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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终于读起《我与兰登书屋》(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作者是贝内特·瑟夫,赫赫有名的兰登书屋创办人。 贝内特在书里讲了一个又一个故事,比如1934年出版《尤里西斯》。当时,前者做为色情文学在美国被禁。 如何和作者乔伊斯签约,如何让禁书出版,是个难题。 被称为鬼才的贝内特是这样做的,他约请乔伊斯在巴黎见面,把一向酒量很大的爱尔兰人灌醉。后者甚至要唱本国民歌给美国人请。 一方面,贝内特请律师出马打官司,给出的承诺则是:诉讼费由书屋来。如果打赢,律师还能终身获得书版税的一部分。 最后,当然乔伊斯发财了,律师发财了,贝内特·瑟夫和兰登书屋亦发财了。 《我与兰登书屋》之所以好看,还是因为作者善于讲故事,充满细节和情节。 如何讲故事,讲好故事,似乎已成为西方新闻的一个基本要求。最近参看美国最会讲故事的《华尔街日报》有一份内部交流手册。手册专为报社培训为头版撰稿记者所编写。 其中说到,以往,我们总是把注意力放在信息上。于是我们忽略了一个读者最基本的需求,给我讲一个故事,看在老天爷的份上,让它有趣一点。
【2007-3-19】| 作者:徐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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