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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两位企业家由于其不当言论都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一是万科董事长王石,他在博客中说,“对捐出的款项超过1000万的企业,我当然表示敬佩。但作为董事长,我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这不仅是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即使授权大过这个金额,我仍认为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一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要使慈善成为负担。” 后来王石公开道歉,网友过激言论似乎有所平息。不过的确很难想象,万科普通员工捐了10元以上就会造成负担了吗?人家广东一个身有残疾的乞丐还捐了几十元呢。 另一个是阿里巴巴的马云,由于以前他说过:“第一,你要为社会承担责任,你的企业提供的服务、生产的产品要对社会负责;第二,你得依法纳税,不要逃税漏税;第三,即使有钱了,你也不一定就得着急捐出去,可以好好扩大投资,把企业做得更好更大,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社会的财富滚动起来,等你60岁、70岁的时候再把自己的财富捐出去也不迟。”并且由于马云还说过“荧光灯下的慈善捐款,每次捐1块钱就够了”,近日演绎出马云为灾区只捐一元钱的传闻(事实上截至5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为汶川抗震救灾捐款和筹款为4744.7万元)。 再对照另一个民营企业家,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祥青,夫妇俩前后3次捐了一亿元。张祥青说:“我是32年前唐山大地震的孤儿,至今还能回想起解放军为我们救助建房、分发救灾物资的情景,他们每天天亮来、天黑走,不吃一口我们的食物。我们现在只是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支援灾区建设是每一个中国人应尽的责任。”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庄周家贫,故往贷粟于监河侯。监河侯曰“诺!我将得邑金,将贷子三百金,可乎?”庄周忿然作色曰“周昨来,有中道而呼者。周顾视车辙,中有鲋鱼焉。周问之曰:‘鲋鱼来,子何为者耶?’对曰:‘我,东海之波臣也.君岂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诺!我且南游吴、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鲋鱼忿然作色曰:‘吾失吾常与,我无所处。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于枯鱼之肆!’” 幸好王石和马云先生只是随便说说,而在实际行动上并没有那么无情,否则又一个“涸辙之鲋”的故事就会发生了。而对于张祥青先生来说,当年地震后的一顿饭、一件衣服,都比现在的千万元大钞有用。知恩图报,回馈社会,这才是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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