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汉记》第十六卷 (选节)
前三年(丁亥,公元前一五四年)
冬,十月,梁王来朝。时上未置太子,与梁王宴饮,从容言曰:“千秋万岁后传于王。”王辞谢,虽知非至言,然心内喜,太后亦然。詹事窦婴引卮酒进上曰:“天下者,高祖之天下,父子相传,汉之约也,上何以得传梁王!”太后由此憎婴。婴因病免;太后除婴门籍,不得朝请。梁王以此益骄。
六年(庚寅,公元前一五一年)
初,上为太子,薄太后以薄氏女为妃;及即位,为皇后,无宠。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初,燕王臧荼有孙女曰臧儿,嫁为槐里王仲妻,生男信与两女而仲死;更嫁长陵田氏,生男分、胜。文帝时,臧儿长女为金王孙妇,生女俗。臧儿卜筮之,曰:“两女皆当贵。”臧儿乃夺金氏妇,金氏怒,不肯予决;内之太子宫,生男彻。彻方在身时,王夫人梦日入其怀。
及帝即位,长男荣为太子。其母栗姬,齐人也。长公主嫖欲以女嫁太子,栗姬以后宫诸美人皆因长公主见帝,故怒而不许;长公主欲与王夫人男彻,王夫人许之。由是长公主日谗栗姬而誉王夫人男之美;帝亦自贤之,又有曩者所梦日符,计未有所定。王夫人知帝嗛栗姬,因怒未解,阴使人趣大行请立栗姬为皇后。帝怒曰:“是而所宜言邪!”遂按诛大行。
七年(辛卯,公元前一五零年)
冬,十一月,己酉,废太子荣为临江王。太子太傅窦婴力争不能得,乃谢病免。栗姬恚恨而死。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
中二年(癸巳,公元前一四八年)
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壖垣为宫,征诣中尉府对簿。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中尉郅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使人间与临江王。临江王既为书谢上,因自杀。窦太后闻之,怒,后竟以危法中都而杀之。
初,梁孝王以至亲有功,得赐天子旌旗。从千乘万骑,出跸入警。王宠信羊胜、公孙诡,以诡为中尉。胜、诡多奇邪计,欲使王求为汉嗣。栗太子之废也,太后意欲以梁王为嗣,尝因置酒谓帝曰:“安车大驾,用梁王为寄。”帝跪席举身曰:“诺。”罢酒,帝以访诸大臣,大臣袁盎等曰:“不可。昔宋宣公不立子而立弟,以生祸乱,五世不绝。小不忍,害大义,故《春秋》大居正。”由是太后议格,遂不复言。王又尝上书;“愿赐容车之地,径至长乐宫,自梁国士众筑作甬道朝太后。”袁盎等皆建以为不可。
梁王由此怨袁盎及议臣,乃与羊胜、公孙诡谋,阴使人刺杀袁盎及他议臣十馀人。贼未得也,于是天子意梁;逐贼,果梁所为。上遣田叔、吕委主往按梁事,捕公孙诡、羊胜;诡、胜匿王后宫,使者十馀辈至梁,责二千石急。梁相轩丘豹及内史韩安国以下举国大索,月馀弗得。安国闻诡、胜匿王所,乃入见王而泣曰:“主辱者臣死。大王无良臣,故纷纷至此。今胜、诡不得,请辞,赐死!”王曰:“何至此!”安国泣数行下,曰:“大王自度于皇帝,孰与临江王亲?”王曰:“弗如也。”安国曰:“临江王鳣长太子,以一言过,废王临江;用宫垣事,卒自杀中尉府。何者?治天下终不用私乱公。今大王列在诸侯,訹邪臣浮说,犯上禁,桡明法。天子以太后故,不忍致法于大王;太后日夜涕泣,幸大王自改,大王终不觉寤。有如太后宫车即晏驾,大王尚谁攀乎?”语未卒,王泣数行而下,谢安国曰:“吾今出胜、诡。”王乃令胜、诡皆自杀,出之。上由此怨望梁王。
梁王恐,使邹阳入长安,见皇后兄王信说曰:“长君弟得幸于上,后宫莫及;而长君行迹多不循道理者。今袁盎事即究竟,梁王伏诛,太后无所发怒,切齿侧目于贵臣,窃为足下忧之。”长君曰:“为之奈何?”阳曰:“长君诚能精为上言之,得毋竟梁事;长君必固自结于太后,太后厚德长君入于骨髓,而长君之弟幸于两宫,金城之固也。昔者舜之弟象,日以杀舜为事,及舜立为天子,封之于有卑。夫仁人之于兄弟,无藏怒,无宿怨,厚亲爱而已。是以后世称之。以是说天子,徼幸梁事不奏。”长君曰:“诺。”乘间入言之。帝怒稍解。
是时,太后忧梁事不食,日夜泣不止,帝亦患之。会田叔等按梁事来还,至霸昌厩,取火悉烧梁之狱辞,空手来见帝。帝曰:“梁有之乎?”叔对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为问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诛,是汉法不行也;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上大然之,使叔等谒太后,且曰:“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在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已伏诛死,梁王无恙也。”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
梁王因上书请朝。既至关,茅兰说王,使乘布车,从两骑入,匿于长公主园。汉使使迎王,王已入关,车骑尽居外,不知王处。太后泣曰:“帝果杀吾子!”帝忧恐。于是梁王伏斧质于阙下谢罪。太后、帝大喜,相泣,复如故,悉召王从官入关。然帝益疏王,不与同车辇矣。帝以田叔为贤,擢为鲁相。
三年(甲午,公元前一四七年)
初,上废栗太子,周亚夫固争之,不得;上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帝让曰:“始,南皮、章武,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窦太后曰:“人生各以时行耳。自窦长君在时,竟不得侯,死后,其子彭祖顾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上与丞相议。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帝默然而止。其后匈奴王徐庐等六人降,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徐庐等为列侯。亚夫因谢病。九月,戊戌,亚夫免;以御史大夫桃侯刘舍为丞相。
六年(丁西,公元前一四四年)
夏,四月,梁孝王薨。
后元年(戊戌,公元前一四三年)
八月,壬辰,以御史大夫卫绾为丞相,卫尉南阳直不疑为御史大夫。初,不疑为郎,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后告归者至而归金,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长者,稍迁至中大夫。人或廷毁不疑,以为盗嫂,不疑闻,曰:“我乃无兄。”然终不自明也。帝居禁中,召周亚夫赐食,独置大胾,无切肉,又不置箸。亚夫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箸。上视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亚夫免冠谢上,上曰:“起。”亚夫因趋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居无何,亚夫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子,事连污亚夫。书既闻,上下吏。吏簿责亚夫。亚夫不对。上骂之曰:“吾不用也!”召诣廷尉。廷尉责问曰:“君侯欲反何?”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亚夫,亚夫欲自杀,其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欧血而死。
三年(庚子,公元前一四一年)
甲寅,皇太子冠。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
【2007-3-2】| 作者: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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