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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策划小组要我写一篇关于“雷锋情结”的博客,作为今天晨报要闻版面的内容。我确实有过写写雷锋的冲动——对于雷锋,我有感情(不是对雷锋这个人,而是对“雷锋”这个符号)。但是,一写博客,就真情难抑,怕离题万里,有些话,未必上得了台面(版面),所以,最终没写。
雷锋是谁?小时候学画,曾无数次描摹过这个戴着风雪军帽、漾着憨厚笑容的人。对于国家,他是英雄;对于个人,他是偶像。是偶像,就要呼喊,就要追逐。我的少年时代,没那么多偶像,倒也没有那么多失落(不像阿娇、张柏芝们会让崇拜她们的粉丝们失落),惟一的失落在于我曾无数次学过雷锋,但终究学不像、赶不上。比如,我不会路过工地就忘了回家,索性在工地上和工人(农民工?)兄弟们一起挥汗干活;我不会坐在汽车驾驶室(车厢)里就读起《毛选》来,尽管我研究过的毛泽东的文字远比雷锋多得多(我对读书的环境要求很高);我不会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我生性好动,哪里能发光,就想去哪里。还有,我不会自发地给灾区寄钱,也不会把素不相识的老大娘当作自己的老母亲……
很长一段时期,雷锋这个偶像矗立在高高的山峰上,似近若远——远远好像看到,但又看不真切。当一个苹果在我的头顶,只要跳一下就能摘到,我一定会跳起来去摘取;但如果说它长在珠峰之巅,我得考虑我去摘它的机会成本。许三多的“不抛弃,不放弃”,前提是“好好活,有意义”。
80年代,社会上忽然有一种说法:“雷锋叔叔不见了!” 与此同时,人们找来许多雷锋的替身,比如孔繁森、朱伯儒、赖宁、张海迪……说他们就是新时代的雷锋,但是,我怎么越看他们越不像雷锋?终于,在那个年代的某一天,我忽然找到了真正的雷锋——他买过价格不菲的皮夹克,戴过漂亮的金表,还有一个相处较好的女友。他也不是身无分文、将钱全部贡献给了大众,他存在银行里的一张存折,到了1985年已经有了不低的利息。哦,雷锋,原来这样草根,这样温情,离我们这样近……
于是就想,偶像放得越高,心就会离他越远。想起另一位我崇拜的伟人——大胡子马克思爷爷,过去,只知道他高耸入云、不可攀越,实际上他也很有弱点,很有七情六欲。根据戴维·麦克莱伦的《马克思传(插图本)》的描述,年轻的马克思酗酒、打斗,不修边幅,爱发脾气,对反对他的人很蔑视。32岁时,马克思瞒着夫人与保姆私通,导致后者怀孕并于1851年6月生下一个男孩,终身未婚的恩格斯为了不让马克思后院起火,假称这是自己的私生子,直至恩格斯临终才将真相告知了马克思的幼女。该书中译本首次保留了这些内容,丝毫不会影响马克思的思想光辉和人格力量,反而让人觉得他更加平民化,甚至……让我觉得,我等凡人也可以在某些方面超过一个伟人!
人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却说“杀君马者道旁儿”。群众,有时候是“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的,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不如说“真正的英雄来自群众”更完满。绝大多数粉丝并不了解偶像的真实一面,与其热捧,不如冷眼旁观;与其将他摆上神龛,不如让他更贴近草根——这就算是我的“雷锋情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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