选择参加那个《性情解码》节目吗?
一枝独秀:如果没有那件事,也许我现在正在复习功课,为司法考试做准备呢。在我去参加节目之前,就有朋友提醒我:你要考虑大环境,可能到最后你既没保护住家庭,也没推广成你的理念,那将是最坏的一个结局。现在如果重新选择,我还是会去参加《性情解码》节目。因为不说出来,我心里堵得慌。
我想过告《华商报》失实
1月19日,一枝独秀在自己的博客中这样写道:“我想遇到朋友,最好是律师朋友,我渴望法律——这只大手来扶我一把,使我有足够的力量站在《华商报》面前,用真实和真诚化解那些毫不负责任的言论。”
青年周末:你说《华商报》的报道有失实之处,具体是哪些?
一枝独秀:太多了,《华商报》说我们的网站有女性裸露照片,我可以当你的面打开这个网站,看看究竟有没有裸照。现在网上有不少仿冒者,他们也自称“夫妻吧”和“一枝独秀”,冒用我们的名义,有传播色情的行为。《华商报》记者看到的可能就是这些仿冒者,不做证实而发表,这就是虚假报道。
青年周末:还有其他你认为的不实之处是什么呢?
一枝独秀:《华商报》说我们靠这个网站“家产百万”。我们这个网站严禁金钱交易。刚开始注册都免费,后来为了服务器运行,才不得不在去年5月底开始向会员收费,463位会员,半年每人30元算下来是13890元。按一年60元算的话,也才27780元——但实际上全年交费的还不到一百人。
本报记者拨通《华商报》驻咸阳记者站的电话,该记者站站长说,他们的报道是在礼泉当地做了多方调查后才发表的。他还说,“一枝独秀”事件在当地非常轰动,其中“家产百万”的说法是当地人说出来的,他们在报道中也用的是“据说”二字。至于“女性裸露图片”,该站长说,他自己亲眼在网站中看到有三点式照片和背裸照片,当时浏览那个网站让他非常愤怒,“这个女人太无耻了,她现在怎么还好意思出来说话?”
在网站的一项调查中,有50.72%的网友认为在“女警夫妻交友”事件中,“警察作为公务员,应该洁身自好,注意个人形象。”
而现实生活中她却是陕西礼泉县一位女警察,今年30岁,已结婚8年,有个5岁的孩子。
去年10月,她在凤凰网《性情解码》节目中公开了自己的换偶经历,随即在当地引发巨大震动,最后被公安局辞退。
“一枝独秀”确有其人吗?网上所述是她的真实经历还是为了经营网站编出来的谎言?真被当地警方辞退了?面对网上铺天盖地而来的批评,她后悔吗?
1月23日,北京郊区一家麦当劳。前来跟记者见面的一枝独秀,看上去是一位个子不高、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她是在多番考虑后,才下定决心接受采访的,她要求记者一人前来,不得拍照。刚开始跟记者交谈时,她有些谨慎,话语不多。但聊了一会儿她的话就开始多起来。谈话期间,她前后接到两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在细致的询问她采访进行的情况。挂了电话,她向记者笑笑,说是自己的丈夫打来的。
是辞职不是开除
青年周末:你现在究竟被礼泉县公安局辞退没有?
一枝独秀:我向局里递交了辞职申请,他们可能有一个决定了,但还没给我答复。估计他们也比较难办,因为我在辞职申请书里提了一个要求:对我不能有任何处分。
礼泉公安局办公室的两名工作人员先后跟青年周末记者确认,该女民警已经离开刑警大队,至于是否属于辞退,这两名工作人员都称自己是新来的,对具体情况不清楚。
1月22日,青年周末记者拨通了陕西礼泉县刑警大队长崔存清的电话,他说一枝独秀确实已经写了辞职信,现在局里已经把她做了辞退处理。当记者进一步询问为什么是辞职和为什么辞职时,这名起初确认自己是崔队长的人忽然改口,说自己是礼泉县城建局的,姓刘。记者随即拨打刑警大队办公室的电话,接电话的人对记者称,从来没听说过刑警大队有姓崔的人。半分钟之后,记者再次跟礼泉县公安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确认:刑警大队长就是崔存清。
承认对单位造成伤害
青年周末:你觉得单位可能不处分你吗?一个警察在视频节目中去谈这种经历。
一枝独秀:但你要知道,我不是穿着警服去参加那个节目的,我也不是代表礼泉县刑警大队去讨论夫妻问题的。当时在节目中,始终就没提到我是警察。
青年周末:你对单位有负疚感吗?对你警察的身份有负疚感吗?
一枝独秀:我本以为这件事会平静地过去,然后我也会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但后来有一个深圳的网站大肆炒作,我们单位一些人也跑去发表各种言论,局里就开始对我进行调查了。
这件事发展到后来,对单位造成了伤害。所以我对单位有一种内疚感。现在我退一步,递交辞职信,并且离开礼泉,希望这事尽快平息下去,对单位的伤害也小一些。
【2007-1-25】| 作者:sop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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