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松的地盘!

晚报社会部徐哲的个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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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6日 - 日志  
最新公告:累计点击率过1000!
真高兴。小松松的地盘点击率过千。
傍美女,谈理想,看人妖……总算没白忙活!赞自己一记!
2006-8-16】| 作者:徐 哲 评论(2)  阅读(253)
三答郭翔鹤:这场探讨能让新闻不走歪!

        好朋友郭翔鹤刚回了新博文。小松松三答。
        首先,恭喜你找到一个好料,好好采访,让小松松看到精彩稿件!
        其次,这场探讨,已不是单纯新闻业务,触及多个社会理念的两难抉择的体现。思想角力必然导致思想净化--很有益。
        再者,好朋友最新博文,最后一段也给小松松启发--谢谢!
        最后,预祝你成功完成采访,并顺利把新闻带向一条正确的道路--歧路丛生,从来是新闻理念和操作模式的表相。
        真正的新闻从来只有一种,没有任何“罗生门”似的多种可能性。追求新闻的可能性只会导致新闻的死亡。
        希望好朋友郭翔鹤不但是一个客观记录者,更是一个冷静的思考者。

 


2006-8-16】| 作者:徐 哲 评论(0)  阅读(183)
再和郭翔鹤商榷:为了大多数,就该牺牲一个吗?
        好朋友郭翔鹤发博文,针对小松松“bo”文。
        好多的书袋,从黄仁宇到余华,好朋友郭翔鹤引用内容一长串。吓煞小松松啦!
        但仔细一推敲,不对啊。
        哪里不对,好朋友郭翔鹤且听小松松一一说来。
    
        第一:你所引用黄仁宇话:中国古代社会一大特点在于:喜欢用道德监督代替法律仲裁。
        究竟针对小松松“人肉引擎”涉嫌侵犯个人隐私这个观点,想说些什么?小松松愚笨,没看出来。
        如果想说小松松的观点是“用了道德监督,代替法律仲栽”。
        似有不妥。
       小松松语“涉嫌个人隐私”,更多是属于法律层面的术语和概念,(这点不用请黄仁宇先生复活,余华先生出手,也能证明。)
       恰恰是好朋友郭翔鹤屡屡“人肉搜索引擎”开解(用发威等词语形容)
        事实上,“人肉搜索引擎”形成自网络,带有后者特有的道德和逻辑,更没有好朋友郭翔鹤引用黄仁宇先生所谓的“法律仲裁”。

       
       第二:好朋友郭翔鹤请余华先生出来,想给小松松戴个“帽子”,好朋友郭翔鹤从商品经济大潮说起,一直说到物欲横流,究竟想说什么?
        传统道德吗?儒家文化?共同信仰吗?小松松在第一篇商榷“bo”文,从来没提及一字,更没有反驳的意思。
        好朋友郭翔鹤这个“帽子”给大了,小松松头小笔轻,受不起。
        只问一句,好朋友郭翔鹤针对小松松“网络人肉搜索引擎,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的观点,到底持论何在?
        或者,还是好朋友郭翔鹤自己在博文所说“扯远了”呢?
     
       第三,也是小松松“bo”文,再商榷的关键一点:好朋友郭翔鹤说,社会监督挑战个人隐私……能教化大众,但个体却遭受不公。
        试问:为了得到部分所谓“教化”,就能以个人遭遇不公为代价吗?
        试问:好一句“教化大众”,“大众”这个芸芸众生中,究竟有没有包含“个人”?
       试问:社会监督的终点目的何在,是教化大众,还是保护每个个人的基本权利?
       黄仁宇先生,余华先生的文章,不能这么用;一个优秀记者的逻辑,不能这样割裂和绝对……好朋友郭翔鹤,请三思而后行。
         可能小松松观点和好朋友郭翔鹤不一样。小松松的观点是: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目的和归宿只有一个:保护个人最基本的权利。
        任何一种以伤害个人权利为代价的行为和思想,都不足取。
         其中,就包括“网络人肉搜索引擎”。
           附:好朋友郭翔鹤原文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说,中国古代社会一大特点在于,喜欢用道德监督代替法律仲裁,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近代以来,对于家长制的道德监督,社会改革家一向持否定态度,因为道德监督往往是“乱拳打死小偷式”的野蛮行径的根源,非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所能容忍。然而,在建立了相对文明的法制体系后,当代中国又面临着一个新的学术思潮:在法制建立之后,法制无法弥补的空缺部分如何填补?
        余华在《兄弟》中说,中国人在近40年经历了欧洲人400年经历的社会变迁,从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命运惨烈”的时代变为“伦理颠覆、浮躁纵欲、众生万象”的时代。近年来新的社会负面问题集中涌现,尤其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除了法律的威慑已经没有其它束缚,这让许多社会学家开始反思壮士断腕式地与儒家文化决裂,与传统道德分家,是否是这些问题发生的重要因素。 无论是道德还是宗教,都是一个民族的共同信仰。尽管在战争这样的惨烈关头,共同信仰的力量依然无比强大。在二战中,苏军的政委,美军的牧师,都发挥了这种作用。菲律宾马尼拉南郊有个美军墓园,在太平洋战争中美军牺牲的七万人,有二万五千零七百多人埋葬在这里。“主啊,在我们和强大敌人搏斗最艰难的时候,是祢鼓舞我们勇往直前”……“主啊,原谅我们的软弱,多亏祢的支持我们才坚持到最后英勇牺牲”——这样的话在他们的墓碑上随处可见,这就是信仰的强大力量,它可以让人战胜死亡,还有甚么不可以战胜?同样的,共产主义信仰也让八路军战士战胜了日寇的酷刑和皮鞭,让苏联红军战胜了纳粹的铁蹄。
        扯了这么远,归结到一个问题,新文化运动和建国破坏了传统道德体系,商品大潮再次改变全体人民价值观之后,被社会学家视为社会稳定要素的共同信仰今日在哪里?换而言之,党内应该巩固共同的共产主义信仰,却很难要求每一个普通群众都有高觉悟,但是他们是社会的基础,如何建立一个与执政党信仰顺应,同时有利于社会稳定的低阶社会道德契约,应该是目前我们要思考的问题。“和谐社会”、“八荣八耻”,其实都是这方面的努力。
        实际上,中国成为互联网大国后,“人肉搜索”也成为了群众对新闻事件反映统一民意、统一道德价值观的重要武器。诚然,有人认为虐猫女的隐私受到了侵犯,人肉搜索也受到了非议。但我个人认为,这种群体道德监督,与虐猫一样,涉及的都是法律无法约束到的领域,孰是孰非,其实非评论家可以左右,而是要随社会的不断进步,法规的不断完善而得出最终结果。
        一方是个人行为挑战共同道德契约,一方面是社会监督挑战个人隐私。前者虽然有些“爱咋咋的”的意思,但一旦成为传媒事件后旧可能伤害公众;后者的确能够教化大众惩治不义,但却让个体可能遭受法理不公。两种社会思潮谁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社会问题往往是无法通过理性分析得出预判的,不如让我们冷静旁观

2006-8-16】| 作者:徐 哲 评论(0)  阅读(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