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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新民商榷:我们如何对待古墓 【原创 | 日记 | 2006年12月14日 |  徐 哲
        今天,两张晚报同时发了关于上海古墓频出的稿子。观点却大异。
        大致说一下新民晚报的观点:
        第一:上海最近的古墓是明代,考古价值不大。
        第二:市民出于“猎奇”引发“古墓热”,后者不值得提倡。

        针对新民晚报稿件所表达的观点,小松松提几点商榷:
        第一:所谓古墓“考古价值不大”的判断,是基于我们目前所掌握的相关史料和拥有的专业技术。
        须知道,考古学,属于历史学范畴。以此考量,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技术的提高,史料的进一步挖掘、整理,古墓的“考古价值”,完全有可能发生变化。
        这亦是为什么,古墓有一点蛛丝马迹,考古专家会像救火般赶去,尽量取证,保存--现在鉴定不了,留给后世。一句“考古价值不大”,则会轻易把古墓毁掉,以后再考古,当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因此,古墓“考古价值”到底大不大,不能轻下判断。

       第二:所谓“市民出于‘猎奇’”引发‘古墓热’,不宜提倡。”
       小松松想说:我们不妨反过来想,正是因为市民“猎奇”,他们看到“古墓”,才会急着打电话给文物保护部门,专家才会去看,去调查、去保护。
        如果按新民的说法,市民如此“不宜提倡”,那今后上海一旦发现顶级的文物,没有人打电话,损失的是谁?
        这里,新民可以问?上海有可能发现顶级的文物吗?小松松回答,当然可能。给两个例子吧。上海新发现的志丹苑,即是元代水利工程,当世极为稀少。(好像亦是市民“猎奇”后,致电媒体和文物部门的)
        另外,新石器时期,长三角地区5种代表文化,仅上海一地,就占到3种。         
       


       第三:更重要的是,在目前,上海没有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通过民间力量去推动保护、推动立法,不是更好?所谓“民间力量”,集中表现即是:民意,就是新民所谓市民的“猎奇”。
        你说,我们要不要“猎奇”,要不要“古墓热”?
        细读新民晚报稿件中,说出上述语句的所谓“专家”,没名没姓,奇怪哉!

        
        最后,小松松说,写这个议论,不是要为难谁。只是和新民商榷,在采编一些稿件,做价值判断时,能否谨慎一些。与其“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       
        另外,现在“城市考古学”兴起,把考古纳入城市规划--大家都需要多学习,才不会落后。
        以此,和新民晚报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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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和新民商榷:我们如何对待古墓
大家走路都得当心了……随时有可能踩到祖先……
呵呵,玩笑一个。
昨日新民报道看了,1.墓为明代寻常人家,则考古意义不大, 小松松不能以偏盖全。2.怕是到时候引发的不是古墓热,而是盗墓热了吧。

四眼趴趴熊评论于【2006年12月15日 10:41】
re: 和新民商榷:我们如何对待古墓
小松松是探讨问题,没法以偏概全。现在连古墓热都谈不上,更别说盗墓热了。希望动员民间力量,一起保护,推进立法。
徐 哲评论于【2006年12月15日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