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今天上午9点,人大代表、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律师照例坐进1904室,接听本报“劳动维权热线。”从外面打进的电话仍很多。 和前2天有点不同的是,19楼吧台1个阿姨趁专家们稍歇,到办公室门口,悄悄探出头说,我能咨询一下吗? 平素里,这个阿姨和我是点头之交。偶而说多几句,亦是因为我希冀能从她那里拿到被清理出来的《南方都市报》、《大公报》等自己看不到的“新鲜货”。印象里,这是个很乐观的中年妇女。 怎么,她也来了? “咨询”了一会,她脸上挂着笑意离去,连说,明白了。她明白了什么,我倒不明白了。 之后,我在5楼楼道尽头看版。楼道和食堂工作人员休息室相连。平常此时,他们会打打牌,发发报纸。 版面上的稿件是部门同事祝老师写的“本市餐饮服务人员‘三金’调查。”最后的结果不令人满意,看得我有点辛酸。 “《劳动合同法》对我们有好处吗?说些什么呢?”突然有个女声响起在楼道。 “你要问什么?”我边回答,边使劲想她的名字,哪怕是姓什么。但最终一无所获。 回到拼版房,编辑校完稿子,嘴里漏了一句,对已有的《劳动法》和新出的《劳动合同法》,知道得真不多,“亏我还是大学本科毕业呢。” 听了这话,我一愣。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以此来说,吧台阿姨、食堂女工,报纸编辑,和我,都似乎缺少了些什么。 晚上回家,我想了想,这条“劳动维权热线”和专家,能解决多少问题呢?和实际存在的数量比,恐怕是“杯水车薪”。 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此,而是:热线通过一种“放大镜”的方式,把知情权还给了普通人。大部分时候,知情权常被有意无意地忽略。而这一次,吧台阿姨的“明白了”则是对热线工作最好的鼓励。 亦因此, 我希望,明天还能见到专家,听到热线电话声在1904室,此起彼伏地响起,就像乐于看到每天,太阳照常升起。
【2007-12-26】| 作者:徐 哲
阅读(9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