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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最新消息,让社会新闻部的小松松,松了一口气。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令人瞩目的是,提交二审的草案,删除了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 此前,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将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来说,这一次“松绑”,意味着今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自由多了,限制少了。产生的报道可能会更加多元化、贴近新闻事件和现场。 因此,对这一转变,媒体一片叫好。《南方都市报》以“一次艰难的向上”做评述。 小松松觉得,真正考验媒体的恰恰是“松绑”以后。 首先,没“松绑”前,对突发事件,传媒的做法通常是“规定动作”。“规定动作”做多了,传媒本身的技巧和思考维度就会减少、萎缩。 可见,“松绑”后,传媒还需要一个恢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需要代价的。 其次,传媒的自由度被放大,如何正确利用这些自由度,是个问题。如果滥用得来不易的自由,频频在突发事件中,制造假新闻,混淆视听。这是“松绑”后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 当然,解决“松绑”后上述问题的方法,决不是用行政方式再度限制,而是从新闻客观规律出发,站在职业道德基础上,加强业务学习,从而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全面、客观报道真相。 这样,传媒、读者、政府会取得多赢。 另,今天一天坏消息不少,一个同事走了,银子花了不少……总之,小松松在这里祝自己和各位心情愉快。
【2007-6-25】| 作者:徐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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