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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到好朋友郭翔鹤发布“人肉搜索再发威,关注“功夫色情”事件”一“b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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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及:大家可能对猫扑网在虐猫女事件中的“人肉搜索引擎”的高效率记忆忧新吧:)一个江湖之远的偏僻小县一处景点,居然在数日内就被找到,真是前所未有的速度,公安机关破案也可以考虑请网友帮忙协查呢。
小松松商榷:“人肉搜索”对吗?它是不是侵犯个人隐私?它涉不涉及“网络追杀”?它是否代表了某种极端的网络情绪? 作为一名记者,用这样一个工具做为线索发掘器,无可厚非,但是用“发威”等一类词语给予正面说法,是否可以,请考量;进而提出公安机关考虑网友协查,是否可以,再请考量…… 如郭翔鹤所说,虐猫事件也有类似手段。事实上,当时手段也是事件结束后,留给传媒最大非议的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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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15】| 作者:徐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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